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法律工作者,在現代社會中是任何一個法制健全的國家法律體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基本上在所有國家,律師都是一個受人尊重、社會地位很高的職業。然而目前在中國大陸,律師卻是一個很敏感的詞彙,甚至還是一個相當危險的職業。高智晟、楊在新等大陸律師就是因爲堅持維護法律尊嚴爲法輪功學員辯護,而長期受到中共政權的跟蹤、恐嚇、停業,甚至暗殺。山東濟南市舜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如平因發表了一篇「立刻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強制轉化」文章,被勞教1年3個月,現被關押在王村勞教所。
** 被中級法院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判決」
據明慧網報導,2005年8月3日,遼寧盤錦市興隆臺區國保大隊的惡警無故綁架了法輪功學員辛敏鐸、鮑俊岑夫婦。在抓了人後,國保惡警們偽造「證據」,於2005年9月12日在區法院對二人非法開庭,在偽造「證據」漏洞百出的情況下,辛敏鐸和鮑俊岑夫婦分別被密判13年和12年。因爲心虛,判決結果都沒有通知家人,判決書還是家人後來通過關係才得到的。
辛敏鐸夫婦不服判決提出上訴,2005年11月9日盤錦市中級法院認爲此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消了區法院的判決。然而興隆臺區國保拒不放人,繼續違法犯罪,編造假證據,於2005年12月12日又一次在區法院對辛敏鐸非法開庭。在第二次開庭過程中,代理公訴員王劍波與第一次開庭時的公訴員裴光顏一樣,在念公訴狀時都是語無倫次,幾次將造假的材料念錯,而且法院還是拒絕讓證人出庭。
此次開庭,盤錦市大部分律師事務所都派一名律師前來參加了旁聽,除了辯護律師外共有九名律師。當事人的辯護律師按照事實進行了強有力的辯護,使得公訴員及法院的審判長、國保惡警們醜態百出。最後審判長氣急敗壞的草草收場,當庭沒有宣布結果。但旁聽人群聽到興隆臺區國保的警察們在門後小聲議論說:「20天前早已判完了,維持原判,辯護也沒有用」。果然,2006年1月26日法院宣布維持原判13年,與事先傳出的消息吻合。近日又有消息說,對其妻鮑俊岑的上訴也被決定維持原判12年。據悉,這是盤錦市政法委早就內定了的刑期,並命令法院執行。
當時在場旁聽的人們及眾律師,在庭審的過程中對同行律師的正義之舉及當事人的正義辯護常報以掌聲喝采。但在辦案申訴過程中,辛、鮑的家人、辯護律師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恐嚇、威脅與騷擾。如2005年11月27日,興隆臺區國保許浩恐嚇辛的家屬,說:「我早晚把你也整進去」。第二次庭審後國保又揚言:「等辛案結束後,要收拾律師」,以表示它們對律師膽敢對辛敏鐸夫婦案進行辯護和參加旁聽叫好的報復。
** 廣西還有位爲法輪功做無罪辯護的律師:韋君
另據明慧網消息,廣西百色市百澄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韋君,也是因爲爲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差點被送入勞教所。2003年4月,廣西百色市右江區黨校女教員梁長英因在網際網路上揭露惡警迫害法輪功學員而被非法審判,韋君律師在右江區法院第二刑審庭出庭爲梁長英進行了無罪辯護。他仗義直言,以嚴謹的事實根據,對公訴人所提出的公訴有理有據的進行了有力辯護,最後公訴人理屈詞窮,無言以對,爲此十分惱怒。
休庭後,公訴人立即找到相關人員質問:不是有規定,律師不能對法輪學員進行無罪辯護,誰允許律師給法輪功無罪辯護的?當天中午韋律師的住所、行動電話、辦公室的電話立即被全部監聽。隨後幾天,惡警找到韋律師的主管部門司法局,要吊銷韋律師的律師執業資格,並威脅要非法判處勞動教養三年。後來由於司法局領導的極力反對,最後以韋律師妥協,今後不得再爲法輪功學員進行辯護,收回與案件有關的全部材料爲條件,才免於入獄。後來法院不顧事實,非法秘密將梁長英判刑5年半。
** 知法犯法的根源
公安、法院本是法律的執行者,爲什麼他們敢於知法犯法,視法律於無物呢?其實答案並不難找到,比如前例中盤錦興隆臺區的國保惡警們在綁架了辛敏鐸夫婦等多名法輪功學員後,政法委不但寫簡報予以表揚,而且馬上獎勵了他們1萬5千元。獎金、升職,這是各地國保惡警積極綁架法輪功學員的原因,中共在用金錢和利益誘惑警察們泯滅良心,迫害無辜。在中共眼裡,金錢可以使一切人喪失自己的正義立場,在利用巨額定單使一些國際網路公司同意配合它進行網路封鎖,使一些國家在它的罪行面前裝聾作啞後,它就更加堅信了這一點。難怪有學者指出:「如果允許邪惡中共存在,全人類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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