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屠殺印第安人的大謊言

我們國家的歷史教科書和廣大的網蟲網文經常可以看到:美國瘋狂屠殺印第安人的鐵打罪證,一個又一個帖子言之鑿鑿地教育我們:美國原有250萬印地安人;到19世紀末只剩24萬人,瀕臨滅絕。一句話,這是美國的罪惡。但他們總結的原因又往往過於簡單,說來說去,無非就是白種人的凶殘,屠殺或者說種族滅絕,以及軍事力量的差距而已。可惜這些宣傳或說教者或是粗枝大葉或是別有用心,歷史並非他們說教的那樣。

這三條都是站不住腳的。要說凶殘,印第安人的表現一點兒不比白種人差。剖開肚皮,剁下四肢,這是印第安人招待俘虜的常禮,至於剝下頭皮裝飾居室,就是他們的著名傳統了。人類歷史要真是凶殘者得天下的話,恐怕就應該是印第安人去佔領歐洲了。
  
  屠殺同樣屬於一面之辭。人類社會對於屠殺和虐待的禁止,僅僅是近一百年來的事情,在此之前,屠殺還一直是國際交流的主要方式。歐洲人最初修建的那些定居點,包括居民、士兵、房屋等等,經常會在幾年之內消失得無影無蹤。在白人內訌的獨立戰爭期間,印第安人也趁火打劫,搞了好幾場大規模的屠殺。在美國獨立以前,白人和紅人基本上都是相互屠殺的,直到後來力量差距越拉越大,才變成了主要是白種人屠殺印第安人。用我們今天的眼光來看,白種人和印第安人都是凶手,也都是犧牲。
  
  種族滅絕的說法更加偏激,就連我們以反帝反修為己任的歷史教科書,也從不敢說上一句「白種人對印第安人施行了種族滅絕的政策」。這種說法僅僅存在於某些網蟲的口號之中而已。種族滅絕和屠殺一樣,也是古代敵對群體之間的常事,但在北美,無論是紅人對白人的屠殺,還是白人對紅人的屠殺,基本上都是由一系列長期的孤立的零散的事件構成,遠遠比不上蒙古人屠殺中亞人,以及張獻忠屠殺四川人那樣集中而且瘋狂,更不用說如同清軍屠殺葛爾丹部,德國屠殺猶太人那樣有組織有紀律了。誠然,只要是武裝部隊對於無辜平民的殺害,哪怕是只殺了一個人,也一樣屬於是屠殺行為,但如果沒有嚴格的組織性和目的性以及一定的規模,我以為屠殺是不能上升為種族滅絕的,不然1937年的南京人所遭遇的,早就可以稱作是種族滅絕而不是大屠殺了。
  
  軍事差距也不是主要原因。我們都知道,在一切技術中,軍事技術是傳播最快的一種。印第安人很早就發現了歐洲武器的巨大威力,他們利用歐洲市場對於獸皮的需求,用獸皮換取了大量的武器。而印第安人一旦武裝起來,結合其土生土長的天然優勢,就成為北美大地上一股令人生畏的力量。紅人打敗白人的戰例並不少見,例如1812年迪爾本堡和1813年喬治堡的守軍,都在印第安人手下全軍覆沒,至於他們掃蕩的白人民兵,那就更加數不勝數了。況且火力上的差距,還可以通過靈活的戰術來彌補。1835年12月爆發的第二次密西諾爾戰爭,美軍歷時七年,耗費二千萬,陣亡一千餘人,仍沒有達到迫使印第安人全面遷徙的目的。之所以這麼艱苦,就是因為密西諾爾人利用當地的複雜地形,發展出了一種成功的游擊戰術。在一次聖誕節的襲擊中,他們甚至創造了紅人對白人1:10的傷亡比例。可以說,作為美國軍隊的敵人,十九世紀印第安人的軍事劣勢並不比二十世紀的越南人更大。
  
  凶殘、屠殺、和軍事差距這三條原因之所以站不住腳,因為它們都是從外部,也就是從白種人那邊尋找答案。它們回答不了這樣一個問題:歷史上遭受過入侵、屠殺的民族數不勝數,古代的希波戰爭,五胡亂華不說,就是在近代西方的擴張之路上,也橫躺著印度、日本、中國等一系列的民族;亞洲的入侵者並不比美洲的更加仁慈,十九世紀的技術差距比十七世紀還要巨大,那為什麼這些民族最終都保全了國家獨立,而印第安人卻賠了土地又折兵,淪為美國的少數民族呢?--顯然,僅僅強調外部原因是不夠充分的,真正的原因應該到印第安人內部去找。

當然了,印第安人被屠殺確是歷史的真實,但與美國究竟有多大關係則是另外一個議題。舉一個也許不甚恰當的例子吧,倘若誰說共和國在甲午戰爭中失敗,從而割去臺灣,所有人都會嗤之以鼻,許多人必定還要跳起來。但同樣道理的事情,我們說別人何以就心安理得呢?

我們無妨以《世界通史全編》這樣的典籍文字為例:「在當時世界『文明』的國度美國,這種種族滅絕政策,來得更加凶殘。他們一再提高屠殺印第安人的賞格。那些謹嚴的新教大師,新英格蘭的清教徒,1703年在他們的立法會議上決定,每剝一張印第安人的頭蓋皮和每俘獲一個紅種人都給賞金40鎊;1720年,每張頭蓋皮的賞金提高到100鎊;1744年馬薩諸塞灣的一個部落被宣布為叛匪以後,規定了這樣的賞格:『每剝一個12歲以上男子的頭蓋皮得新幣一百鎊;……每剝一個婦女或兒童的頭蓋皮得五十鎊!』」

編撰這些上邊這些文字的歷史學家肯定學識淵博,不可能不記得北美13州是在1774年9月開始獨立戰爭;1776年7月4日才通過《獨立宣言》;1783年9月3日《巴黎協議》簽訂,才算正式有了邦聯式的美國鬆散雛形;1789年《憲法》通過後才算有了聯邦制共和國。怎麼能歷數那麼些美國尚不存在時的「美國罪行」?這顯然是一種為需要而編造的歷史,不過,怎麼著也沒理由把美國獨立前已經持續了兩個多世紀的戰爭歸罪於美國,其荒謬,無異於把鴉片戰爭以來中國的戰亂都歸罪於共和國。

遠在1528年,西班牙殖民者便已經與印第安人發生了戰鬥。當時抵達佛羅里達的奈華斯遠征隊就被印第安人圍殲而損失慘重,頭目奈華斯被印第安人擊斃;1539年西班牙軍德索托在墨西哥灣幾乎被印第安人全殲,1000餘人僅300人生還,德索托也被擊斃;到1576年,西班牙殖民者在墨西哥灣的據點幾乎全部被印第安人夷平;法國殖民者也在北部被印第安易洛魁部落所擊敗;1622年的包哈坦戰爭中,印地安人摧毀了弗吉尼亞88個移民定居點中的80個,首府詹姆斯頓被夷平;1675年殖民者發起「大沼澤地戰役」,以200餘人傷亡的代價剿滅近千納拉干人;而幾乎同時,「菲力普王之戰」中萬餘印第安人進攻新英格蘭,蕩平了90個移民定居點中50多個,號稱北美歷史上印第安人發動的最大戰役(可見在拉鋸戰中印第安人並不是處於絕對劣勢,也「屠殺」了大量的白人)。在戰鬥中印第安人的傷亡大致是殖民者傷亡的一倍以上。最終殖民者只能靠分化、收買印第安人才免於失敗,菲力普王就是被收買的印第安人殺掉的。

印第安人當然還有勝利的例子:1680年普韋布洛人就成功地把西班牙人驅逐出境,12年時間裏殖民者不敢冒犯;而1675-1678三年戰爭過後,阿布納基人甚至迫使英國殖民者簽約認輸,並保證每年納貢才得以生息。(按照某項中華上國人的觀點,似乎英國現在變成印第安人的附屬國了)北美獨立戰爭中1780年的哈馬爾之戰,就以哈馬爾將軍損兵折將敗逃告終;1791年「聖克萊爾慘敗」,聖克萊爾以傷亡幾乎一半而告負。

印第安人在殖民者到達之前有300多個部落,尚處於原始氏族公社末期。這些部落之間的殘殺從未間斷過,其野蠻與殘酷遠非舊大陸可以想像。特徵之一就是勝利了的部落必須把失敗部落的男女老幼全部殺絕,印第安人尚未進化到需要奴隸的地步,他們更看重保持其原始江山「永不變色」;其二便是以割下的頭皮數目計算戰功,而戰功卓著者就成為部落的首領;其三即遷徙性,從無永久領地的概念,要麼放棄,要麼被別的部落奪佔。前邊所敘述的殖民者賞項,不過以印第安之道還治印第安之身罷了。所不公平的,只是武器的差異而已。

歐洲殖民者對印地安人的殺戮,前邊已有其殘酷性的記錄,不再贅述。但僅聽信殖民者殺戮的故事而故意忘記了印第安人首先開始的殺戮也是不全面的。而且,英、法、西、俄、荷、瑞典、挪威等殖民者相互之間的戰爭,全都有印第安部落參與。例如1756-1763年法英兩國為主體的「七年之戰」,其北美戰場易洛魁部落站在英國一邊、北方其他部落在法國一邊、南方印第安部落則與西班牙一起向英國開戰。印第安最強大的兩個部落的酋長菲力普和彭提亞克,都是被印第安人自己殺害的。

不過,並非所有的新移民與印第安人之間都以殘殺為交往記錄的,公認的美國新移民精神之源為1620年11月初抵達今馬薩諸塞荒蕪之地的「五月花號」,以該船命名的公約已經成為美國立國精神之源。美國唯一的本土節日──感恩節,便來源於紀念「五月花號」新移民與印地安部落之友好交往。所謂「感恩」,就是感謝馬薩索德印第安部落的搭救之恩。

美國獨立之時,新移民與印第安人之間也並非毫無戰事。在北美獨立戰爭中,絕大多數印第安部落都站在英國一邊.爭取獨立的大陸會議,緣由僅僅是酋長們迷戀英國殖民者贈與的商品。只有極少數部落與起義者併肩戰鬥。例如著名的1778年7月「懷俄明慘案」,以印第安人為主的.部隊便殘忍地屠殺了近四百名擁戴獨立的和平居民;而在中部肯塔基,獨立軍幾乎完全是在與印第安人作戰,印地安人也屠殺了近千名要求獨立的和平居民,手段均為殘忍的印第安傳統方式--割頭皮。1782年11月,驍勇的印第安人肖尼部落殲滅獨立軍一支部隊,導致克拉克將軍率部擊潰這個部落並驅逐其到13州以外的西部。帶有紀念意味的是,這是北美獨立戰爭的最後一場陸戰,它竟然是以打敗印第安人幫助殖民者的.為結束標誌的(誰是代表「先進生產力、先進文化」的?是反抗殖民的還是為虎做倀的??)。

印第安人歷史上最傑出的軍事領袖特庫塞姆,便產生於1811-1815年的第二次英美戰爭中。這次戰爭英軍不足兩萬人,由於印第安部落紛紛加入,結果依舊是印第安人幫助英國殖民者.獨立的戰爭。1811年秋,特庫塞姆率領印第安人在蒂普卡努打敗美軍;次年他率軍攻克底特律,俘獲美軍2500人。1813年他率部與英軍共同作戰,多次擊退美軍對底特律的反攻,全殲美軍一個旅。英軍把900名美軍戰俘交給印第安人處置,印第安人將他們按「優良傳統」全部屠殺。後美軍改編後發動反攻,特庫塞姆隨英軍一起撤出底特律,在莫拉維安鎮被美軍追擊,兵敗身亡。

在東海岸戰場,英軍在羅斯將軍率領下登陸,一度攻陷華盛頓,焚燬白宮、國會大廈等全

部政府建築物。在巴爾的摩的戰鬥中,美軍撤換阿姆斯特朗,門羅接任陸軍部長,率軍頑強抵抗,最終擊斃羅斯,打敗了英印聯軍。美國國歌《星條旗永不落》便誕生於這次戰鬥中。

而南方的克里特印第安人則配合英軍突襲亞拉巴馬的米姆斯堡,殘殺新移民500餘人。隨後遭美軍傑克遜部報復性反擊,從1813年11月至次年4月,共激戰6次,克里特印第安人戰敗,被迫割地求和。8月,在英軍鼓勵下克里特人再次進攻美軍,激戰至11月7日,美軍攻陷彭薩科拉,英印同盟徹底崩潰,西北地區和亞拉巴馬的控制權歸美國所有。

此戰不但使美國擴大了一倍,而且印第安人同老殖民主義國家的同盟最終瓦解。在美國與殖民主義戰爭勝利的鼓舞下,西半球各殖民地紛紛發動了進步的獨立戰鬥。而美國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也積極支持一切殖民地爭取獨立的正義鬥爭。當南美各殖民地國家宣布獨立時,美國是唯一立即承認它們的國家。歐洲的俄、普、奧、法等國則組成神聖同盟,形成對美洲獨立運動的直接威脅。例如1823年10月16日和11月15日,俄國連續照會美國政府,表示決不承認美洲任何新獨立國家,同時宣布將俄國在北美的殖民地(阿拉斯加)南部疆域從北緯55度擴展至51度,並嚴禁外國(其實也就是美國)船只在此線以北廣闊海域航行。原來因覬覦西班牙在美洲的殖民地而建議與美國聯合發展的英國,在取得佔領西班牙的法國承諾不出兵南美之後,突然擱置了聯合發展的建議,開始勾結神聖同盟企圖共同干涉美洲的獨立運動。

鑒於這些嚴峻局勢,美國第五任總統門羅於1823年12月2日以國情咨文方式發表「門羅宣言」:歐洲國家不得再到美洲殖民;歐洲國家「將其制度延伸到西半球任何部分的任何企圖都是對我們的和平與安全的威脅」;美國也不干涉歐洲的一切事物;美洲國家有權選擇完全不同於歐洲的政治制度。在美國軍事力量僅為法國的1/4、俄國的1/8情況下,對歐洲專制主義和殖民主義發出如此宣言是需要勇氣的。門羅宣言有力地阻止了歐洲老牌殖民主義者的「神聖同盟」.1810年開始的美洲殖民地獨立運動的計畫,保障了拉丁美洲國家的獨立建國。歷史已經證明,是美國人打響了人類反殖民主義的第一槍,也是殖民制度的最後終結者。美國的歷史同時也是一部反殖民史,不過這是另一個話題。

門羅宣言除有力地支持了美洲獨立運動之外,也終結了印第安人與歐洲殖民主義的同盟。鑒於印第安人一貫站在殖民者一邊向美國開戰,門羅總統宣布不把印第安人納入美國體系,1824年設立「印第安人事務局」,採取驅趕他們到保留地的政策。失去英國殖民主義者這個強大盟友之後,印第安人徹底處於弱勢。

另外一種戰爭發生於印第安人與開拓西部的新移民之間。佔領美國西部的主要是英、法、西三國老殖民者,他們之間以及原居住在此地域的印第安不時發生衝突甚至戰鬥。美國獨立之後,解除了英王原來禁止移民涉足西部的法令,原美國地域居民潮水般湧向西部,而歐洲又潮水般湧來新移民。鑒於美國疆域尚不達此地,它採取了「保密地」方式,有計畫地遷移東部印第安人到西部,以尚屬殖民者管理的地域換取東部印第安保留地。

如此便產生了新移民與原住印第安人、遷移印第安人之間錯綜複雜的爭鬥。這些爭鬥後來成為好來塢取之不盡的「西部片」資源。1844年美國第11任總統詹姆斯.波爾克就以征服西部以完成美國「天定使命」為競選主題。他上臺後立即兼併得克薩斯,接著移民發動「白熊旗起義」,宣布加利福尼亞獨立;美墨戰爭以墨西哥戰敗,美國領土從密西西比擴展到太平洋東岸。其間,美國政府與印第安部落簽訂一系列條約,迫使印第安人遷移至指定地域。據統計,自美國獨立到1887年,此類條約達370個,目標只有一個,把有利於開發的地方從印第安人手中剝奪掉,用於開發西部的需要。

從1850年開始,美國軍隊的4/5被印第安人牽制在西部地區,戰爭持續了十年之久,共發生戰鬥22次。1832年爆發的塞米諾戰爭,美軍動員了5000人加上志願者20000人,強行遷移塞米諾人。在奧斯西奧拉的率領下,印第安人利用沼澤與叢林、河網地帶的便利與美軍作戰,使美軍損失慘重。僅1835-1842七年間,美軍就更換了8位司令。最後靠計謀擒獲奧斯西奧拉才算打完這一仗,10年間戰死達2000多人,耗資5000餘萬美元。妙不可言的是,印第安人在佛羅里達的零星戰鬥一直持續到1939年才算徹底完結。

在伊利諾以北地區,從1832年開始就爆發了「黑鷹戰爭」。印第安酋長「黑鷹」英勇機智,神出鬼沒地打擊美軍,造成美軍傷亡慘重。最終「黑鷹」戰敗被俘,但他卻成了美國的英雄人物。一種先進的武裝直升飛機就以「黑鷹」的名字命名。他的戰術與毛澤東的游擊戰一併列入西點軍校的必修課。那些津津樂道「西點軍校學雷鋒」的人,卻不知西點真有毛澤東的地位。他的像排在大概第35位,孫子像排在第3位。

到南北戰爭爆發時,印第安人基本上站在南方這邊,與北方軍作殊死戰鬥。1862年印第安的蘇族發動叛亂,隨後阿帕奇族也發動叛亂,這使北方軍不得不調大軍迎戰北邊的印第安人,處於腹背受敵的境地,遭受了沈重打擊。如果印第安部落不是各自為戰,也許美國已經不復存在了。如今美軍利器阿帕奇武裝直升飛機就是以這個驍勇善戰的印第安部族命名的。

由於自從美國立國之後,大多數印第安部落都與美國為敵,先是站在殖民者那邊,後來又站在南方奴隸主那邊,引起的仇恨也是很正常的。打敗南軍後,美國決心拔除這個心腹之患,變消極防衛為主動出擊討伐印第安人。美國發動的討伐戰是殘酷的,這裡需要說明的是,同樣也有少數印第安部族是站在美國一邊,但他們是以加入美軍的方式,在與印第安部落作戰的中,有的美軍部隊中印第安人甚至超過半數。

1864年謝爾曼兄弟分別率軍主動討伐印第安人,後來當上總統的美國內戰英雄格蘭特甚至揚言:「有必要滅絕全體印第安人部落。」美國政府撥款一億美元,美軍使用圍剿印第安人主要食物──北美野牛──的方式,斷絕印第安人食物來源迫使其投降。到1880年,北美野牛從原來的1300萬頭降至不足1000頭,基本絕跡。此辦法確實發揮了效力,失去食物的印第安部落紛紛放棄了抵抗。

美軍還大量吸納印第安人加入軍隊,去與印第安部落作戰。克魯特印第安部落也參加美軍圍剿阿帕奇部落的戰鬥。蘇族擊斃的准將坎比成了美軍陣亡的最高軍官,到1890年美軍與印第安部落共作戰1067次。印第安部落同美國軍隊的戰爭一直持續到1890年12月29日的「傷膝河之戰」。此戰美軍陣亡25人,印第安人戰死150人。該戰事結束後,印第安人結束了最後的戰鬥。

由此可見,印第安人在美國獨立戰爭年代中的地位有點類似我國解放戰爭年代「馬家軍」,並不是什麼一邊到的「大屠殺」。只不過是失敗者的必然規律決定的。

而印第安人的歷史地位則有如中國歷史上的匈奴、鮮卑、羌、氐、羯、突厥與漢族的關係一樣,是為了民族生存空間而互相爭鬥,當有一方空前強大之後,其他的民族只有滅亡、遷徙、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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