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千村民憤砸縣大門 判刑村民無罪釋放

河北安新縣店上村6名村民因保護村中耕地,被法院以「擾亂社會秩序罪」被判處1-6年不等有期徒刑,村民非常不滿政府的這種無理傷害;於05年3月,1000多名村民憤砸縣委大門,聲援遭判刑村民。

經過村民不斷上訪、告狀,還有發生「河北定州事件」,安新縣迫於外界壓力,今年11月18日,安新檢察院給6位村民撤訴決定;24日,公安局也撤案,以「犯罪情節輕微,危害不大,不構成犯罪。」的理由,無罪釋放6村民,按照國家賠償法,每人賠償26000元人民幣。

據村民反映,當時縣政府想把村中2400多畝良田全部「毀田建鞋都」,由於村民極力反對,最後縣委、村委會和開發商,相互勾結,土地被賣掉133畝多耕地;這是村裡最好的良田,種植小麥和蔬菜等作物。

店上村有1400多村民,土地2400多畝,政府沒有得到全村村民的同意,於2004年春,以「振興經濟」為由,將店上村133畝多耕地賣給石家莊一房地開發商,開發商又轉手賣給26家鞋廠(合稱北方鞋都),非法炒作地皮。

為了維護土地承包經營權,為了維護村民的合法權益,為子孫後代保護尚存的一點耕地,失地農民開始「還我耕地」的護地行動。

2004年3月19-20日,縣、鎮的一些領導率隊,帶著警察、推土機、旋耕機等,將店上村包圍起來,將130多畝長著麥苗的良田全部摧毀。據村民說:「人很多,沒辦法數清。」

6名村民因阻止毀田、施工被縣公安局逮捕、羈押。六位律師對村民進行了無罪辯護,但最終仍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被判刑1-6年。由於6村民被判刑,1000多名農民到縣政府抗議,憤砸縣大門。

所謂的開發還有第二期、第三期,今後還有大量的土地將被毀、被強佔,春耕在即,但村民已無心種地和從事生產。在一年多時間裏,村民都被「耕地事件」的黑雲籠罩著。

村民心中不服,多次到省、市反映, 兩會期間,他們又到北京上訪、告狀。

村民說:「我們最反感的,就是政府不是按照國家開發政策,從農民的根本利益出發,也不是國家徵用,而是賣給私人企業,炒做地皮,謀取暴利。事發後,村民不斷維權上訪,終於無罪釋放6村民,他們最長服刑414天,最短200天;現在我們要政府解決村委會貪污等問題,另外就是土地補償,或要回土地,恢復地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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