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斌余被拖欠的工資僅為5000元人民幣,但這卻是大陸農民工的人均年收入。而王斌餘事件只是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一個縮影。據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的報告指出,全國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總額超過1000億元人民幣(123.8億美元)。
在城市裡打拼的農民工屬於流動人口,沒有城鎮戶口。多數老闆看重的是農民工廉價的勞動力,可是卻不願付給他們公平的工資以及保障他們應有的權利和福利。導致農民工貧困的原因之一是缺乏教育和陪訓。據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資料顯示,83%的農民工只有高中文化水平,而72%從未接受過專業訓練。
然而這並不能充分解釋為什麼同一工作崗位上的城鎮居民與農民工之間存在待遇差別。中國社會科學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蔡昉教授認為,歧視是造成待遇不公的另一主要原因。由於沒有城鎮戶口,在城市裡打工的農村流動人口所得到的保護及資源遠不及城鎮居民,但是農民工卻是中國「世界工廠」的主力軍。全國第五次人口普查結果顯示,中國建築業中80%的勞動力來自於農民工。在城鎮勞動力市場中,導致城村工人的待遇差別的根本原因在於城鎮人口以及農村人口在社會地位及應有權利上的差別。
中國建築業的管理架構以及操作也是一大問題。除了待遇不公之外,許多農民工還面臨著工資被拖欠的難題,其中一部分原因是建築工程的暫時性。目前,有關農民工追討被拖欠工資的訴訟中,70%的申訴人是建築工人。
普遍來說,房地產開發商並不是直接僱用建築工人,而是通過工程承包商或俗稱的包工頭來招聘工人、洽談待遇、監督工程以及派發工資。由於建築業的負債率較高,因此資金很難到位,更別提給處於架構底層的建築工人發工資了。若依照有關法律,包工頭私自雇佣工人以及拖欠工薪皆屬不法行為。而開發商也不會付給農民工薪水,因為他們已經把錢給了承包商。更糟的是,不少建築工人並未與僱主簽訂勞動合同,因此無法通過法律來追討欠薪。據估計,這些沒有受到保護的農民工約佔流動勞動人口的13%。
最近西安針對農民工的一項調查顯示,有一部分工人甚至不知道僱主公司的名字和聯繫方式。少數人即使得到老闆付清工資的承諾,但卻發現公司人去樓空。開發商和承包商早就攜款潛逃、另立門戶了。
中央政府已經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並將解決農民工被拖欠工資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2004年1月總理溫家寶下令中央8個部委及委員會通力合作,確保農民工領到工資。然而剝削農民工的問題仍然廣泛存在。那麼中央政府的行政干預為什麼會沒有作用呢?
這與中央政策以及有關法律的具體落實情況有關。合同法以及勞動法中有關待遇和賠償的規定通常不能落實到實處。雖然農民工可以向多個政府部門和機構求助,但這些部門的職責往往重疊,或是與中央和省委的有關規定相悖,另外繁瑣的手續以及高昂的費用迫使農民工不得不放棄法律途徑,而採取較為極端或是廉價手段,例如自殺和示威等等。因此王斌余的悲劇命運只是冰山一角。
而農民工追討工資無果卻產生了一個令僱主非常頭疼的問題。近年來,越來越多的農村勞動力開始將目光瞄準離家鄉更近的勞動力市場,尋求更好的工作待遇及保障。2004年華南地區的僱主發現,當地的流動勞動力不再充足和廉價。同年香港恆生銀行預測,勞動力不足將迫使華南沿海地區的企業向高附加值工業轉變,而勞動密集型的企業將會向勞動力豐富的內陸地區遷移。
然而,城鎮建築業卻不可避免地受到勞動力瓶頸的影響。建築工業本身所採取的措施並無法解決農民工的待遇不公問題,因為現階段農民工的平均工資要遠遠小於他們工作的價值。為保障勞動者權益和穩定建築業,中國的有識之士及非政府組織建議進行法制和行政改革:包括保護私營企業中的勞動工會;為流動勞動人口組織講座或其他活動宣傳勞動權利;修改《勞動法》及《合同法》;將農民工的工資賠付直接與房地產開發商掛鉤等。
除了加強對工人的保障力度之外,有關政府部門還應該對私人僱主加強管理。例如,有過往拖欠工資記錄的公司應當禁止在一段長時間內成立新的建築公司。其他的承建商應當接受政府更加嚴格的管束和限制,避免王斌余的悲劇再度重演。(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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