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羅干案將轉至阿根廷最高法院(圖)


原告律師Alejandro(左二)和法輪功學員在法院外合影

阿根廷法輪大法協會於2005年12月13日向阿根廷第九特別法庭的聯邦法官Octavio Aroz de Lamadrid起訴羅干所犯下的罪行。當時正值法庭公假期間,法官Lamadrid在極短的時間內做出長達25頁的決議。法官Lamadrid認為,發生在中國的迫害範圍廣,具嚴重性,必須被定為反人類罪。起訴羅干的訴訟將轉至阿根廷最高法院。
  
此前,阿根廷國家檢察官以「領土原則」不受理此案,但法官Lamadrid在決議中反駁道:「依據上世紀中期阿根廷所達成的,並於1994年由憲法改革批准的國際協議,領土原則必須讓位於保證暴行的受害者能得到同等的正義途徑。
  
據明慧網報導,法官Lamadrid指出:「儘管國家檢察官沒有動力採取行動,鑒於此案的重要性,及施行正義對此案的實際結果,同時也因為此案所喚醒的我的特別關注,我不得不表達我的意見,也無法保持沉默,更必須要堅持我的觀點,儘管我的觀點與國家檢察官不同。」
  
法官Lamadrid說:「總之,依我所見,假如犯下這些罪行的當事人在我們的國家被逮捕 - 雖然是偶然的,(或者當我們有這個條件逮捕他,比如此案),如果當事人的罪行是反人類罪,從而影響到「人的權利時,應不容置疑的引用阿根廷刑事法於外國人在外國所犯下的罪行。」
  
羅干是中共9個常委中的一個。該訴訟案以羅干為610辦公室副主任對其起訴。自1999年夏起,610在迫害法輪功中充當了積極的角色。由羅干策劃的迫害也延伸到海外。一個月前當羅干在阿根廷國會被副總統接見時,9名法輪功學員被40多個親共華人野蠻毆打。此事發生在訴訟案提交後的一天。
  
法官Lamadrid的決議同時證實了阿根廷外交部「應中共大使館的要求」,早在2005年12 月15日就告知法官被告中共官員的「豁免權」。法官Lamadrid由此宣布自己「不勝任審理此案」,而將此案轉至最高法院。與此同時,法官在決議裡提供了大量的引證及前例證實最高法院有能力審理此案。
  
法官Lamadrid 在決議裡作了詳細的陳述:「依我所見,並鑒於最高法院所具有的確鑿有力的地位,涉及到人的權利被侵犯的案例,如反人類罪和侵犯在我們國家的個人或團體的罪行 (如果嫌犯能找到,並有必要的話,能逮捕他們),國家有責任 - 當然這個責任被授予政府官員:調查、審訊並懲處犯下這些罪行的當事人,哪怕罪行是在本國領土之外犯下的。」
  
「根據所提交的訴訟詞,(同時附有聯合國出版物旁證),我們裁決,對一個主權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有系統的犯下的各種行為(殺人、酷刑、折磨、被迫失蹤等)是不容置辯的。這些無可否認的構成了對人權公然的侵犯。基於其規模、數量及嚴重性,必須被定為反人類罪。這是我們內部 (基本憲法第118,75 條例,22段)及首要國際法律條約所認同的。此案要求阿根廷司法保障一個信仰團體得到司法公正的權利。」
  
不久前,西班牙的法庭接受了相似的對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及其它6名中共高官的訴訟案,起訴其在西藏所犯下的群體滅絕罪。為此西班牙政府立刻受到中共強大的壓力。西班牙外交部堅稱「西班牙政府不能幹涉到法官的獨立裁決。
  
法律人士表示,這兩宗在阿根廷和西班牙的訴訟案將受到國際社會的密切關注,其結果將對兩國在國際上的形象產生深遠影響。全世界都在關注阿根廷是否能同樣維護其司法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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