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殺,犯罪已經構成

看到高智晟的緊急簡訊,筆者無以用語言表達得出今天上午的這種憤怒。我清楚,憑高律師的人格,他的簡訊句句是實。忽然想,製造車禍的人及其主謀按照現行的中國刑法,他們已經構成了殺人犯罪。中國法律規定構成殺人犯罪的兩個條件一是作案的人主觀上有殺人的故意,二是客觀上實施了殺人的行為。據內行人士介紹,在高速行駛中,如果後車撞上突然剎車的前車,那麼後車駕駛員基本上會被撞死。但前車駕駛員一般不會有危險,除非前車在被後車撞上後再撞上前面或旁邊的車子。既可以致人於死地,又可以保全自己,由此可見,羅干之流選擇殺人方法上是經過專業的精心的策劃。同時,選擇車禍雖然會被全世界認清是謀殺,但也只好這樣選擇了,共產黨本來就是流氓無賴,它再來當一會流氓無賴出無妨。只要看動態網的人都可以作證,那輛京EB8233的小車在此前高律師的文章中已經提及,而這次是蒙住車牌,為什麼要這樣?平日裡都是十多部車跟蹤,為何今晚只兩輛車跟蹤?謀殺者主觀上的非法剝奪高律師的生命的故意再明白不過了。我們再看謀殺者的殺人行為。第一,如前文所述,只要這個急剎車,就可以致高律師於死地了。第二,當高律師前去查看車牌時,那車是直直的撞向高律師,是因為高律師連自己都無法說得清的快速躲閃才使自己逃脫致命的一撞。按刑法規定,這是非常典型的情節十分惡劣的故意殺人行為。那麼殺人者是誰呢?那個駕駛京EB8233的人,直接執行這次謀殺的人,這些都是毫無疑問的。像高律師這樣在國際上太有影響力的人權鬥士,諒他北京市沒這個膽量,那麼再往上算,羅干必是其中的主謀。也許,主謀者還有更高級別的人。

羅干、京EB8233駕駛員,等等,已經是殺人犯了,只不過是他們意志以外的原因,才使這次暗殺未能得逞,所以準確地說這是一次殺人未遂。儘管是殺人未遂,但是也是殺人,按照刑法,情節嚴重的仍然最高刑還可以判死刑。筆者呼籲趙昕等民主人士,按正常管道,及時向北京市公安局報案。我們知道反動的政權是不會去破這起殺人案的,但是我們也要報案,讓更多的民眾,讓更多的警察知道這事。破殺人案件的刑警與國家安全的警察性質不同。提供車牌,提供這些連小學生都會破得出的殺人案件的線索,看你北京市公安局怎麼辦?對高律師是24小時跟蹤的,中共不照樣說撞車那段時間沒特務跟蹤嗎?如果此案不是中共做的,那麼是誰幹的?24小時跟蹤中,那些特務不能提供一點線索嗎?總之,大膽去報案,這是一齣好戲!讓全世界人民共同見證羅干之流的這齣好戲。如果胡總與溫總沒有參與策劃的話,那麼興許還會去破一破此案,此案一破,那麼不是可以把讓他倆承擔太多壞名的羅干清除掉嗎?因為姓羅的按照法律畢竟已經構成殺人犯罪了。這類暗殺是見不得人的,就連在警察與安全部門內部也同樣如此。所以報案過程中,至少可以讓平時為百姓辦許多好事的許多刑警瞭解一些黑幕。警察並不都是走狗,也有良心尚在的。在報案中,讓共黨更多地出醜,更多地暴露醜陋的嘴臉,讓世界人民看清楚,一直喊人權是歷史最好時期是人權是什麼現狀。

在這裡忠告京EB8233駕駛員及同車的人,保存好殺人的證據,記錄完整向你下達暗殺任務的人員時間等等,趕緊將此事告知信得過的人,不然的話,下一個被殺人滅口的將是你,保存好證據就保存了你的狗命。共產黨八千多萬人都殺了,還會在乎你和你們幾個嗎?

全世界的華人,全世界的公民們,中共政府已經成為了殺人的政府了,他們為了一黨之私,可以隨便剝奪無辜的生命,你們不能見死不救!你們不能睜著眼睛不說話。高智晟是我們活著的希望,中國人民不能沒有高智晟,讓我們在全世界呼籲中國政府快速破案,捉拿殺人凶手,讓我們共同來為高律師祝福,讓我們向更多的人發出退黨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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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作者:秋不曲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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