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於貧困的人生,迫於出賣的年代
10月13日的《南方週末》報導了髮廊女苟麗在賣淫過程中被嫖客殺死的事件。本來這只是一起刑事案件,但報導以《髮廊女的前世今生》為題,大篇幅地為讀者描繪出一個深愛丈夫的年輕女子如何為生活所迫而外出賣淫的悲慘遭遇。令人動容的是,即使是在那樣毫無尊嚴的生活中,她依然保持著對親人、對生活純真的熱愛。有良知的媒體這一次提醒我們--那些我們故意要去忽視、去遺忘,甚至引為羞恥的數百萬性工作者,其實很多都是中國底層民眾中的母親、妻子。她們有著和我們一樣的人格、尊嚴、追求和愛。作為妻子和母親,她們的悲慘人生也必將深刻影響中國的未來。她們有著和我們不一樣的命運,只不過是因為一個因素--貧窮。
這些性工作者,和作為凶手的那個民工一樣,都生活在這個社會最底層。實際上,這部分人口不是這個社會的少部分,而是這個社會的大多數--清華大學社會學專家李強教授近期發表研究論文指出,通過對60餘萬人的抽樣,大陸的社會結構是「倒丁字形」,即人口的 64.7%處於下層,其餘人口階層呈柱狀分布。顯然,這種貧富差距正是「苟麗」式悲劇的直接緣由。
一部分人比另外一部分人先富起來,是一件正常的事情,即使貧富差距較大,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但如果先富起來的那些人剝奪了貧困者發展的機遇、堵塞了貧困者發展的路徑,那就會出大問題。貧窮不是罪惡,製造可持續的貧窮才是一種罪惡。而我們目前所面臨的貧困,恰恰就是這種結構性的可持續貧困。
農民問題專家李昌平認為,貧困源於主流社會設計的不合理制度,並例舉了導致農民和農村貧困的18種制度。如土地產權制度、財政制度、金融制度、社會保障制度、教育、醫療制度等等,都是在某種程度上將農民處於社會資源分配上不利的位置,也同時剝奪了他們再發展的機遇和能力。其結果就是財富的極度不合理分配--目前我國10%的最低收入家庭財產總額佔全部居民財產總額的不到2%,而10%的最高收入家庭財產總額則佔全部居民財產總額的40%以上。
何況這種由制度設計所造成的差距是動態存在的。也就是說,那不是一個固定的差距,而是隨著制度的動能不斷增加,貧富之間的距離也會呈幾何級數擴大。如同一場沒有終點的比賽,只不過這是一場自行車和汽車之間的悲劇性賽跑。不同階層之間發展能力、發展機遇和發展環境上的差距每一天都在拉大。底層農民即使付出再多努力也無法改變自身的命運。
那些和苟麗一樣有著溫情幻夢的女子,在其還沒有進入到髮廊之時,她們的人生就已經是悲慘的了。苟麗和她老公分別掙到每月 300元或350元。顯然這無法維持一個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的基本生活。在一個商業社會中,每個人都必須要出賣一些東西才能交換到自己的生存。但他們有什麼可出賣的呢?想出賣自己的勞動力--那不值錢;想出賣自己的知識--卻早已因貧困無法享受到基本的教育;最後只能靠出賣自己的肉體和人格為生。賣淫、偷盜、搶劫,這絕不是一個普通人最初的愛好,而是在試過了所有其他路徑都被堵死之後的無奈抉擇。
我因此而理解這些由體制所造成的絕對貧困者的抉擇--因為他們身無長物,只好賤賣自己的肉體、安全、尊嚴等代表了人類高貴特性的一切事物。而那些有幸沒有落到如此地步的其他階層,則用冷漠的靈魂面對這一切,並且時刻警惕著、遠離著那些絕對貧困者。其實,要拯救一個髮廊女,這個國家不需要《復活》中聶赫留朵夫高貴的自我犧牲,只需要給他們一個像其他人一樣平等的發展機遇。
(作者系華南師範大學教師)(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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