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世界的暴力拆遷 搶劫中國昆明金南亞建材裝飾城!

拆遷人與承租戶未達成補償安置協議,拆遷人未經裁決,擅自組織強制暴力拆遷,一天一夜之間,一個有500多家商鋪,3000多名就業人員,給國家上繳稅收5000多萬元的全國百強大型建材市場化為了廢墟。

蒼天在哭,人民在悲哀,人權被凌辱,財產被侵害,法制被踐踏。誰為我們做主,為我們伸冤。

金南亞建材裝飾城建於1995年,是省內唯一一家專業經營裝飾材料的大型綜合市場,由來自全國各地的300多家商戶,經營著共計近4萬平方米的商鋪,多年來經過各商戶的不斷努力,金南亞已成為周邊四省二區及東南亞重要的裝飾建材物質集散地,年銷售收近20億元,進入中國市場500強,為雲南省的經濟發展,以及新昆明的建設作出了重大貢獻。

根據雲南省昆明市政府50號文件精神,要對二環南路進行擴建,金南亞建材市場屬於搬遷之列,從商戶本著對祖國的熱愛,對春城美好明天的嚮往,積極行動起來,配合市政設施的建設,不顧自己與商場的租期未到,四處尋找新的經營地點……眾商戶在9月16日接到金南亞建材市場辦公室關於該市場的拆遷通知,通知規定,凡市場內商戶應於9月30日開始撤離市場,且最遲不得超過10月10日,由於當時時間太緊,周邊建材市場的經營場地及道路尚未完工,所以各商戶自發起來,通過與市政府、區政府及拆遷辦協商,達成該商場延期到2006年元月15日拆遷的一致意見。

就在10月10日早上,金南亞建材市場辦公室在未與市場任何商戶協商的情況下,強行要求所有商戶全部撤離,眾商戶感到莫名其妙,市場辦公室工作人員無法作出合理的解釋,一天過去了,市場辦公室還是無法作出合理的解釋,而且整個市場斷水斷電,又一天過去了,市場辦公室所有工作人員不見了。
10月13日,當眾商戶來到市場準備開門營業時,大家傻眼了,只見整個商場的所有出入口被全部切斷,無法營業,還有一夥不明身份的人揮舞著大錘、鋼管在砸著燈箱、廣告牌,大家迷茫了,彷彿那十年惡夢又重見在眼前,整個市場癱瘓了……

是這夥不明身份的人,對!就是這夥人!在接下來的幾天,在祖國的西南邊陲,在這片美麗的紅土地上,上演了任何一個有良知的人教無法容忍的一幕,水停了、電斷了,整個市場的通訊系統被摧毀了,一時間老人在呻吟、小孩在哭泣、女人在流淚、男人的心在被這一幕幕上世紀特殊歲月才有的景象無情地撕裂……

在幾這天,我們唯一所見的真情竟然是120急救中心的護士小姐在救治一位被打傷的60多歲老太太時,眼角無意間滑落的一滴淚珠……
我真想問問,問問天,問問地,問問金南亞……你們都怎麼啦!!!

震驚世界的暴力拆遷搶劫事件

昆明土地開發公司法人陸錦昌為謀私利、利用職權非法拆遷昆明金南亞建材市場,利用黑社會勢力哄搶商戶,造成建材市場一夜之間數十間鋪面被暴力搶劫,慘無人道的悲慘局面。

事因:2005年10月12日早,七地公司法人委託王祥祿帶領一群黑社會打手到金南亞建材市場配電房、水泵房,面對著商戶強行用大錘將供電、供水系統破壞,導致一場驚天動地、駭人聽聞的暴力拆搶劫事件,這是當今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和政府都從來沒有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對人民和老百姓這樣做的。對一個全國百強建材市場,500多商鋪,3000多人就業的單位用暴力行為強行製造混亂,指使商戶一天之內驚慌搬走高達50%以上。極度混亂中,土地公司帶領的黑社會人員領頭搶劫,其他搬運工、四川民工、社會閑散人員、見有財可發,有機可乘,乘夜晚進商場搶劫財物,兩個小時商戶撥打110的次數達139次,當天報案300餘次,整個市場一片恐怖,商戶見財產受到損失,抱頭淒慘痛哭。(其中一位叫馬瓊的商戶,在商場221號經營,10月12日和媽媽守著自己的商店,被搶劫者衝進來當場推翻在地,馬瓊的媽媽當場氣暈昏倒在地上,後來110趕到,把老人抬走,開據了報警事故單)。

事因:2005年9月16日昆明市關渡區房管局頒布了一份「關於拆除金南亞建材市場有關事宜的通告」,要求商戶在9月30日至10月10日期限內完成遷移等事項,可是沒有按程序辦理過合法相關手續,也沒有拆遷許可證,商戶還在觀望政府有關部門來妥善安排拆遷的具體工作。因為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商戶合同沒有到期,合同終止日期是2006年4月14日,接著商戶代表及市場總經理一起到關渡區房管局諮詢,一位副局長說,他們下發的通知是根據報紙上刊登的消息出具的通告,此話在場的二十幾位商戶都聽到了。
10月11日,土地公司(金南亞建材市場的股東一方)把商場的保安解散,商戶感到極大的驚恐。成立了商戶臨時維權委員會,自己出錢到昆明關渡區保安公司請求保護,晚10電鐘保安公司派了25位保安人員到位,偷搶局面暫時得到控制。10月12日早9點鐘,保安公司經理接到通知將保安緊急撤回。9點30分,土地公司總經理陸錦昌親自到現場,躲在轎車中用手機指揮社會閑雜人員及黑社會,破壞了供電供水設備,親自指揮了這場惡性暴力事件。11點多鐘商戶維權委員會及商場的商戶500多人到商場要求陸錦昌及政府領導來商量妥善安排拆遷的善後事宜。等到12點鐘,還沒有領導及拆遷部門的人到現場解決問題。隨後等待解決搬遷事宜的商戶人員達到1000多人。320國道中斷達到 個半小時,領導還是不見。混亂中前後到了幾十輛警車,商戶退回商場內等候解決問題,雙方沒有發生衝突。30分鐘後有貨車倒土將市場大門堵塞,接著一群民工打扮,身穿黃馬褂、手提大錘的人喊著口號衝進市場,強行用大錘砸壞了市場大門,阻斷了市場的進出口。一場非法的強行拆遷暴力事件全面開始,慘不忍睹。嚇呆了的商戶不知所措,被砸開的卷帘門裡的財產被破壞。商戶看到自己辛苦掙來的財產受損失放聲痛哭,一時哀嚎聲不斷,亂作一團。

內幕:陸錦昌
原昆明市規劃處處長
後身兼昆明市土地開發總公司法人、總經理
昆明中林房地產開發公司法人、總經理
昆明中林建材市場法人、總經理
昆明土地投資開發責任有限公司法人
昆明東南二環路拆遷指揮部副指揮長

原因:中林建材市場的組建是昆明市關渡區開發辦的土地,中林建材市場投資建設,佔地300畝,投資額達1億5千萬元,長達3年沒有招到商戶,三年來已經是巨額虧損。陸錦昌藉著政府大的宏觀拆遷計畫,無視國家法律法規,不妥善安置商戶、不顧影響、強行拆遷市場使商戶走投無路,被迫搬進道路尚未修好的陸錦昌建蓋投資的中林建材市場。因為該市場已定在10月25日開業。在昆明市的建設中,中林建材市場周邊就有七個新建的建材市場,其中有兩家也定在12月份開業,陸錦昌為搶在這兩家建材市場建成前完成招商並開業,為了避免商戶流失、採取非法手段,製造暴力事件,恐嚇商戶搬遷,影響政府形象,讓人民和老百姓在社會主義法制下的今天,人身、生命、財產得不到保障,沒有安全感,造成巨額損失,我們懇請焦點訪談欄目調查事實真相。懇請政府有關部門調查並關注事態發展。

金南亞建材裝飾責任有限公司
金南亞全體商戶

昆明金南亞裝飾建材城遭遇野蠻拆
商戶們誓死向違法撤遷者討回公道

青天們:緊急求救!

金南亞裝飾建材市場的500多戶商戶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找政府政府推托、找警察警察敷衍,在一夥夥身份不明的流氓輪番打砸搶下,金南亞的商戶們如驚弓之鳥紛紛逃離市場;堅持不肯離開、要以法律為武器向違法拆遷的金南亞公司討說法的商戶卻遭到流氓們的哄搶,損失數萬元的商品。老闆的母親氣昏在地,被搶救才保住性命。

金南亞裝飾建設市場開業九年多,由於品種多、質量好、商戶講信譽,加之地理位置好,經營一直十分興旺,既滿足了市場需要,又成為了本地的一個稅利大戶。但是由於金南亞股東之一的昆明市土地公司投資的土地不合法律規定,導致延期開業在前,因土地糾紛訴訟在後,嚴重影響了商戶的經營,損害了商戶的合法經營權利。
此番昆明市政府,為改善市政基礎設施要拆遷金南亞市場,我們是贊成和支持的,但是對於具體執行拆遷任務的拆遷指揮部的違法行徑卻是十分憤怒。他們的作為,根本不像一個人民政府的為人民辦事的形象,簡直就是一夥強盜和流氓。
拆遷糾紛始於2005年9月16日,當日來了一夥約20多人、張貼了昆明市官渡區房產管理局發布的「關於拆除金南亞建材市場有關事項的通告」通告第二條寫明拆遷實施單位是:昆明市主城東南二環路重大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征地拆遷官渡區指揮部,第三條提出按昆政辦通【2005】50號文進行拆遷補償,第四條限定搬遷期限為9月30日至10月10日,第五條要求被拆遷人(產權人)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做好承租商戶的工作,確保征地工作順利實施。

見通知後商戶們到市場管理辦公室詢問安置補償相關問題,要求明確相關補償、安置問題,但市場辦公室沒有明確回答,於是商戶們便到發「通知」的官渡區房產管理局去問,房管局承認是發了公告,但不能出示相關的批准手續,他們說拆遷補償安置不是他們管的事情。於是商戶們又去找拆遷指揮部,拆遷辦的人卻說這個拆遷通知不是他們發的,他們不知道。其實貼通告的當天就有人見到拆遷辦的人在場。他們竟然當面撒謊。兩個政府相關部門,發通告的說不管安置補償問題;拆遷實施單位卻聲言通告不是他們發的,一人推一半,把事情推得干乾淨淨。

商戶們憑常識回來等待搬遷的安置方案,9月25日金南亞股東之一的昆明市土地公司單方以金南亞市場的名義發布了「拆遷有關事項的通知」,蠻橫將商戶商場租賃合同中止日安定為9月30日,少數商戶懾於土地公司的權勢退了保證金,但大多數商戶不退,他們認為自己和金南亞簽訂的租賃合同並未到期,搬遷的安置補償不談,無法搬遷。

國慶大假之後,市場見商戶們拒不搬遷,宣布從10月11日起撤出金南亞市場的保安人員,聲稱不再負責市場內的日常全安管理,由此引發的任何事故,金南亞概不負責。商戶們派出代表10多人到官渡區政府要求應妥善安置商戶,許多商戶來自全國各地,在昆經營十分不易,希望當地政府能以民為本,切實解決商戶們的困難,他們反映違約提前終止租賃合同的金南亞市場股東市土地公司出於私利強行終止商戶合同,要把商戶們逼往一個道路不通,偏遠難行的市土地公司自建的一個虧損商場,還要高額向客戶們收取商鋪的轉讓費。但是政府無明確說法,只是要求客戶們選出少數代表按照信訪條例的規則逐級反映情況。

交涉無果,而市場上的保安卻被土地公司強行解散,商戶們無奈之中大家只得自行集資三千元,向官渡區保安公司請來25個保安人員。臨時擔負市場安全管理。但是,第二天上午10時保安隊卻說接到上級命令要立即撤出,商戶們挽留無效,再沒有地方去請保安全。隨后土地公司不知從什麼地方找了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員,把市場的水電全部切斷,野蠻的砸壞水管設施、剪斷電線,造成哄搶水管電線的混亂避面,閑雜人等亂竄亂搶、人喊馬叫。商戶們人人自危、焦急緊張、義憤填膺,紛紛到土地公司退保證金的地方質問,隨後商戶們阻斷了市場門前的石安公路準備上街遊行,在商戶代表的人勸說下,商戶們採取了克制態度,主動撤回了阻路人員。

下午2時許,土地公司派來的拆遷人員200多人,在商戶們還在正常經營的情況下,用撬槓和大錘砸商戶的卷帘門,拆除商戶的廣告牌,整個市場又一次陷入混亂狀態,灰塵瀰漫、響聲震天,叫罵呼喊亂成一團。整個市場一片狼藉,市場各路口的九道電動卷帘門也被拆毀,很多商戶的卷帘門被撬開並遭到哄搶,市場裡廣告公司的辦公設備被搶劫一空,這種混亂狀況一直持續到晚上,當晚,由於斷水斷電,市場一片漆黑,很多商戶受不住驚嚇,連夜摸黑搬家,燈影晃動,黑暗之中不時有人用撬棍把門鎖撬掉後溜走,商戶們只有緊張地持棍棒各自守著鋪面,不少婦女們哭泣起來,有的趕緊派人到城裡購買電警棍防身,70多畝地的市場上紛紛報警110,市區開來3輛110警車,在市場裡巡邏,顧了東就顧不了西。

商戶們的黑暗中嘆息、叫罵,有的說,今後這種情況你說給別人聽,人家恐怕還不相信,有個商戶在空場子裡喊:老子就是共產黨員,但這個市場的樣子還是共產黨的天下嗎?

第二天,有家商鋪被盜數萬元商品,在春城路派出所裡報案時老年的老闆娘氣急之下心臟病發作倒地,所裡的警察緊急搶救才倖免一死,而哄搶的混亂中有人觸到了高壓電線的斷頭,重傷送醫治療。
至今無處可去又不願就此屈服的商戶們仍然頑強地堅守在市場的廢墟上。而政府相關部門也無人到場看一看。
焦點訪談的記者們,你們能來看看嗎?

現商戶們要求:
一、原原本本向商戶傳達和公布昆政辦通【2005】50號文件,讓商戶明瞭政府關於拆遷安置指導意見和實施方案的全部真相。
二、拆遷指揮部真正以民為本,為金南亞市場上多年辛勤經營為建設昆明作出貢獻的商戶納稅人安置一個新的經營場所。
三、認真處理,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的金南亞市場大股東,查處原昆明市土地公司經理,現在的拆遷指揮部副總指揮,借搬遷之名倒賣自建虧損商鋪的行為。
四、追究金南亞租賃合同違約給商戶造成的損失。
五、追究野蠻拆遷給商戶造成的損失。

金南亞建材市場全體商戶
2005年10月16日

關於違法拆遷金南亞建材裝飾城的緊急情況反映:

我們是金南亞建材裝飾城承租經營戶,與昆明金南亞建材裝飾有限公司建立了鋪面租賃合同關係,公司承諾合同期限至2006年1月。2005年9月16日,昆明市官渡區房產管理局發出拆遷通告。2005年10月12日,在拆遷人尚未與我們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情況下,一群未出示任何拆遷合法依據及身份證明的人員進入市場強行拆除市場設施,與承租戶發生激烈衝突。更有甚者,由於昆明金南亞建材裝飾有限公司已於2005年10月9日解散了市場的保安,導致當晚多家商戶商品被哄搶。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就拆遷租賃房已有如下明確規定:
第十三條: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了等事項,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拆遷租賃房屋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第十五條: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後,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第十六條: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真心的。拆遷人依照本條例規定已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拆遷安置用房、週轉用房的,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執行。
第十七條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
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
綜上所述,拆遷首先應當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達不成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實施強制拆遷所依據的必須是生效的裁決或判決。由此可見,拆遷人在金南亞建材裝飾城的強制拆遷行為已嚴重地違反了實體法和程序法。侵犯了我們眾多商戶的利益,給社會造成了極大的不安定因素。為維護我們廣大納稅人的合法權益,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特將此情況進行反映,懇請領導督促拆遷人及有關人員立即停工,盡快妥善做好拆遷補償安置工作。

申 請 書
申請人:昆明金南亞建材裝飾城承租經營戶(名單附後)
被申請人:昆明主城東南二環環路重大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征地拆遷官渡區指揮部
請求事項:責令被申請人立即停止對昆明金南亞建材裝飾城的拆遷,並依法予以處罰。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是昆明金南亞建材裝飾城承租經營戶。2005年10月12日至今,負責昆明金南亞建材裝飾城拆遷的昆明主城東南二環環路重大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征地拆遷官渡區指揮部和被拆遷人昆明金南亞建材裝飾有限公司無視承租人的合法和社會穩定大局,在尚未與承租人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情況下,不經裁決,私自採取停水、停電、陰斷路面、解散保安、製造混亂等手段強迫承租人搬遷。其行為嚴重違反了《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如下規定:
第十三條: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拆遷租賃房屋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第十五條: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後,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第十六條: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拆遷人依照本條例規定已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拆遷安置用房、週轉用房的,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執行。
第十七條、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
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控制城鎮房屋拆遷規模、嚴格拆遷管理的通知》也一再強調:「拆遷人及相關單位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嚴禁野蠻拆遷、違規拆遷,嚴禁採取停水、停電、停氣、停暖、阻斷交通等手段,強迫被拆遷居民搬遷。」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二十四條規定:「拆遷人、接受委託的拆遷單位在實施拆遷中彩恐嚇、脅迫以及停水、停電、停止供氣、供熱等手段,強迫被拆遷人搬遷或者擅自組織強制拆遷的,由所在市、縣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責令停止拆遷,並依法予以處罰;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維護我們廣大承租戶的合法權益,創造和協穩定的社會環境,請求及時採取措施,責令拆遷人立即停止對昆明金南亞建材裝飾的拆遷,並依法予以處罰。

此  致
昆明市官渡區房產管理局
  申請人:
昆明金南亞建材裝飾城承租經營戶(名單附後)

停止侵害 依法拆遷
關於對昆明市官渡區房產管理局行政不作為的舉報

舉報人:昆明金南亞建材市場裝飾城承租經營戶(名單附後)
被舉報人:昆明市官渡區房產管理局
舉報事項:昆明市官渡區房產管理局對昆明主城東南二環環路重大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征地拆遷官渡區指揮部及昆明金南亞建材市場裝飾有限公司違法拆遷行為不予處理,構成行政不作為。
事實和理由:
舉報人是昆明金南亞建材裝飾城承租經營戶。2005年10月12日至今,負責昆明金南亞建材裝飾城拆遷的昆明主城東南二環環路重大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征地拆遷官渡區指揮部和被拆遷人昆明金南亞建材裝飾有限公司無視承租人的合法和社會穩定大局,在尚未與承租人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情況下,不經裁決,私自採取停水、停電、阻斷路面、解散保安、製造混亂等手段強迫承租人搬遷。其行為嚴重違反了《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如下規定:

第十三條: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第十五條:擴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後,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第十六條: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拆遷人依照本條例規定已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拆遷安置用房、週轉用房的,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執行。

第十七條: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

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控制城鎮房屋拆遷規模、嚴格拆遷管理的通知》也一再強調:「拆遷人及相關單位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嚴禁野蠻拆遷、違規拆遷,嚴禁採取停水、停電、停氣、停暖、阻斷交能等手段,強迫被拆遷居民搬遷。」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二十四條規定:「拆遷人、接受委託的拆遷單位在實施拆遷中採用恐嚇、脅迫以及停水、停電、停止供氣、供熱等手段,強迫被拆遷人搬遷或者擅自組織強制拆遷的,由所在市、縣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責令停止拆遷,並依法予以處罰;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此,我們已向被舉報人昆明市官渡區房產管理局提出申請,請求責令拆遷人立即停止對昆明金南亞建材裝飾城的拆遷,並依法予以處罰。但被舉報人至今仍未採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為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創造和協穩定的社會環境,請求法律監督部門對被舉報人進行執法監督。

此 致
舉報人:
昆明金南亞建材裝飾城承租經營戶(名單附後)

昆明土地公司借政府之名非法拆房
金南亞建材市場商戶橫遭空前浩劫

昆明金南亞建材市場於1995年6月由昆明市土地開發總公司和昆明金馬建材工貿有限責任公司雙方合作組建,1996年1月領取營業執照,1996年4月開始經營。雙方約定的合作期限為10年。

金南亞建材市場建成以來,由於地理位置優越,吸引了眾多的商戶前來經營,迅速發展成為昆明地區最大最繁榮的建材市場,每年給國家上繳稅收在400多萬元。然而,作為股東一方的昆明市土地開發總公司,其負責人為了獨霸金南亞建材市場,將另外一方股東擠走,除掉侵吞國家財產的障礙,採取各種卑鄙手段,千方百計地製造事端。1998年就曾經兩次假借政府的名義發布通告,聲稱要拆除金南亞建材市場建寶海公園。之後,又尋找各種藉口將另一方股東金馬建材工貿公司告上法庭,訴訟長達兩年之久。

今年以來,昆明市土地投資公司的負責人盧景昌等人(昆明市土地開發總公司已於去年撤銷並入昆明市土地投資公司,由盧景昌負責原土地開發總公司的事宜,盧本人又是拆遷指揮部副指揮長)。由於其建蓋的中林建材市場商戶稀少,造成巨額虧損,為達到將金南亞建材市場的商戶拉到中林建材市場的目的,又玩弄各種陰謀詭計,今年1月份,他們以昆明市土地開發總公司名義發出告商戶書,聲稱股東雙方9月份合作期滿,房屋租金只收到9月份,對商戶進行欺騙。今年4月份,他們以昆明召開GMS會為藉口,率人將金南亞市場的公廁及110號商鋪強行拆除,6月份,他們又借昆明市東南二環路征地拆遷之名,在金南亞建材市場內散佈謠言,多次聲稱要斷水斷電,在商戶中製造混亂。

9月16日,土地公司派人到金南亞市場張貼拆遷通知,要求商戶10月10日以前搬出金南亞,而金南亞市場的總經理及另一方股東對此毫不知情。9月25日,土地公司又背著金南亞市場的總經理及另一方股東,通知商戶退還租房保證金。9月29日,土地公司假冒金南亞股份有限責任公事的名義,在春城晚報上刊登公告,聲稱公司行政章已作廢。10月9日,土地公司單方通知金南亞市場的保安解散。並通知商戶從10月11日不再負責市場的安全。同時派人在牆上及商戶門上塗寫「拆」字,在市場已無人守衛的情況下,商戶為了保護自己的人身財產安全,10月11日晚自行集資請保安人員到市場內守衛,但次日早,這些保安人員又被土地公司強令趕走。土地公司的這些行為引起了商戶的極大不滿,從10月9日到10月11日,商戶數百人連續到官渡區政府、官渡區拆遷指揮部上訪,反映情況,要求有關部門制止違法拆遷,保護商戶合法權益。而土地公司卻欺騙政府有關部門,謊稱雙方股東合作期限到期,對商戶已作安置補償等等。10月12日上午10時,土地公司派人到金南亞市場強行斷水斷電,圍困商戶,商戶群情激奮,打出反對違法拆遷等大標語,在市場內及公路上自發遊行靜坐。下午2時,土地公司不顧廣大商戶和群眾的痛斥和抵制,派出數百人闖進金南亞建材市場,手提大鐵錘及撬桿,四處打砸,強行拆除商戶門窗、廣告牌,一時間商場內亂成一片,一些社會不良人員也乘機在市場內進行偷盜,公開搶奪財物。短短几個小時之內,有數十家商戶的門窗被砸、被撬,財物被盜,金南亞建材股份責任有限公司的倉庫被洗劫一空,110指揮中心接到報案數十起,由於土地公司切斷水電,當晚市場內漆黑一片,盜賊肆意橫行,商戶遭到空前的浩劫,土地公司為使商戶做不了生意,還用卡車拉來黃泥倒在市場各個路口,不讓車輛出入。在土地公司喪心病狂的打砸和圍困下,一些商戶不得不含淚搬出了經營多年的商店。目前,整個金南亞建材市場斷垣殘壁,滿目瘡痍,面目全非。
一個每年為國家上繳數百萬元稅利,解決了數千人就業問題的昆明地區最大最繁榮的建材市場就這樣被毀了,究竟是誰之罪?!土地公司假借政府名譽,非法拆除金南亞建材市場,嚴重損壞股東及商戶利益,影響社會穩定,應當受到法律制裁。

2005年10月15日
求助信

昆明市人民政府:
昆明金馬建材工貿有限責任公司是金南亞建材城的股東之一,在建材城內有幾百平米的辦公室、商鋪、倉庫、存放有價值達600多萬元的油漆等商品。由於昆明金南亞建材城於2005年10月12日遭到非法拆除和哄搶,拆遷人為逼迫我公司搬出建材城,達到非法拆遷的目的,採取各種卑鄙手段對我公司進行圍困,切斷水、電、電話線,將我公司旁邊的房屋拆除一空,夜間有不明身份的人向我公司砸石頭、磚塊。公司的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受到嚴重威脅。因此,請求公安機關對我公司給予保護,維護金南亞建材市場內的社會治安秩序,確實保護好企業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送:雲南省公安廳、昆明市公安局、
官渡公安分局、春城路派出所。

昆明金馬建材工貿有限責任公司
二00五年十月二十日

關於對昆明市土地開發總公司違規用地等問題的
舉 報

舉報人:昆明金馬建材工貿公司
地址:昆明金南亞建材城
法定代表人:劉志軍
聯繫人:
聯繫電話:
舉報事項:
1、昆明市土地開發總公司下屬寶海公司違反用地規定利用寶海公園劃撥土地建蓋寶海建材市場。
2、昆明市土地開發總公司違反《合同法》,經營與聯營內容相同的建材市場經營項目,侵害了聯營他方的利益。
3、寶海建材市場至今未被拆除。
事實和理由:
2001年,由昆明市土地開發總公司開辦的寶海公司,擅自改變用於建設寶海公園二期工程的27畝劃撥土地的用途,建蓋了寶海建材市場。該市場緊臨昆明市土地開發總公司與昆明金馬建材工貿公司聯營組建的昆明金南亞建材裝飾有限公司經營的金南亞建材城,並使用至今。 2005年9月16日,昆明市官渡區房產管理局發布的《關於拆除金南亞建材城、金南亞建材市場有關事項的通告》上,拆除範圍中金南亞建材城的範圍是「寶海公園與二環路之間」,而寶海建材市場不屬於公園的範疇,確不在拆除範圍之內,實難理解。
舉報人認為:建造公園系嚴格規劃和審批的社會公共利益項目,其劃撥的建設用地非經專門的程序和手續不應成為經營商品市場的營業用地。寶海公司利用其與昆明市國土資源局未徹底脫勾的關係,未辦理土地出讓手續,利用劃撥土地建蓋市場,違反了土地使用的相關法律規定,搞亂了市的經營秩序。同時,由於昆明市土地開發總公司與金馬建材工貿公司聯營的項目也是建材市場的經營。故昆明市土地開發總公司下屬寶海公司在金南亞建材城旁經營寶海建材市場也侵犯了聯營他方昆明金馬建材工貿公司的利益。
第三,官渡區房管局的拆遷通告上拆遷的範圍是從寶海公園至二環路之間,那麼寶海建材市場也應該被拆除。現備一切合法手續的金南亞市場被拆除了,而不具備用地合法手續的寶海建材市場確依然保留,這是極不正常的。為維護合法的市場經營秩序和社會穩定,還市民應有的綠色空間,懇請各法律監督部門對昆明市土地開發總公司的上述違法違規行為迅速予以查處。

此 致

舉報人:昆明金馬建材工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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