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元培為何如此憤怒

2006年1月11日,蔡元培誕辰138週年。138這種不湊整數的年份,通常不大被重視,只見報導說,上海靜安區舉行了紀念蔡元培誕辰138週年紀念活動,為「蔡元培故居」揭牌。

  一元復始的一月,似乎與蔡元培特別有緣。1868年1月11日他出生在浙江紹興山陰縣城的筆飛弄,1902年1月1日他與黃仲玉女士在杭州結婚,10年後的1912年1月4日他赴南京任教育總長,再5年後的1917年1月4日他到北大就任校長;1921年1月2日夫人黃仲玉在北京病逝,他痛撰《祭文》一篇;1924年1月和1926年1月先後被中國國民黨第一、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選為候補和正式中央監察委員;1933年1月3日他發函邀請魯迅參加民權保障同盟,1月17日在上海成立了民權保障同盟分會,他被選為執委……而我甚為看重的是1923年1月,這一年的一月份蔡元培幹了一件事情,發了一個宣言,為寂寂無聲的中國人權界抹上了一筆亮色。

  「一件事情」就是辭職。我很喜歡蔡元培動不動就「辭職的幹活」。1917年7月3日,他在北大發表熱情洋溢的就職演說的余熱未散,就向黎元洪總統提出辭職了,措辭委婉,但動因沉鬱,那就是抗議張勛復辟。1918年5月22日,為「中日防敵軍事協定」這個破事,又向大總統提出辭呈。1919年五四運動爆發後,為抗議逮捕學生,於5月8日提交了辭呈,9日悄然離京,這個事情在中國教育史上已經很有名了;這次辭職引發廣大師生挽蔡大行動,而且鑒於政府對於留蔡無表示,北京各大專學校校長於5月13日齊上辭呈,這更讓人感動。而在1923年1月17日,蔡元培再度憤而辭職,次日他在《晨報》刊發的辭去北大校長職務聲明,區區七十餘字,卻如洪鐘大呂:「元培為保持人格起見,不能與主張干涉司法獨立、蹂躪人權之教育當局再生關係,業已呈請總統辭去國立北京大學校長之職,自本日起,不再到校辦事,特此聲明。」

  蔡元培這次憤而辭職,緣於「羅文干案」。羅文干字鈞任,廣東番禺人,清末留學英國,專攻法學,獲牛津大學碩士學位,歸國後長期任職於司法界,時任財政總長,是北大法科兼課講師。當時的直系軍閥和部分官僚政客們一手製造了「羅文干案」,控告羅文干貪污受賄,脅迫黎元洪下令逮捕羅文干;羅文干第一次被捕後因證據不足宣布無罪釋放,但新任的教育總長彭允彞卻在內閣會議上提議「再來過」,結果羅文干再次被捕入獄。這是反動軍閥和政客們相互勾結、沆瀣一氣、蹂躪人權、碾碎司法獨立的行徑。蔡元培憤怒了,他尤其對「頂頭上司」、教育總長彭允彞的卑污人格憎惡萬分,於是毅然提交辭呈,以示恥於為伍,並毫不留情地抨擊了軍閥政客們的所作所為,說「耳目所及,舉凡政治界所有最卑污之罪惡,最無恥之行為,無不呈現於中國」,「國人十年以來最希望之司法獨立,乃行政中樞竟以威權干涉而推翻之」,「元培目擊時艱,痛心於政治清明之無望,不忍為同流合污之苟安,尤不忍於此種教育當局之下支持教育殘局,以招國人與天良之譴責」,言辭之激烈之痛切,是歷次辭呈之最。

  在辭呈以及隨後的聲明中,關鍵詞是很清楚的,那就是「蹂躪人權」。蹂躪人權的源頭是政界卑污,政界卑污則干涉司法獨立,司法失去了獨立,人的權利則肯定得不到保障,一個人,一個公民就可以被任意逮捕、隨意處置,最終就是那四個字:蹂躪人權。這是什麼樣的世道?!對這樣的世道還有什麼話好說?只有「起而抗爭」,只有實行他一貫奉行的「不合作主義」。

  1月21日,蔡元培起草了《關於不合作宣言》,刊發在1月25日的《申報》上,其中說到:「止見他們一天一天的墮落:議員的投票,看津貼有無;閣員的位置,稟軍閥意旨;法律是舞文的工具;選舉是金錢的決賽;不計是非,止計利害;不要人格,止要權利。這種惡濁的空氣,一天一天的濃厚起來,我實在不能再受了。」「國務員匆匆的提出再議的請求,又立刻再剝奪未曾證明有罪的人的自由,重行逮捕。而提出者又並非司法當局,而為我的職務上天天有關係的教育當局,我不管他們打官話打得怎麼圓滑,我總覺得提出者的人格,是我不能再與為伍的。」(見《蔡元培全集》第5卷第38頁,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10月第1版)蔡元培的「不合作主義」曾引起胡適的感慨,認為「在這混濁黑暗無恥的國家裡,在這怯儒不愛自由的民族裡,蔡先生的不合作主義是不會成功的」,成功與否其實並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必須抗爭,必須不合作!沒有抗爭之耕耘,何來成功之收穫?

  文明與愚昧、正義與邪惡、民主與專制、真實與虛偽、善良與凶殘,時刻在搏鬥。司法獨立如果可以被「止要『權』和『利』」的行政權力輕易地干涉、一個公民如果可以這樣輕易地被「逮捕法辦」,哪裡還有什麼正義存在,還有什麼自由存在,還有什麼人權存在?蔡元培當時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到「余平生僅知是非公道,從不以人為單位」,意指他的憤而辭職並非出於與羅文干的個人什麼關係,也非與彭允彞鬧什麼意氣之爭,「余之不平,純為中央行政機關無端干涉司法所致」(見《蔡元培》一書第206頁,崔志海著,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4月第1版)。為一個與自己並無多少相干的人而辭去北京大學校長的職務,是為「一個人」而不是為「個人」、「私人」,這可見蔡元培的博大和深邃。關心一個人,等於關心全世界;拯救一個人,等於拯救全世界。蔡元培是空前的,恐怕也是絕後的,看看當今之中國,哪裡還有這樣的校長蔡元培?

  哲人有云:「沒有正義的地方沒有自由,沒有自由的地方也就沒有正義。」蔡元培兩次最著名的辭職,誕生了兩篇傑出的宣言:《關於不合作宣言》和《不願再任北京大學校長的宣言》,前者為了正義,後者為了自由。他1919年6月15日發布的《不願再任北京大學校長的宣言》中說:「我絕對不能再作不自由的大學校長:思想自由,是世界大學的通例。德意志帝政時代,是世界著名專制的國家,他的大學何等自由。那美、法等國,更不必說了。北京大學,向來受舊思想的拘束,是很不自由的。我進去了,想稍稍開點風氣,請了幾個比較的有點新思想的人,提倡點新的學理,發布點新的印刷品,用世界的新思想來比較,用我的理想來批評,還算是半新的。在新的一方面偶有點兒沾沾自喜的,我還覺得好笑。那知道舊的一方面,看了這點半新的,就算『洪水猛獸』一樣了。又不能用正當的辯論法來辯論,鬼鬼祟祟,想藉著強權來干涉。於是教育部來干涉了,國務院來干涉了,甚而什麼參議院也來干涉了,世界有這種不自由的大學麼?還要我去充這種大學的校長麼?」(見《蔡元培全集》第3卷第632頁)「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在這裡纖毫畢現。

  透過蔡元培的辭職和宣言,我們清晰地看到,蔡元培是中國近現代史上一位真正具有思想精神大格局的人。有了這種精神大格局,相比之下,中國最頂尖的北京大學校長的位置也顯得那麼小,而一個公民的人身權利則是那麼大。只有具有思想精神大格局的人,才是大思想家、大教育家、大實踐家,才是具有寬闊視野、博大胸懷和博大人格的大寫的人;只有這樣的人,才有深刻的使命感、危重的責任感,才有人格大魅力,才有人間大眼界,才有人生大憤怒,才有人世大救續。人生之大憤怒,是與「小憤怒」有巨大區別的,它不是為自己的憤怒而「憤怒」,它也並不需要聲嘶力竭,而是一種清醒的思考、一種透徹的說理、一種沉鬱的情感,更重要的是,它是一種身體力行、無所畏懼、義無返顧的自身行動。而對於那些沒有精神大格局、稀缺人生大憤怒的人來說,是不會有這種大救續的行動的,而是安穩、安舒、安耽地靠坐在金貴的寶椅上安享著安樂的。

  沒有個人的自由,就沒有公眾的自由;沒有個人的利益,就沒有公共的利益;沒有個人的權利,就沒有大眾的權利;沒有個人的公正,就沒有社會的公正;沒有個人的平安,就沒有國家的平安。為一個人爭公民權利而辭去北大校長之職,正是蔡元培的偉大之舉,是他偉大人格的體現。他為了守護公民自由公正的空間,不惜讓自己身陷可能的困境,這就是用人格創造人格、用人格創造公正、用人格創造權利、用人格創造自由。歌德有言,「人格是大地之子最崇高的幸福。」所以,當今時代,為了最崇高的幸福,更需要呼喚蔡元培,呼喚大地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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