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黑幫公司凶暴實錄:開寶馬販毒大學生當軍師

他們有嚴密的組織,成員一個月要開一次總結大會,誰冒犯老大,輕則下跪認錯,重則亂刀砍死;他們擁有數量龐大的「黑金」,在賭場放高利貸、開美容院組織賣淫,統一掌管經營,連販毒都開著寶馬;他們也重視「人才」,年齡最大的才30歲,最小的只有19歲,且該「公司」在「經營」中,還任命了一名大專生當「軍師」。

  近日,該組織17名成員在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受審時,公訴人提了滿滿兩大皮箱資料。

  該組織頭目名叫楊小林(手下人稱楊哥),長壽農民,案發前暫住沙區楊公橋。公訴機關將其列為第一被告,指控其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綁架罪等8項罪名。其妻熊建碧(人稱「熊姐」)被列為第二被告,公訴機關指控其犯有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販賣毒品罪等5項罪名。

  開著寶馬販毒開妓院

  據公安機關查實,2004年以來,楊小林及其妻子熊建碧先後拉攏大周磊、陽勇、吳丹、蔡國華等人在重慶市渝北區、江北區、渝中區等地為其販賣K粉、搖頭丸。公安機關認為,熊建碧在組織中是毒品和財務的總管。被告人王時翼、劉劍平負責少量毒品的保管、分發。大周磊、陽勇、高萬禮等分別在熊建碧、王時翼、劉劍平處拿毒品,大周磊、陽勇、高萬禮等人又讓熊江、梁勇、王波、余飛飛、小周磊等人為其直接販賣。大周磊等人將毒品銷售後將毒資交給劉劍平,由劉劍平統一跤給熊建碧入賬。此外,劉劍平、熊建碧各有一本關於毒品銷售的賬本,劉劍平定時向熊建碧交錢和對賬。

  隨著販毒生意日漸做大,楊小林的「坐騎」也換成了時髦的寶馬車。2005年2月6 日,楊小林邀約蔡國華、王時翼等人駕乘他的寶馬車前往四川省綿陽市販賣搖頭丸,楊小林通過何勇、趙鑫、邢甫(均另案處理)等人聯繫銷售毒品搖頭丸。誰知這次卻中了趙、邢等人的圈套,當大周磊、王時翼攜帶500顆搖頭丸前往綿陽市五牛大酒店二樓茶樓交易毒品時,被趙鑫、邢甫以及王林、馬晗(均另案處理)等人打傷,搖頭丸全部被搶走。

  時間進入2005年,楊小林與其毒品供應上家廣州阿華(另案處理)交往日趨頻繁。 2005年3月14日,楊小林與廣州阿華聯繫好購買搖頭丸事宜後,便安排王時翼、劉劍平二人到廣州阿華處進行交易,劉劍平、王時翼在廣州與許繼東等人匯合後,在廣州雲湖賓館內以每顆21元的價格買進搖頭丸1500顆。劉劍平、王時翼、許繼東等人乘火車將毒品運輸回重慶,交與暫住在重慶市渝北區龍山中學的楊小林。

  2005年4月17日,楊小林與廣州阿華聯繫後,指派劉劍平到廣州去購買搖頭丸。劉劍平到達廣州後,在廣州市鵝掌坦附近一賓館內同樣以每顆21元的價格從阿華處購得黑色搖頭丸1500顆。隨後劉劍平買了兩隻音箱,將1500顆搖頭丸分別藏於其中,將音箱託運回重慶,次日下午劉劍平乘飛機回到重慶。幾天後,劉劍平、熊江等人到重慶市某貨運部將兩隻音箱取出帶回到重慶市江北區劉劍平暫住地,由熊建碧、劉劍平對1500顆搖頭丸進行清點後,交給熊建碧帶走進行保管。

  大發「毒財」後,楊小林決定再狠撈一筆「黃財」。2005年4月,楊小林與大周磊二人合夥在重慶市渝中區兩路口開了一間「玉手」美容院,組織了若干賣淫女賣淫,並將該美容廳作為「公司」的資產進行統一管理,指派許繼東負責管理。賣淫女每賣淫一次,許繼東就從中提取30-100元不等的費用,然後每天將所收取的數十元到數百元不等的費用,統一跤給每天到「玉手」美容廳收取賣淫費用的熊建碧,由熊建碧統一管理美容廳的收入。據警方查實,楊小林團夥自4月份以來,在「玉手」美容廳內介紹李某某等賣淫女賣淫數百次,從中獲取非法所得一萬餘元。

  月月召開「總結大會」,拿兄弟開刀

  因為之前在綿陽遭遇黑吃黑,楊小林比以往更加多疑,連身邊的人都開始不信任。蔡國華本來是楊小林剛出來「闖蕩江湖」時的得力干將。但是,他們倆後來在販賣毒品(K粉和搖頭丸)中因利益分配而產生了矛盾,楊小林認為蔡國華多次在言語上頂撞他,不聽他的招呼,很不給他這個大哥面子,而且,當蔡國華負氣離開組織後,帶走了大量的販毒客戶,給楊小林的毒品銷售造成損失,於是楊小林先後多次在公開場合揚言要教訓蔡國華。

  2005年2月28日晚12時許,楊小林在與蔡國華再次發生語言衝突後,隨即給雲南來的史國海打電話,讓史國海幫他找個人到重慶來教訓華兒,史國海當即同意。同時,楊小林決定將原先較為鬆散的組織進行制度化改造。

  「組織成員不得背叛組織,否則輕則開除,重則性命不保,禍及家人……任何事情只能逐級上報,不能越級上報,否則『家法』處置!」

  2005年3月10日傍晚,重慶市渝北區龍溪鎮某招待所,楊小林一邊強調著自己擬定的「公司」規則,一邊掃視著與會人等。

  會上,楊小林宣佈成立「公司」。自己為公司負責人,統管公司的人財物,經營範圍主要涉及販賣毒品,放高利貸,組織、介紹容留賣淫等。楊小林並對毒品的販賣及保管、放高利貸、組織賣淫等進行了明確的分工。

  為加強對組織成員的控制,楊小林規定了嚴格的懲罰制度。此外,楊小林還規定了會議制度,每月開一次骨幹成員參與的會議,總結1月以來的公司經營情況、對公司利潤按比例進行分配,遇有緊急事情臨時通知開會。

  公訴機關指控稱,楊小林通過販賣毒品、敲詐勒索、組織賣淫、放高利貸等違法犯罪活動非法斂財10萬餘元,並提取「
公積金」 為組織謀「福利」。今年4月11日晚,組織成員劉劍平、余飛飛等人在九龍坡一迪吧吸食毒品被抓,楊小林安排其妻從「公積金」中提出4500元用於繳納罰款。同月,他兩次安排「小弟」以上賬方式,為被梁平警方羈押的王時翼、吳丹各送去「慰問金」1000元。當一系列制度宣布後,剛剛離開組織的蔡國華成了第一個犧牲品。

  史國海收到楊小林的命令後,找到了自己的小學同學魯勇軍。2005年3月21日史魯兩人傍晚到達重慶市,與楊小林在重慶市渝北區電子工業學校門口碰頭。楊小林摸出50元錢給小弟許繼東,安排許繼東負責接待二位殺手。許繼東將史、魯二人帶去吃飯後,又將二人帶到劉劍平的租賃屋內休息。

  3月22日中午以及23日中午,楊小林一干人等兩次與史國海、魯勇軍見面,在楊小林的主持下,他們達成了將蔡國華砍成殘疾的一致意見。隨後,楊小林安排人手尋找蔡國華的下落,王時翼則負責將史國海、魯勇軍送到蔡國華所在地點,由魯勇軍下手去砍蔡國華。

  3月24日晚20時左右,楊小林的兩個小弟在重慶市渝北區龍溪鎮武陵路「聚友網吧」內發現了蔡國華,楊小林接到匯報後當即指示史國海、魯永軍出發。同時安排小弟在網吧門口把風,並負責在殺手砍了蔡國華後妥善將二殺手帶離現場。

  次日凌晨3時許,魯勇軍持大砍刀衝進聚友網吧內,朝坐在36號桌邊的蔡國華的頭部猛砍兩刀後,迅速逃離現場。蔡國華經送
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檢驗鑑定:蔡國華系砍切器致頭顱裂傷達特重型顱腦損傷致腦功能喪失死亡。

  楊小林得知蔡國華被砍死後稱死了就算了,並安慰了史、魯二人後離去。

  2005年3月25日13時許,楊小林開著寶馬車將史國海、魯勇軍二人送到成都,楊小林給了2000元錢費用,並幫史、魯二人買了回西昌的火車票。

  就在蔡國華被殺的當天,許繼東因違反楊小林定的規矩被當眾罰跪;同年4月,王波、梁勇因對其組織骨幹成員高萬禮不敬被罰當眾下跪、賠禮道歉。

  在法庭上,多名被指控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成員中,周磊、何劍平等人都稱,他們是在楊小林的逼迫下,才加入該組織的。另外,因「公司」制度嚴厲,如果退出,害怕給自己的家人帶來麻煩,所以才未脫離。

  聚集200打手驚動防暴警察

  既然對身邊的兄弟都能翻臉不認人,楊小林對外更是喊打喊殺,從不心慈手軟。早在2004年4月,楊小林為了壯大實力,專門從大足縣龍水鎮一個叫「鄧三」的男子手中購得一把自製左輪手槍,主要在販賣毒品、放高利貸和收賬時使用。

  2005年2月9日凌晨零時20分許,楊小林帶了王時翼、吳丹等人開著寶馬車,竄至梁平縣錦屏鎮萬年村八組謝世群家,聲稱來向其子謝澤維要債。因為謝澤維不在家,楊小林等人只好對其家人拳打腳踢,最後強行將謝澤維的前妻楊曉琴及兒子謝楊帶回重慶市,先後關押於重慶市龍溪鎮某招待所、華渝賓館、沙坪壩區萬川招待所等地。隨後,楊小林等人通過電話多次威脅楊曉琴的家人,楊曉琴的父親楊德銀在不得已的情況下,籌得4萬元人民幣存入了指定賬戶,楊小林等人在收到4萬元錢後,於同年2月11日上午11時許,才將楊曉琴母子釋放。至此,楊曉琴母子被非法拘禁長達59個小時。

  2005年3月14日傍晚,重慶市九龍坡區楊家坪至尚國際俱樂部客人劉某某與服務生發生矛盾,被俱樂部保安打傷,為防報復,俱樂部經理李某某請孫勇(另案處理)找人「扎場子」,孫勇便邀約楊小林為其出面,楊小林便糾集近兩百人持械前往重慶市九龍坡區楊家坪聚眾鬥毆,後因防暴警察出面干預被制止。

  2005年4月6日14時許,重慶市渝北區龍溪鎮花卉園旁邊一遊戲廳老闆楊某因想霸佔另一遊戲廳,便請楊小林幫忙,楊小林派了20餘人攜帶凶器前往鬥毆,其中劉劍平拿著那把自製左輪手槍在茶樓裡示威道:「今天誰敢來就打死誰。」劉劍平等人等了半個小時後,見無人敢來打架才離開。

  2005年6月10日本案偵破後,公安機關收繳到自製左輪手槍一把、小口徑子彈16發、管制刀具16把、鋼管13根等物。

  團夥成員年紀最小的才19歲

  記者在法庭上發現,此案17名被告中有11名是長壽區農民,而其中又有9名是 1980年以後出生的。據瞭解,團夥成員中,吳丹、陽勇、許繼東、余飛飛、周磊(人稱小周磊)和何劍平是長壽區雲臺鎮的「老鄉」,而周磊(人稱大周磊)、熊江、王波則是長壽區石堰鎮農民。除此之外,還有一個長壽人--來自該區晏家的高元洪。據悉,除綽號「江龍」的陽勇生於1978年外,其餘均出生於 1980年之後,許繼東、余飛飛、小周磊還是1986年出生的。

  別看這幫人年輕,經歷卻很「輝煌」。例如被告許繼東本次已是「三進宮」:2001年11月因搶劫被渝中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2003年5月又因盜竊被長壽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這一次,他被指控涉嫌犯有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組織他人賣淫罪。

  在楊小林團夥中,王時翼是年齡最大的,也是文化程度最高的。他今年30歲,大專文化,四川省內江人。他被任命為「軍師」,負責「公司」策劃工作。在該案中,王時翼因參與故意傷害他人,致1人死亡及販毒等,被檢方指控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綁架罪、販賣毒品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等六宗罪名。

(南京週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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