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晶晶被曝遭奸商矇騙 別墅誘惑成南柯一夢

「晶晶被那個房地產商給忽悠了一下!那個事情黃了,別說別墅,別野也沒了……」一位知情人士昨天向該報記者透露了奧運冠軍郭晶晶被「騙」的事情。

原來,去年的雅典奧運會上,當時郭晶晶分別獲得女子三米板單人和雙人兩枚金牌。在雅典跳水館的現場,一位不遠萬里飄揚過海從郭晶晶老家飛過來的商家代表拿著一個企業的匾,要求剛從領獎台上下來的郭晶晶捧著給他照像,並且當場承諾說「我們送一套我們公司的別墅給你,你給我們做個廣告。」正沉靜在喜悅當中的晶晶經不住誘惑帶著猶豫伸手接過了匾。「小心上當啊,這個又沒合同,又沒有什麼法律保證的,說話不算數怎麼辦?」出於關心,當時正在現場的該報記者用開玩笑的方式善意地提醒了一下郭晶晶。而那位商家代表似乎擔心事情黃了,不停催促晶晶配合,或許是看到對方是來自家鄉的代表,也或許是禁不住別墅的誘惑,晶晶最終還是答應了對方的要求,並配合他們拍照。

據悉,奧運會尚未結束,該企業就用郭晶晶的這個照片在當地進行了大肆宣傳。但宣傳歸宣傳,對方承諾的贈送別墅一事卻不再有人對郭家提起。奧運會結束之後,郭晶晶休了一個長假,忙著放鬆的她很少回家,也想不起來還有這個事情,等她結束休假回到河北省隊訓練的時候,仍然無人跟她說起這個事情。「後來晶晶就去了北京國家隊那裡了,更沒時間顧著這個事情了,老郭問過這個事情,但對方不再有雅典奧運會時候的態度和熱情了。」該知情人士如此解釋說。

其實,這個事情郭晶晶如果要是打官司的話肯定贏,畢竟對方當時口頭承諾了,而且回去在廣告上也都使用了郭晶晶的肖像權,但問題麻煩的是,當時這家房地產企業是和河北省體育局簽訂的有關合同,「郭晶晶和她的家人不具備告人家的主體資格,如果要打官司應該是體育局出面,畢竟合同是他們簽的,但一牽涉單位的事情就難辦,誰出頭啊……」該人士認為,事情發展實在難以預料,如果郭家鐵心要或者對方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晶晶得到房子應該沒問題,但如果事情一直拖下去,恐怕只能是「竹籃打水一場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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