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反腐風暴」圍剿「上海幫」?

亞洲時報Mark A DeWeaver撰文/過去三年來,中國政府在全國範圍內掀起了一場「反腐風暴」。《檢察日報》9月29日曾報導,自2002年11月召開的第16屆中共代表大會以來,共有30,000多人次因腐敗而被立案調查,其中局級以上的幹部有100多人。

逾4,000人被控收受賄賂,8,000多名政府官員違規擔任企業要職,1,000多人違反了公務員住房的有關規定,1,000多人利用職務之便公車私用。

政府官員越權審批其親友的銀行貸款共計 25億元人民幣(合約3.09億美元)。13位部長級官員被立案起訴,其中3人已判死刑。與此同時,國家審計署也開展了全國範圍內的審計工作,尤其針對部委和其他高層機關進行審計,並於去年首次公開了審計報告──《2003年審計報告》。

《2004年審計報告》也於今年9月出臺。該報告對32個中央政府部門進行了審計調查,結果顯示去年揭露的問題並沒有得到解決,包括:濫用公款購買小車或豪宅、同一工程項目重複開銷、違規發放獎金巧立名目、亂收費現象嚴重等等。據統計,2004年的審計報告共查處種類問題涉及240億元人民幣。

這一連串的反腐措施讓外界覺得新一代的中國領導人在提高管治水平方面做了不懈的努力。然而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場反腐運動更重要的目的是斬草除根-鏟除江澤民在黨內的殘餘勢力。

另外,反腐運動還能夠有效地抑制經濟發展過熱,因為經濟活動中時常發生官商勾結、暗箱操作等不法行為。表面上,與腐敗作鬥爭是為了提倡領導班子廉潔、自律,然而實際上是為了掘取政黨和經濟的主導權。

圍剿「上海幫」

當然並不是所有被查處的腐敗分子都是江派人物,但多數大案要案卻與江澤民脫不了干係。其中最臭名昭著的莫過於「上海幫」。20世紀八十年代,江澤民擔任上海市黨委書記,拉攏了一批政客及商人。

江澤民擔任國家主席期間,「上海幫」完全目無法紀。自中共十六大確立了新的領導核心之後,上海幫即刻成為了眾矢之的。上海地產界大亨正毅首當其衝。調查發現,周正毅不僅買通中國銀行香港分行的行長從而獲得巨額貸款,而且還賄賂上海官員強制拆遷民宅。

正所謂「拉出蘿蔔帶出泥」。周正毅案牽涉了上海市政府的大批高官,然而在江澤民的壓力下調查並沒有進一步深入。最終,周只是被控操縱股價及謊報公司註冊資本兩項罪名,而其他更嚴重的罪名和同謀都沒有遭到指控。

與此相比,原國土資源部部長田鳳山的案例則更為成功。田鳳山原是黑龍江省省長,在江澤民的扶持下被提拔為國土資源部部長,後於2003年10月被撤職。

最近由香港記者編著的《高層貪官財色檔案》認為,田鳳山在職期間私吞公款、收受賄賂因此導致了下臺。

擔任黑龍江省省長期間,田鳳山曾批准了多項具有欺詐性質的工程超過100項、總值480億元人民幣的貸款,而後又將直接經濟損失偽裝成「基礎設施開支」。另外,他還與眾多黑龍江省官員組成了一個非法賣官集團;擔任國土資源部部長期間,田鳳山曾收受了一筆50萬元的賄賂,並利用職權將某地方官員遷至北京。田鳳山案件的敗露導致了大批黑龍江省官員紛紛落馬,而許多類似的腐敗案件也相繼曝光。

冷卻過熱經濟

反腐鬥爭能夠有效地控制資金投入,減少國有銀行違規貸款,抑制國有資金向非銀行金融機構流動。另外,許多工程或專案因為違規審批或非法倒賣國有資產而被叫停,因此投資行為將逐步受到控制。

2004年的審計報告同樣也揭露出一批未經審批的貸款以及工程項目。例如,空中交通管理局於2003年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向金飛民航經濟發展中心提供了利息為2.71%的貸款1億元人民幣,而後者又通過中信實業銀行將貸款以12.03%的息率轉貸給一家房地產公司。

一年之後,金飛按照2.71%的利率支付空中交通管理局約279.9萬元人民幣的利息,而自己卻賺取了約為923.1萬元人民幣的息差。但是審計報告中並沒有透露金飛背後的利益衝突或是政治背景。

大多數未經審批的融資行為都導致了直接經濟損失。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為例,該委員會向6間資金不足的非銀行金融機構貸出了共1億元人民幣,結果卻是石沉大海。

1996至1999年,國家物資儲備局屬下的深圳華儲實業公司未經上級批准,擅自為廣東省儲備物資管理局所屬廣東華儲等三家公司1.17億元銀行貸款提供擔保。後因廣東華儲公司經營虧損無力還貸,深圳華儲實業公司承擔連帶責任,被法院追繳200.39萬元,另有4919.61萬元須承擔被追索債務責任,形成潛在損失。1995年6月,上海鴻升貿易發展公司借給中外合作上海百樂門華美娛樂城有限公司500萬元,到2005年1月才收回20萬元。1994年,外交部在某投資公司存入4筆定期存款共計3000萬元,期間收回本息1734萬元,後因該公司被撤銷,剩餘本息1900萬元面臨損失。

挪用巨額公款的主要的用途是投資房地產。國家物資儲備局的案例恰恰說明瞭這一點。從1989年至1994年,該局累計投資了3,800億元在深圳進行房地產投機活動。

1992年以來,深圳華儲實業公司變賣其從國儲局借入的儲備物資後,將獲得的收入等共計7147.25萬元投資海南、武漢等地房產及購買土地,因房產已成爛尾樓,土地長期閑置,目前已累計虧損 432.81萬元。1997年,北京華儲物資公司將3000萬元銀行貸款通過成都某公司投資於房地產,後因該公司被註銷,僅收回730萬元,加上利息共計損失2884.04萬元。北京華儲物資公司還投資4100萬元修建高速公路及房地產,淨損失2971萬元。

以往與房地產有關的公款挪用專案大多涉及商品房投資,然而2004年的審計報告卻揭露出越來越多公款挪用涉及機關內部的基建工程。

2004年,農業部在部分專案前期工作不完備的情況下,下達所屬全國畜牧獸醫總站、農業部農業機械試驗鑑定總站等單位「獸醫診斷中心」、「農機綜合業務樓」等項目投資計畫並安排財政資金 1.84億元;在未批復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的情況下,下達中國農業電影電視中心電視製作樓、中央農業廣播電視學校廣播電視教育中心等專案投資計畫並安排財政資金9791萬元;還超概算下達所屬規劃設計研究院「規劃設施研究樓」投資計畫並撥付資金565萬元。

2004年,外交部在日常公用經費中,列支未列入財政部核定預算的辦公樓、培訓中心等改擴建工程支出1880.30萬元。同年,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屬下的科技研究所違規投入6000萬元建設辦公室大樓,小浪底建設管理局未經批准修建綜合服務樓,並挪用3500萬元作為建設費用。2001年,環保總局未報經有關部門審批,自行建設投資 3520萬元的北京會議與培訓中心綜合服務樓,建設內容包括培訓樓、會議中心、餐廳等。

毫無疑問,反腐風暴能夠鞏固中國新一代領導人的政治權力,並且維持經濟穩定。但這場轟轟烈烈的運動是否能夠達到反腐這一最終目標呢?

至少,歷史上的反腐倡廉運動並沒有遏制貪污腐敗現象的蔓延趨勢。1993年,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開展了一次打擊不正之風的運動,對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重申和提出以下要求:(1)不准經商辦企業;不准從事有償的仲介活動,不准利用職權為配偶、子女和親友經商辦企業提供任何優惠條件。(2)不准在各類經濟實體中兼職(包括名譽職務),個別經批准兼職的,不得領取任何報酬;不准到下屬單位和其他企業事業單位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各種費用。(3)不准買賣股票。(4)不准在公務活動中接受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不准接受下屬單位和其他企業事業單位贈送的信用卡,也不准把本單位用公款辦理的信用卡歸個人使用。(5)不准用公款獲取各種形式的俱樂部會員資格,也不准用公款參與高消費的娛樂活動。此外,中紀委還重點治理了國家機關及其所屬部門利用職權亂收費及利用公款出國出境旅遊的違紀行為。

然而近兩年的審計報告卻說明,1993年的反腐鬥爭並沒有取得良好的效果,各種腐敗行為依然猖獗,唯一的區別是查處犯罪個案以及涉案金額都大大增加。

筆者Mark A DeWeaver博士從1991年到1995年期間曾為惠嘉證券(WICarr)及Peregrine Brokerage證券擔任過市場研究員。目前,他致力於經營一個名為Quantrarian Asia Hedge的股票投資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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