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聯邦政府已經同意承認當年徵收人頭稅是對華人有歧視,並許諾賠償1250萬元。但是其他代表人頭稅納稅人和其家屬的組織則表示這個協議並不妥當。
全加華人平權會(Chinese Canadian National Council ,CCNC)從1984年起就致力於為這些因為種族法案而遭受幾十年歧視的受害人向渥太華尋求正式道歉和財務賠償。
全加華人平權會的執行董事維特黃(Victor Wong)說:「這件事情在中文媒體中引起軒然大波,另我們非常奇怪的是總理和他的政府竟然沒有聽到人頭稅納稅人,他們的家人和整個社區的反對聲音。」
曾向4000多人頭稅受害家庭就是否要求政府對受害家庭進行賠償的平權會,堅持要求馬田政府不能只同號稱代表280個華人社團30萬華人的華聯會溝通。
2005年9月,陳丙丁曾代表華聯會致信加拿大廣播電視及通訊委員會,(Canadian Radio-television and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反對新唐人電視臺在加拿大播出。為此加拿大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在多倫多進行了隨機電話調查,在被問及是否知道全加華聯代表你反對新唐人電臺落地的問題時,1004名被調查的華人中有95.62%的人回答不知道;在被問及全加華聯能否代表你的問題時,819名被訪者中有 97.31%的人回答不能代表。
在1885-1923年之間,加拿大政府共向8萬多位中國移民徵收了超過2300萬元的人頭稅,稅率在50至500元間不等。當時一個中國勞工工作兩年的工資約為500元。
1923年加拿大政府通過了「排華法案」,導致大量華人無法與家人團聚,直到1947年此法案撤銷為止。據悉,大約幾十名繳納人頭稅的華人至今依然在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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