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責中共誣陷彭明

一個團體近10名代表昨日到中聯辦門前抗議,要求中共立即釋放前不久被判處無期徒刑的民運人士彭明,並停止對一切民運人士的迫害。

香港中華民會發言人伍國雄表示,中共所強加於彭明的3項罪名:「實施綁架」、「持有假幣」及「組織和領導恐怖組織」,全部不能成立。

有關「實施綁架」,該會指彭明定居美國,完全沒有實施的可能。伍國雄說:「反而是中共一貫對內對外實施綁架的卑劣手法,把王炳章從越南綁架回大陸,再用類似的手段將彭明從緬甸綁架回雲南,一個行徑惡劣的綁架者,卻去判處被綁架者『綁架罪』。如此顛倒黑白的獨裁政府,彭明著文揚言要改變它;難道不對嗎?這種天賦人權難道是恐怖行為嗎?」

有關「持有假幣」的指控,該會從彭明的妹妹彭星口中得知,彭明被綁架時,身上有朋友托他送給緬甸另一朋友的一個信封內的禮金,不過並沒有打開。真幣、假幣彭明從何而知?而這個托彭明代交的禮金,據悉是用美金兌換來的。

伍國雄說:「中國已成為世界制假大國,廣州公交車一年就收到近2千萬假硬幣,大量假鈔在大陸市場流通是現實。我們說誰有罪?縱容包庇制假的政府有罪,貪婪無能的政府有罪,彭明及其朋友是制假的受害者,何罪之有?」

據彭明的代表律師7月中曾向彭星表示,以上兩宗罪在國內只能分別判13年與6個月,但是中共為使用極刑,臨時捏造第3宗罪:「組織和領導恐怖組織」,並突然於10月13日上午9時30分在武漢市中級法院開庭,匆匆判決已被非法關押1年多的彭明無期徒刑。

中華民會指中共給彭明捏造3項罪名,是中共對持有不同政見者的喪心病狂的迫害,並強烈向中共抗議。

現年49歲的彭明,1998年在北京組織了以國內獨立知識份子為主體,旨在推動民主憲政進程的綠色政治組織「中國發展聯合會」,並於香港註冊,成為當時國內活動最頻繁、人數最多、組織最嚴密的政治反對派。彭明同年被捕,服刑中秘密寫下了《民主工程》一書,出獄後逃往東南亞。2001年獲美國接納,全家由曼谷移居美國。

2004年,彭明由美國去到緬甸時,在當地被指「持有假鈔」而遭綁架,未經審訊就被引渡回中國大陸,直至本月被判刑前一直被非法關押。

(大紀元記者浦慧恩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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