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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在美國上法庭的經歷

 2006-02-22 03:0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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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剛來美國時,一位室友買了一輛二手車,還沒有拿到駕照。為了省錢,沒有請教練,自己晚上練車。沒二天,就被警察抓住。聽說要上法庭,心想這下麻煩大了,不知道是否會判坐號子。室友那幾天心情很差,一聽到警鈴聲,就說警察又要抓人了。大約過了幾個星期,室友上庭回來,顯得很愉快,只罰了他百十塊錢,就沒事了。

前些日子借朋友安的車子辦事,走在半路上才意識到忘記帶錢包和駕照了,但回去拿已經來不及了。心想:真糟糕,為何忘記了帶駕照!路上可要小心,切莫違規。回家的路上,順著車流向前開。突然我看到幾輛車後面有一輛警車閃著紅燈,心想可能是我後面的車違規了,因為我自己一直在限速之內。沒想到,警車繞過後面的車,尾隨著我。我沒有理睬,它鳴起了警笛。我只好停下來。

警察來到我車前,要我出示駕照。我回答說忘記帶了。警察立即很嚴肅的要求我下車,馬上搜查我全身,另一名警察搜查車子。警察又發現我駕的車的牌照過期了。警察命令我坐在警車的後座上。二名警察繼續搜查車子,我坐在警車上,突然想到我十多年前在中國大陸準備英文考試,有一段TOEFL的聽力測試。講到有個美國人開車,因為車牌過期,被警察攔下來。駕車者說,因為車上一位病人急於送醫院,迫不得已臨時開上這輛車。警察善解人意,說你違犯交通法規了,我們不處罰你,但是你不能開這輛牌照過期的車,我們用警車把病人送去醫院吧。

顯然我的問題比那個美國人嚴重得多,我是無證開過期牌照的車,看來車子很可能被扣下,人也有可能被警察抓起來,實在不敢多想了。過了一會兒警察回到車裡,詢問我一些問題。我向警察解釋,我是臨時駕朋友的車做義工,不知道車牌過期了。警察問了我的姓名,出生日期和住址。他通過電話,查到我的駕照是有效的。然後給我一張要上法庭的罰單,說可以走了。我鬆了一口氣,開著車回家了。

安把這輛車捐獻做善事。她從外州搬來,平時很少開車,忙碌中忘記了按時更新車牌照。安聽到我的遭遇,向我道歉。馬上和車輛管理部門聯繫,要求更新牌照。由於安搬家好幾次,車輛管理部門沒法把更新的註冊資料及時寄到新地址。開庭的前一天,我們還沒有收到更新資料。安請相關的部門出了一個證明,表明安已經申請更新了。安很細心,要和我一同上法庭。我想不用她再耽誤大半天時間了。她說是她的疏忽造成的,她還是請了假,和我一同去法庭。

過去因為交通罰單,已經去法庭幾次,通常一個法官一個上午要審理好幾十號人,每個案子最多一二分鐘,有點像在快餐店買便當的感覺。一般法官都會比警察友好,減輕處罰,一般也不會感到緊張。

但這次出庭,出乎我的意外。這是一個城外郊區的法院,開庭時整個法庭戒備森嚴。法庭內有二位法警,要求出庭的人坐好。開庭前,法官的二位助手開始忙碌著。當法官到來時,法警一聲吆喝,全體起立。就像軍隊的將軍來視察一樣,官兵們規規矩矩地站著,等候檢閱。等法官坐定,我們才坐下。一看除了我們二人外,其他人都是當地的白人和黑人居民。看這架式,我有些吃驚,感覺比在電視上看到的當年轟動一時的OJ辛普遜殺人案場面還嚴肅。

在我們前面的案子,看起來都是一些民事訴訟案件。一般都有律師陪同,有的涉及到政府的福利,還有市議員出庭作證。

終於等到法官念我的名字了,我來到法官面前。我看到法官臉上稍微有些困惑,我便向法官介紹,和我一同出庭的安是車主。法官開始向安問話,我原來準備的一套說辭,也用不上了。安向法官解釋了因為外州搬遷過來,地址變更了幾次,耽誤了更新車牌。法官十分講理,瞭解了情況後,問安是否可以把那封證明她正在申請的信件留下,安交給了法官。法官宣布決定免於任何處罰,罰單作廢。我一聽判決結果,比我預期的還好。我趕緊謝了一句:尊敬的法官,謝謝你!我想快步離開這戒備森嚴的法庭。

安不慌不忙地對法官說:「謝謝美國公正的司法體系,讓我們有機會在法庭做申辯。法官能夠站在公正的立場上判決。」 我又補了一句謝謝法官,準備離開。安問法官:「我可以向您介紹一樁中國的司法案子嗎?」 法官顯得很友好地回答:「你可以說!」

安對法官訴說:「在美國的土地上,法律賦予了保護美國人的權力,我感到欣慰。您知道,我出生在中國大陸,我要告訴您一件令人傷心事情。我一群在中國大陸的同胞,他們僅僅為了祛病健身,煉一種叫法輪功的功法。中國政府不經過任何司法程序,把這種健身的活動定為非法。在過去的7年裡,已經有幾千人被警察和政府官員迫害致死,數十萬人被非法關進監獄。這場迫害還在持續著。」 法官表示她聽到這種事感到很驚訝,對這些受害者表示同情。法官說每年中國都會派律師團來他們法院見習一些時間,那些律師很年輕,有些人才35歲。安繼續說:「我手頭的這份報紙,報導了一位叫李祥春的美國公民,是一位法輪功學員。去中國探親時被抓,在沒有經過正當的司法程序下,就被判入獄3年。」 法官對安說:「我能看看這個報導嗎?」 安把報紙遞給了法官。我一看是一份英文大紀元,一份有相當比重報導中國真相的報紙。

法官審理我們的案子,大約只花了5分鐘。她用10多分鐘,認真地聽安講述法輪功在中國大陸受迫害,沒有任何司法保護的狀況,台下等候審理的人也一同安靜地聽著。因為下面還有在法庭上等候審理的案子,安只好結束她的演講。法官非常感謝安提供的情況,她表示當天晚上就會好好研究。法官繼續她的案子審理,我再次對法官道謝,便離開了法庭。

希望中國有一天也能像西方社會一樣,法律成為每個公民的保護傘;而不是獨裁統治者用來壓制和迫害人民的工具。

希望有一天,中國的警察能夠真正的為保護公民的利益;而不是警匪勾結,幹著危害人民的勾當;更不要成為獨裁統治者打壓人民的走狗。

希望有一天,中國的法官,為維護法律的尊嚴和正義而活;而不是獨裁統治者的傀儡,踐踏法律的神聖和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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