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裁決中國自行車傾銷 維持近五成的反傾銷稅

商務部公平貿易局25日發布預警稱,歐盟理事會已發布公告,對中國自行車反傾銷案部分臨時複審作出裁決,決定維持原措施,即48.5%的統一反傾銷稅。

  據商務部公平貿易局人士稱,此次臨時複審是於2005年2月19日應中國自行車出口商的申請發起的,此案中沒有企業獲得市場經濟待遇或分別裁決待遇。

  歐盟最初於1991年10月對我自行車發起反傾銷立案調查,1993年9月終裁徵收30.6%的反傾銷稅。1997年1月,經反規避調查後裁定將反傾銷稅延至自行車零部件。2000年7月14日,經複審裁定繼續徵收30.6%的反傾銷稅。2005年7月14日,歐盟裁定將稅率修改為48.5%。

  目前,中國年產自行車7000多萬輛,出口5000多萬輛,分別佔世界產量、貿易量的60%和70%,是世界自行車的生產中心。根據歐盟統計機構Eurostat的統計,2004年,中國大陸對歐盟25國出口自行車超過240萬輛,是歐盟最大的進口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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