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網」呼籲依法懲辦警方任意羈押社區維權人士馬亞蓮、確保維權公民人身安全

上海社區權人士馬亞蓮自1月14日至2月2日被秘密拘留,期間音訊全無。鄰居曾在13日見到大約20個警察包圍她的住所,第二天她就被帶到黃埔區的居委會。馬亞蓮14日在被警察包圍的臨時寓所與母親簡短會面後,被押上一輛警車帶走,當局拒絕告知她70多歲的年邁的父母她的下落及被拘留原因。馬亞蓮的手機遭切斷,直至2月2日晚她才被釋放。在為時20天的羈押期間,官方沒有向馬亞蓮或她的家屬出示任何依法批准羈押她的文件,也沒有提供任何羈押的理由。

馬亞蓮說,警方把她帶走是為了防止她「擾亂」上海市政府工作會議 「上海兩會」。 「這只是一個假定。我從來沒打算去抗議,我根本不信任這個政府,為啥要去向它抗議」?

警方在黃埔居委會把她押上警車時,給她雙手反背戴手銬,迫使她蹲下、擠在兩名警官之間達一小時。下車後,警方蒙住她的頭、使她無法得知押送地點,把她當成要犯對待。在羈押地的第一天一夜,她的手腳被捆綁、臉被一個頭套蒙住。1月20日,警方把她轉移到上海郊外的一家招待所,由兩名女警和三名男警日夜看管在一間客房裡,連上廁所都不讓關門。在此期間,因患肝病加上胃疼及脊椎疼,她請求治療被拒絕,她告訴警察假如肝病發作可能會傳染看守人員,警察才向上級請示後帶來醫生問診。

據這些警官向她透露,上海市政府把馬亞蓮列為最「危險」的人,只因為她利用網際網路向國際社會發布有關上海被強迫撤遷戶的信息。「目前我不知如何在這裡生存下去,他們可以任意處置我、無視一切法律程序。他們隨時可以闖入我的住宅、把我帶走、用酷刑折磨我、毒打我。我無處可走,沒有任何隱私。他們總是在我家門前,我不敢回家」。馬亞蓮現在躲在朋友家,擔心回家會繼續受到居住監視和虐待。

自馬亞蓮於去年8月15日第二次被「勞教」釋放回家後,一直不斷地受到當局騷擾,經常被監視居住從幾個小時到幾天不等。

據有關報導,去年11月底,當局為防止她與聯合國負責監察酷刑的專員會面,派出10個警察將她軟禁在家,直到專員的訪問結束。

12月22日,警察闖進她的臨時寓所,把她強行拖上車,送到郊外青浦區的一家招待所,把她關押到29日才釋放。馬亞蓮曾問警察這次關押的原因,警察竟不回答。關押期間她曾經嘗試從招待所逃走,但由於腿部殘疾,被警察追回,並遭嚴重毆打作為懲罰。

馬亞蓮的肝臟不好,有中等程度的腿部殘疾,行走不便(必須靠枴杖行走)。她的腿是在與政府的強行拆遷抗爭時,一次摸黑出外打水從樓梯摔下致殘的。因在勞教所受到酷刑虐待導致脊柱變形,她還患有嚴重的背疼。目前,馬亞蓮急需醫療護理。

維權網強烈抗議上海警方及居委會反覆非法拘留馬亞蓮,要求上海市檢察院行使其監察功能、監督警方依法使用拘留程序、並就以上提到的非法拘留事例和馬亞蓮關於警方酷刑虐待她的指控進行全面獨立調查。調查結果應該向公眾匯報,那些涉嫌綁架馬亞蓮的警方人員及居委會幹部必須受到法庭公訴。同時,我們敦促當局以中國政府與1988年批准加入的國際《反對酷刑公約》為準則,依法處置那些施行酷刑虐待的警方人員,並確保馬亞蓮及其他維權人士的合法活動不受肆意拘留、酷刑虐待以及其它人權侵犯行為的恐嚇。

背景材料

「維權網」在今年1月發布的《人權衛士出境艱難(民間報告)》中描述了馬亞蓮等許多社區維權人士的個案。 馬亞蓮,今年42歲,是前上海用具公司僱員。2004年2月19日她因積極參與被強行拆遷市民的抗議被拘捕。2004年3月16日她被上海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以「擾亂社會治安秩序」判處勞教18個月,關押在黃埔區勞教所。 於2005年8月19日刑滿釋放。

自從家人成為上海城市因開發強迫拆遷住房的受害者,馬亞蓮不斷抗議,為此她曾於2001年8月被送勞動教養一年。據她說,她在那裡受到虐打及酷刑。她亦曾被長期關押在精神病院。

馬亞蓮第二次遭到勞教懲罰是因為她在網際網路上張貼文章批評中國行政訴訟及司法制度的缺失。當時正值中國政府加緊對網際網路的控制。她分別在中國律師網(http://chineselawyer.com.cn)及一個屬於法輪功的海外網站--大紀元張貼文章(www.dajiyuan.com )揭露一些上訪者申訴無路結果在政府信訪站門外自殺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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