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中國共產黨反人類罪行悉尼國際法庭》審判公告

鑒於反人類罪行被告江澤民、羅干、周永康、劉京,以及中共610辦公室,藏匿於中共極權專制鐵幕後,規避法律審判的事實,本法庭決定對上列被告實施缺席審判。

鑒於對江澤民、羅干、周永康、劉京,以及中共610辦公室等被告指控罪行極其嚴重,本法庭決定審判程序中實行強制辯護。

鑒於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為確保審判的公正性,本法庭特決定,指定澳大利亞著名中國問題研究學者陳弘莘,擔任上列被告人的共同辯護人。

辯護人陳弘莘提出,她需要更多時間瞭解案情,準備為被告人辯護的各項材料,特申請延期開庭審理本案。

為確保審判的公正性,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辯護權,本法庭決定接受辯護人陳弘莘的請求,延期開庭。延期後的開庭審理的時間,確定為2005年12月10日下午1時30分整。


《審判中國共產黨反人類罪行悉尼國際法庭》
大法官 袁紅冰 簽發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三日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