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肉和海鮮的劈腿禁忌

提到自然律例飲食方法,不少人的第一個念頭就是:「是長年茹素嗎?」 其實上天造人,原本就給予人類雜食的特性,因此回歸到自然律例的飲食方法當然也是雜食,並非長年茹素,也非長年茹葷。 只是,肉類該怎麼吃呢?該什麼時候吃呢?

什麼氣溫吃什麼肉

依據自然律例,動物適合生長的氣候和環境不同,所含的肉類的屬性和油脂成分也不同,因此人類適合吃肉時也應順應「什麼氣溫吃什麼肉」的原則,依照動物適合生長的氣溫為依據,才能從不同屬性的動物當中補充適合當地氣溫的油脂。

一般來說,氣溫攝氏二十五度以下可以吃豬肉,氣溫攝氏二十度以下可以吃牛肉,氣溫攝氏十度以下可以吃羊肉。 可能有人又要提出疑問,「這些肉類不是一年四季都在臺灣出產?尤其是豬肉,除了宰豬市場公休,否則哪一天買不到豬肉?豬只在大熱天不也繼續大量繁衍嗎?」沒錯,豬只在臺灣確實不分四季都在大量地生產。但是為了促熟或是對抗越來越多的疾病,豬只注射抗生素或是藥物等等駭人聽聞的消息並非前所未聞。人為的技術也許可以違反時序,創造出自然法則以外的繁衍,但智者如何選擇,應該不需多言。

再以牛只為例,依照生長分布的地區來看,肉牛多生長在緯度比較高的而且比較乾燥的寒帶國家,因為當地的氣候和環境適合牛只生長,所以當地的人們也適合吃點牛肉來攝取養分和幫助禦寒。雖然臺灣本地也產牛,但是最適合生長的是水牛而不是肉牛。用來食用的黃牛因為怕雨怕濕,所以在照顧和飼養上都比較困難,在初始的自然律例當中,就不適合在臺灣生長,因此自然也不適合這塊土地的人吃。

至於羊只,適合生長的緯度更高,氣候更冷,所以就更不適合位處濕熱的臺灣人食用了。 但是臺灣人也不是全然沒有吃肉的機會,只要氣溫在攝氏二十五度以下就可以吃豬肉,攝氏二十度以下就可以嚐一嚐牛肉,而攝氏十度以下的寒流來襲時,就可以把羊肉爐端上桌了。

一餐混食多種類的肉和海鮮易致病 要切記的是,吃肉和吃海鮮都有所謂的「劈腿禁忌」,一餐當中最好只吃一種肉,應避免不同種類的肉食混著吃。如果那餐吃的是豬排,就不要再喝牛肉湯;如果吃得是牛排,就不要再吃炸排骨。因為每一種動物和海鮮的屬性不同,肉質的屬性和纖維長短也都不一,混合消化之後很容易在人體中產生危險的生化變化。雖然人體器官的代償性很高,一次可以同時執行數個指令和動作,但是消化不同屬性和纖維的肉類,勢必會大量耗損腸胃的功能。而且混合的肉類長時間滯留在腸胃間,也很容易腐敗並產生毒素,後果不僅有礙胃腸的健康,更會造成百病叢生和提早老化的現象。

人性化的「劈腿禁忌」原則 不過,雖說完全遵行自然律例,依照氣溫食用肉類,是最為理想的方式,但硬要應酬聚會眾多的現代人如此嚴格執行,恐怕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曾經不只一個學員苦惱地問我:「和朋友約會聚餐,餐點內容難免會有肉,氣溫超過二十五度就不吃肉?很難呢!」去那種「無限量供應吃到飽」的餐廳更常碰到這個問題,烤羊排、烤牛肉、炸豬排、甜食、飲料、蔬果、點心……,五花八門的美味佳餚擺在面前,讓人光是看就流口水,恨不得多長出一個胃多裝點食物,怎麼可能還克制得住自己的舌頭呢? 沒錯,只要是人都有口腹之欲,可口的肉食當前,要視而不見也未免太不人性。因此我總是建議學員:「要大吃大喝?可以!但是請不要劈腿,請選在中午十二點到六點半之間進行。」很多人選擇在晚餐時間,甚至宵夜時間去大吃大喝,坦白說,這種做法無疑是在拿自己的健康開玩笑。

自然律例tips 魚、肉,有所吃有所不吃

1.一餐單種:每一餐只吃一種海鮮類或肉類。

2.放縱的時機:若一定要大吃大喝,最好選擇在每天中午十二點到下午六點之間,但仍應注意「一餐單種」的原則。

3.混吃有禁忌:盡量避免混吃,不得已一定要混吃時,應注意屬性。動物類以同蹄為原則、海鮮類以同質性為原則。

4.吃肉時間表:氣溫攝氏二十五度以下可吃豬肉。氣溫攝氏二十度以下可吃牛肉。氣溫攝氏十度以下可吃羊肉。 而且儘管是去吃大餐,最好還是遵守「吃肉不劈腿」的原則。如果一餐當中非得吃兩種以上的肉類,也應以「同蹄」為原則,盡量挑選同屬性的動物來進食。例如雞和鴨就屬不同蹄的動物,因為雞、火雞、鴿子的腳都呈爪狀,鴨子和鵝的腳則是蹼狀。至於海鮮類,也應盡量只挑選同屬性來進食,例如吃過硬殼類的蚵仔,之後最好也選擇硬殼類的蛤仔、蜆仔;吃過軟殼類的蝦子,之後最好也挑選軟殼類的蟹類。同蹄對同蹄、硬殼配硬殼、軟殼對軟殼,不同種類的魚肉對人體所產生的負面影響才能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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