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頭一回:京杭大運河下月征過河錢

浙江省將從下月開始對包括京杭運河浙江段在內的部分航道開徵過河費。對已有千年歷史的京杭大運河來說,這可是頭一回。

  昨日,《第一財經日報》從浙江省港航管理局獲悉,《浙北幹線航道通行費徵收方案》(下稱《方案》)日前已獲浙江省政府批復,將於11月1日起施行。屆時,浙北幹線航道將對過往船隻徵收通行費。

  浙江省港航管理局相關人士稱,省政府批准對通過浙北幹線航道的船舶徵收通行費標準為月度統繳3元/噸;航次繳納1元/噸。統繳方式主要針對本省籍長期在浙北幹線航道營運的船舶,外省籍和本省籍臨時在該航道通行的船舶,通行費可按航次徵收。考慮到船舶維修等特殊情況影響,《方案》規定,按月定額統繳的船舶全年只需繳納10個月的通行費。

  浙北幹線航道主要指杭州三堡船閘以北的整個杭嘉湖航道,是浙江綜合運輸網和長三角航道網的重要組成部分。該航道以京杭運河為中心,包括長湖申線、杭平申線、杭申線、乍嘉蘇線、湖嘉申線,其總體運量相當於長江幹線的運量,堪稱長三角「黃金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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