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無國界組織指認雅虎使網民獲刑八年
記者無國界組織經調查後指認,中國網路寫手李志被判處八年徒刑,是因為雅虎公司向中國當局提供了該用戶的資料。網路寫手李志是達州市政府財政委員會的官員,2003年在網站的聊天室討論四川一些高級官員的腐敗問,將一篇透露四川官員腐敗的文章傳到海外的網站發表,部分內容涉及時任四川省委書記,現任公安部長周永康,其後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處入獄8年。據報導,李志的律師在上訴書中指出,是因香港雅虎提供的資料,才導致李志被判刑。
在回答法新社記者的提問時,雅虎女發言人瑪麗.奧薩科(Mary Osako)堅持認為雅虎公司只是按照法律向中國政府提供必要的材料。「我們有一套很嚴格的手續,只有必需的資料我們才會提供。」
記者無國界組織認為,雅虎的這種爭辯已經毫無意義。「雅虎當然知道它在幫中國政府逮捕政治異議人士和記者,而不是普通的犯罪份子。」
記者無國界組織要求雅虎公開曾向中國政府提供資料的名單,並說明該名單是否包括81名被要求釋放的人權人士及記者。雅虎在香港的發言人暫時對此作出回應。
《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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