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傳關說 水晶魚變魩仔魚

臺北縣金山警分局會同岸巡人員,在萬里鄉龜吼漁港查獲漁船涉嫌走私中國魚貨2千多箱,局部採樣送驗,當地漁民爆料有民代關說,高價的水晶魚因而被「誤認」為魩仔魚放行。臺灣海巡署則強調,水晶魚是管制的18種魚貨之一,一經查獲,一定馬上查扣,並依海關緝私條例移送海關處理,不可能放行。

水晶魚是淡水魚,外觀雖與海水的魩仔魚相似,但爆料的臺灣漁民說,應該還是很容易被認出,船東若沒有相當實力是不敢走私的,這批疑來自中國的水晶魚,臺灣每公斤高達百餘元。

被指關說的民代昨晚澄清說,他只是站在「漁家子弟」的立場,幫助漁民與政府單位溝通,絕未乾涉辦案;金山分局長葉爾煙則否認曾接獲這名民代的關切電話。

金山分局是接獲密報,指百噸級大發12號漁船計畫走私海瓜子,「大」船前天中午進龜吼港卸貨至昨天清晨5時,警員登檢已經分箱、打包好的魚貨時,並未發現海瓜子,反而查獲大批疑似冷凍的水晶魚,以及已去頭去尾的冷凍鮭魚。

臺灣警方帶回涉案的船長何陽輝及6名船員不久,便接到當地某知名民代關切電話,警方在做完偵訊筆錄後,將何某等6人及扣得的魚貨轉交海巡署第二巡防區二一大隊。

二一大隊接辦後,發現警方尚未調閱「大」船航跡圖,瞭解航行的方向及作業的海域,且所查扣的疑似水晶魚貨並未清點、過磅,臺灣海巡人員為求慎重,抽檢2箱疑似水晶魚及鮭魚送水產試驗所鑑定,其餘魚貨則交由船主保管。大隊長徐傑表示,檢驗結果6至7天後出爐,如有不法,會將相關事證函送法辦。

〔自由時報記者黃其豪、林志青、林嘉東、邱俊福/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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