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重審一非法移民居留權

美國最高法院星期一一致同意將試圖澄清在美長期非法移民的權益。

美聯社華盛頓消息,司法部將對1996年關於加緊對非法移民限制的聯邦法律是否適用於那些在此法律生效前就已在美國的人作出裁決。該法律規定,那些被驅逐出境後又再次非法進入美國的人,很難獲得合法居留權。

高等法院將就猶他州一位長期非法移民佛南迪茲-瓦格斯(Humberto Fernandez-Vargas)的案子舉行聽證會。華盛頓律師大衛-高斯特(David Gossett)表示,對這一案子的裁決將影響到很多人,也許影響到成千上萬的人。

佛南迪茲-瓦格斯從七十年代起就居住在美國,他曾被驅逐好幾次,最近的一次是在1981年,從那以後他一直安分守己,與一位美國人結了婚,經營一家貨運公司,並養育一子。這是高斯特律師在向法院提交的報告中所陳述的。

2001年,佛南迪茲-瓦格斯曾向政府申請合法居留權,但是在其進行面試的時候,移民官依據1996年的法律將其拘捕,送往墨西哥,而其家人仍住在猶他州。法律總顧問保羅-克萊門特(Paul Clement)指出,非法移民對這一法律限制沒有控告的餘地,因為他們重新進入美國時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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