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閣下:
驚悉重慶當局,以莫須有的"顛覆國家政權罪",於11月3日上午,對著名民主人士許萬平先生進行了枉法而來的非公開庭審,並稱將擇日宣判。
然而,如此公訴的事實依據,據可靠消息說,主要是因為許萬平曾幫助海外朋友,將人道善款,代轉送或轉寄達善款對象,如代為寄達捐款人指定的貧病交加、飢寒交迫的魏心玉女士之類。然而,由於魏心玉是重病在身的在獄民主黨人王森律師的妻子,而捐款人恰恰又是海外有民運團體背景的人士,或可能就是海外民運團體,因此,重慶當局便定性此類善舉是"顛覆國家政權行為",便認定許萬平的這一善舉有罪,是犯有"顛覆國家政權罪"!
嚇,好大的帽子!這是明目張膽的構陷!這是明火執仗的迫害!這是駭人聽聞的強盜邏輯!這是荒謬可笑的近親弱智!這是歇斯底里的彌天大謊!這種恬不知恥的公然指鹿為馬的低能把戲,卻竟然能夠逍遙法庭?我們高貴的法官,竟然會認同這種可恥的無稽之談?我們高貴的公僕,竟然墮落到了如此卑劣下流的地步?這實在是天大的國恥!
古今中外,人世間最大的罪惡是什麼?有人說,是偷盜;有人說,是姦淫;有人說,是燒殺搶掠……但我們覺得,人世間萬惡之首,莫過於諸如此類濫用國家機器謀害無辜百姓,莫過於諸如此類以國家的名義、以執法的名義,顛倒黑白強詞奪理濫權侵害無辜百姓。
不幸的是,這種卑鄙無恥卻自以為是的犯法勾當,在我們賴以生存的這片苦難土地上,常常公然橫行、氾濫成災,以至善良的人們常常悲傷欲絕、苦不堪言。上世紀中葉席捲九州、使得我中華最優秀的55萬知識份子慘遭滅頂之災的、那場至今令人談虎色變的1957年所謂的反右運動,便是如此;上世紀中葉持續長達10年的、致使我善良國民--包括共和國的許多正直的功臣之士--上億人不同程度受害的那場空前絕後的浩劫--所謂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就是如此;如今,遺憾的是,重慶當局的上述做法,也是如此。
或許兩位仍蒙在鼓裡,或許兩位已司空見慣、麻木不仁,以至熟視無睹?如今,如此稀奇百怪的千古奇冤,如此膽大包天與兩位倡導的"依憲治國"及"構建和諧社會"的主張公然唱對臺戲的千古奇冤,正在兩位眼皮底下堂而皇之、緊鑼密鼓炮製之中,不知兩位是否已經明察?
鑒於這種公然違憲違法、以迫害政治異議人士為目的而炮製的千古奇冤,是在播種仇恨,是在害人害己,是在永世蒙羞貴政府,是在使貴政府"人權入憲"的積極努力化為烏有……因此,我們特誠摯提醒兩位,必須動用你們可能動用的權力責令重慶當局立即糾正該冤案、立即無罪釋放受害人許萬平!否則,兩位非但無法取信於民,而且,如此"依憲治國"、如此"構建和諧社會",必招世人恥笑,必使人神共怨。
為使兩位更清晰知曉該千古奇冤的來龍去脈,以便公正決策、還許萬平清白、還許萬平公道,以下我們不妨更多見識一下重慶有關當局在許萬平案上的洋洋自得的"政績":
去年6月初,重慶警方於光天化日之下,在大街上公然用海洛因栽贓陷害許萬平,精心炮製了"許萬平毒品案",企圖如此一舉將許置於死地,後因遭目擊者揭露而真相大白、嘩然世界,才在毆打、並捆綁了許萬平2天2夜後,不得不悻悻收場。
今年4月30日,重慶警方在沒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件--從而程序違法--的情況下,對許萬平進行了抄家,並以所謂口頭傳喚反日示威簽名活動為由,把許萬平從家中帶走,關押20多天後,5月24日,以所謂"涉嫌顛覆國家政權",將許萬平正式逮捕。此後,又以所謂"此案涉及國家機密"這一公然謊言為由,拒絕許萬平的妻子陳賢英依法聘請的北京著名人權律師高智晟先生做許萬平的辯護律師,拒絕高律師或他的助手為當事人許萬平提供法律援助。
今年10月8日,重慶市監察院將含有指控許萬平犯有所謂"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起訴書,提交到了重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同時又以完全違反客觀事實的所謂"許萬平案件涉及國家機密" 這一公然謊言為由,違反法律規定,拒絕向許萬平家人提供起訴書副本、拒絕許萬平家人閱讀起訴書副本的請求。
今年11月3日上午,重慶市監察院以莫須有的"顛覆國家政權罪"對許萬平提起了公訴,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枉法而來的不公開開庭審理的方式庭審了該案,並稱將擇日宣判。許萬平的妻子陳賢英與其他公民都一概被枉法剝奪了旁聽庭審的權利。
根據重慶當局以上"政績",再結合我們所瞭解到的其它事實,我們認為:
首先,重慶當局定性的所謂許萬平犯有"顛覆國家政權罪",是完全違反客觀事實的,也是完全沒有法律根據的。熟悉和瞭解許萬平的人都知道:許萬平主觀上從來沒有、也不可能有所謂"顛覆國家政權"的想法;許萬平客觀上從來沒有、也不可能有所謂"顛覆國家政權"的言行。相信起訴書本身就是本結論的有力證據,因為起訴書上也必定列舉不出如此定性必須具有的相應事實,否則沒有必要千方百計保密起訴書內容,沒有必要為此而不惜肆意枉法侵犯許萬平家屬的知情權和庭審旁聽權。
事實上,許萬平是一個富有理想的、一貫奉行和平、理性、非暴力、守法原則,身體力行幫助、促進祖國繁榮進步,幫助、促進國家和平民主轉型的著名民主志士。許萬平歷來是國家和平民主進步的促進者和推動者,從來不是國家政權的破壞者、更不是顛覆者。而將許萬平的和平、理性、非暴力、守法的從而受我國現行憲法和法律所保障的依法履行公民權利和義務的言行,指控為是"顛覆國家政權"、認定為是"涉及國家機密",顯然是十分荒唐的違法行政、違法司法行為。
其次,重慶當局認定的所謂"許萬平案涉及國家機密",是完全違反客觀事實的,也是完全沒有法律根據的。相信起訴書本身就是本結論的有力證據,因為起訴書上也必定列舉不出如此認定必須具有的相應事實。十分明顯,所謂"許萬平案涉及國家機密",就是杜撰出來為了達到保密名不副實的--指控的罪名與舉證的內容無法相符的--起訴書內容的目的的。
第三,重慶當局的這次逮捕關押、以及以所謂"顛覆國家政權罪"審判許萬平,實際上是去年6月"毒品案"的翻版和繼續,雖然實施手法不一樣,理由藉口不一樣,但實質一樣,客觀效果一致,都是企圖通過莫須有的罪名長期剝奪許萬平的人身自由。
鑒於重慶當局的這種指鹿為馬、信口雌黃的野蠻行徑,荒謬絕倫,危害無窮,因此,我們在對此強烈抗議和憤怒譴責的同時,緊急籲請兩位:
首先,應該親自關注、親自過問該案,必須動用你們可能動用的權力責令重慶當局立即糾正該冤案、立即依法重審公正判決無罪釋放受害人許萬平。
其次,應該以胡耀邦趙紫陽為師,再也不要對下屬的此類枉法犯法行為視而不見、見而不管了,再也不要被此類欺上瞞下的欺世謊言蒙住雙眼了,或再也不要對此類滔天罪惡姑息養姦甚至默許放縱了,再也不要被陳舊保守落後反動意識形態的教條框框縛住手腳了。
最後,由於重慶當局的這種荒謬做法,理論上源於學習北朝鮮的惡果,因此,必須正本清源,立即撤回所謂意識形態學習北朝鮮的錯誤決策。因為北朝鮮實施的嚴密控制意識形態的鐵血政策和鐵血手腕,就是學自於我國的"文革"。因而學朝鮮的實質,就是復辟"文革"。而復辟"文革",必將禍國殃民、遭萬世唾罵。
一葉知秋,一斑窺豹,民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真相終將大白,公道自在人心。民眾心裏自有一桿秤。民心不可違,民心不可辱。許萬平案十分重要,必須公正判決立即無罪釋放,才能服眾。否則,負面效應將源源接踵而來;否則,當局必自毀名譽,自毀形象,自毀法律,自挖牆腳,屆時必焦頭爛額矣。籲請兩位重視之、把握之。
事實上,能否無罪釋放許萬平,將凸現兩位的政治智慧,凸現兩位的政治取向:向前走,還是向後退?將檢驗兩位的施政誠意:真和諧,還是偽和諧?將影響中國社會的運行趨勢:向全民和解、和平共建自由民主之邦邁進,還是向階級鬥爭、你死我活的"文革"內亂浩劫倒退?何去何從?就在兩位的一念之間。亡羊補牢、猶未為晚。籲請兩位深思。謝謝。
此致
敬禮!
發起人(以及簽名信箱):徐文立(美國,布朗大學教授,信箱:Wenli_Xu@ brown.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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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粱(美國,獨立中文作家筆會獄委,信箱:[email protected])
井 蛙(美國,自由詩人、獨立作家,信箱:jingwa8964@ yahoo.com.hk)
趙 昕(中國北京,獨立作家,信箱:[email protected])
戴學武(中國上海,自由職業者,信箱:[email protected])
鄧永亮(中國四川,自由撰稿人,信箱:[email protected])
李國濤(中國上海,自由撰稿人,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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