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報導,早在今年五月底,十一部委就聯合簽發「打擊商貿活動欺詐行為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嚴打商業零售企業不規範促銷行為;商業零售企業佔壓、騙取供應商貨款等行為。
九月十四日,商務部、公安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再度聯合公布「整治商業零售企業惡意佔壓、騙取供應商貨款欺詐行為專項行動專項工作實施方案」。推出方案目的即對涉嫌詐騙的零售商進一步採取應對措施。
中國大陸不法超市經營者慣用的詐騙伎倆大致有兩種。一是金蟬脫殼:先成立公司,然後在經營過程中,不斷增加註冊資金,到賬後抽逃,並改變法人。當註冊資本和拖欠款相當時,宣布破產。二是移花接木:註冊兩家公司甲和乙,乙公司為非獨立核算分支機構,甲乙分別開出超市,以甲公司的名義和供應商簽合同,讓供應商給甲乙的超市共同送貨。而後乙超市逃走,甲超市也倒閉逃匿。
近幾年北京倒閉的多家超市所拖欠的貨款都在千萬元人民幣以上,採用的幾乎都是同樣的逃匿手段。而從註冊到倒閉,大多都不滿三年,很多是一年多就倒閉了。北京密雲的燕馬超市從註冊到倒閉只有四個月,卻拖欠了四千萬元貨款。
報導指出,供應商在零售商面前是「弱勢群體」,他們害怕一旦得罪了零售商,就被迫清貨,辛辛苦苦做起來的市場,就此丟掉。所以,儘管有多個部委聯合文件的撐腰,但長期的市場規則,使供應商已習慣了「受擠壓」的境地,對零售商一味遷就。
據統計,深圳十年內倒閉了一百多家超市,北京市倒閉的超市中,每一家所拖欠貨款都超過千萬元。對這次部委的聯合行動,有商家憂慮,國家沒有相關的法律依據,如何執行、定性?他們更憂心聯合行動只是一場行動,不能長遠解決問題。
自中國零售業大門向外資敞開後,隨著全社會經濟發展步伐的日益加快,多年累積的商業管理缺失、商圈缺乏規劃、同區域同業態過度密集、佔壓貨款、圈錢外逃等問題環環相扣,導致了一波又一波的超市倒閉潮。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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