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宗正: 後共產時代各地區自治政治與政府

有一位阿呆先生,聽說城裡有一位高人,他專門教人如何追求自由與幸福的道理,於是他千方百計請這位高人,來鄉里教授上述的道理。

但是,不論他怎麼等待,這位高人都不來,隨著時間過去,阿呆逐漸老了,他仍然不肯主動追求自己的自由與幸福;有許多次機會,他都讓幸福從手中流失了,直到他死的那天,阿呆仍在等這位高人。

有人會問,世界上怎麼有這麼愚蠢的人?阿呆將自己的生命工具化,成為等待那位高人的軀殼;阿呆並不明白,他的生命,就是他的目的,就是他應該好好把握與創造的主體,為什麼要讓自己的生命,在等待的生命中虛耗呢?

我所說的這位阿呆,就是中國人。中國人總是認為,自己還沒準備好,希望有一天民主會主動出現;但是,中國人卻不明白,自己就是土地的主人,就是國家的統治者,就是存在的目的。如果中國人不願意認識民主的權利與概念,不願意勇敢追求自由與幸福的權利,那麼就永遠不可能實行民主政治。

中國人根本就不需要等待,現在就可以實行民主,如何實行民主?非常簡單,就是學習成功民主國家的經驗,他們怎麼成功,就按照他們的方法去做,這不就成了嗎?

美國是世界上最成功的民主國家典範,中國人為什麼總是不肯認真學習?如果中國人不知道怎麼做,可以請美國派民主顧問代表團,來指導中國人實行民主憲政;很不幸的,中國人並沒有這個簡單的常識,也沒有這種謙虛學習的氣量。

2004年8月,中國人民出版社,出版了一本由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研究所,編寫的《與人大代表談西方議會制度》。在這本書之中,介紹了美國三權分立與制衡的制度、西方議會政治、第四權等,例如,該書指出「孟德斯鳩把國家權利分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個部分,認為應由議會、政府和法院分別行使這三種權力,強調三權分立,互相制約,保持平衡。」(P85,《孟德斯鳩的分權論》篇)、「托馬斯.傑弗遜提出政治上應當寬容,除了三權分立制衡外,自由報刊應成為對立法、行政、司法三權起制衡作用的第四權力。言論自由與政府的秩序是一致的,正派的政府不會被言論、出版自由所打倒。為了防止政府的蛻化,就必須有所監督,新聞、出版自由在某種程度上比監察官更重要」(P333,《輿論與新聞自由產生的監督作用》篇)、「美國國會代表人民、制定法律、制約並監督總統,這三項職權構成美國國會最基本的職能」(P94,《美國國會的職權》篇)、「在美國,實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制,國會和總統彼此分立,各自由選民選出,而且各有其相應的任期」(P92,《美國國會的特點》篇)等。

這本書,平淡無奇,只是一般常識性的概念,但是普遍的中國人民,即使連這種最基本的常識,也沒有。這本書應該定名為《與中國人民談西方議會制度》,而不是《與人大代表談西方議會制度》,因為中國的人大代表只不過是一群橡皮圖章部隊,沒有什麼主體人格與地位。

然而,中國人民受到中共政權的綁架,因此從客觀事實論,這本書也應該與中共談,即《與中共談西方議會制度》。中共向來反對西方三權分立、政黨與議會政治、人民普選、第四權獨立等,他們怎麼可能放下手中的權力,乖乖交給人民?這就好像,一隻狗含著一塊肥肉,除非遭受到嚴重的電擊或捶打,否則這隻狗怎麼可能輕易把肉吐出來?

如果中國人民,能夠瞭解這本書所提的普通常識,那麼中國早就是第二個美國了。同理可證,如果臺灣的教科書,能夠教授這些基本常識,那麼臺灣現在怎麼可能,有那麼多的司法舞弊案、豬仔議員、媒體暴力、貪污腐敗政治、酬庸政治、選舉買票等;這些政治亂象,都是因為臺灣不實行三權分立、司法不獨立、第四權不夠公正與客觀等,所造成的。

1789年,法國大革命之後,法國人民經歷了157年的亂局與獨裁統治,才真正落實三權分立與司法獨立的政治(1946年制憲);並且在二戰後,逐漸走向正常的民主國家,為什麼現在的東亞與臺灣人民,還不知道這個慘痛的歷史教訓與簡單的道理?

美國採行聯邦政治,一個國家有50種不同的邦制度、有87849個不同地方自治的政府,其中包含16506個縣政府、13522個市政府、3034個鎮政府、19431個學校特別區政府、35356個特別區政府(US Census Bureau,2003年)。美國是一個由許多不同的地方自治政府,所組成的國家;由於美國具有如此多不同的地方自治政府,因此能夠充分展現各地區人民的文化主體創造性與經濟發展,這就是美國多元文化與民主成功的案例。

中國人喜歡用「省」這個概念,來談政治。事實上,省的概念,是蒙古王朝所發明的概念,它後面隱含著「中央」與「地方」的關係,也隱含著中央集權與地方隸屬的政治,例如,20世紀20年代的聯省自治運動,就是這種錯誤文化意識的產物;中國人有必要瞭解,什麼叫做「地方自主」與「地方自治」?什麼叫做「邦國政治」?什麼叫做「邦聯」與「聯邦」政治?否則東亞大陸未來的政治,就無法徹底擺脫過去專制、中央集權與大一統的政治形態。

要瞭解美國的民主憲政,就必須從研究美國的地方自治政府與議會政治開始,否則便弄不清楚,美國民主憲政的本質。要研究美國的地方自治政府與議會政治,就必須瞭解美國《五月花號公約》中,「地方自治」與「人民與政府的契約政治」,以及美國《獨立宣言》中「人人平等」、「人民有權推翻或廢除政府」(人民選擇的權利)等的概念。

美國初期的民主政治,更能體現人類最早素樸的人民自治政治。美國有許多的地方自治政府,例如,縣、鎮、市等,都成立於邦國、殖民地政府與州政府之前;美國在殖民地時代,是透過議會政治,來對抗英王所派來的總督統治權,例如,殖民地上的統治機構,有總督、參事會、代表議會,議會政治成為保障殖民地人民利益的一種政治,使殖民地人民,避免成為英國統治者任意掠奪與壓迫的對象。

所謂的民主政治,就是保障人民選擇權利與地方自治的政治;任何一種,不能夠保障人民選擇權利與地方自治的政治,就不是真正的民主政治。要瞭解美國民主政治的本質,就必須瞭解,由《五月花號公約》與美國《獨立宣言》中,所體現出來的三權分立、司法獨立、地方自治、社區民主政治(不排斥外國與外地人參與社區政治,避免了族群衝突的問題)、公民意識、全民普選、議會政治、第四權獨立、保障人權、保障宗教信仰的自由、政黨政治、軍隊國家化等政治。

如果後共產時代,東亞各地區人民,實行地方自治與議會政治時,千萬不要被過去漢人的「大一統意識」、「專制政權」、「中央集權」等所影響,因為他們會說,「這不是在搞分裂嗎?」、「那不就打亂了嗎?」。

惟有符合民主正義程序與原則的民主政治,才能夠建立真正的民主政治。東亞各地區人民,惟有先成立民主的自治政治與政府時,才有可能逐漸發展「邦獨立政治」與「邦聯政治」;惟有在尊重「邦獨立政治」、「邦聯政治」與「人民選擇權利」的基礎上,才有可能逐漸發展「聯邦政治」,這條民主的道路,美國與德國都曾經依序與逐步走過,未來的東亞各地區人民,也不應該例外。

如果有人在後共產時代,學習孫中山成立「臨時中央政府」或民國初年的軍閥政治時,那麼東亞各地區人民,要特別小心,因為這兩種政權,都違反民主自治政治與政府的原則,都違反民主議會與人民普選的政治,也都違反人民自主、自治與選擇的權利,它們不應該成為人民未來政治的選項。

東亞大陸,百年來的政治,延續了中國古代的專制政治,為什麼東亞大陸人民,會犯這麼多的歷史錯誤?因為人民不能夠擺脫大漢沙文主義與專制文明的制約、不懂得獨立自主、不懂得如何當主人、不懂得如何統治政府、不懂得如何成立自治政府、不懂得如何建立議會政治、不懂得如何實行人民普選、不懂得虛心學習成功民主國家的經驗,這就是東亞人民,一直無法擺脫專制政權宿命的根本原因。


2005-11-19(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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