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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一篇批評報導 交警隊長率眾打得副總編大小便失禁

 2005-10-21 15:3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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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晚間,浙江臺州市椒江區委作出決定,對該區交警大隊大隊長李小國予以停職處理。記者採訪多名當事人員獲悉,上午10時許,這名交警大隊長在臺州晚報社辦公場所與該報副總編輯吳湘湖發生肢體衝突,隨後,李指揮手下10多名警員,將吳拖出報社,塞進一輛警車。

事起批評報導

椒江區委常委、椒江公安分局局長趙明昨晚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說,事發前,兩名交警大隊副隊長認為一篇報導失實而去臺州晚報理論,隨後李小國才和幾十名交警趕往報社。按報社方面的說法,當時現場有四五十名交警、十多輛警車出現。

正在醫院打吊針的吳湘湖則在電話中向本報記者回憶,當時,椒江區交警大隊兩名副隊長到他辦公室,指出晚報10月19日刊登在A3版的《電動車上牌,亂收費嗎?》一文失實,要求處理採寫的記者、刊發更正並道歉,同時承擔所有的後果。

吳湘湖說,他向兩名交警解釋,該篇報導是記者跟隨臺州市機關效能監察投訴中心、市公安局監察室、椒江區紀委的四人前往暗訪採寫,發稿前並經過臺州市紀委有關部門的審核,並無失實之處。

隨後,雙方發生爭吵。臺州晚報記者林學富在現場看到,一名交警拍了桌子,其後,椒江區交警大隊大隊長李小國趕到辦公室,並與吳湘湖發生口角。

「他說,今天我這警察不當了。」

另據旁觀者講述,李、吳兩人在此時發生了肢體衝突。按吳湘湖說法,李小國拿公文包砸了他頭,而他在隨後雙方拉扯中扇了對方一記耳光。

「他當時說,今天我這警察不當了。」多位臺州晚報記者對記者講述,交警大隊隊長李小國此時情緒激動,隨後撥通電話召集下屬。

數分鐘後,10多名交警將吳湘湖拖進電梯,並將其他人推了出去。吳湘湖的說法是,在電梯中,有人扯他的頭髮,有人用皮鞋踹他,致使他大便失禁。

從臺州晚報記者拍攝的現場照片可見,下樓後,由於吳湘湖的掙扎和反抗,他被多名交警四腳朝天地脅持著,送進一輛警車。旁觀者稱,整個過程中,吳湘湖一直在喊「救命」。

五六分鐘後,正在開黨委會的臺州日報社社長、總編輯等人衝到樓下勸說,交警方釋放吳湘湖並隨後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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