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一般邏輯,同時必須具備的四大要件中,只要有一條被推翻,「非法佔用農地」的罪名就不能成立。現在已經有三條被推翻,被告方的勝訴應該沒有什麼問題了。然而不然。漫說四大必要條件被推翻了三條,就是四條全被推翻了,他們該怎麼判還怎麼判。因為中國所謂的法律系統遵奉「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這樣一條歪理邪說。什麼是「統治階級」?就是當權的一小撮人,而絕不是憲法所標榜的工人、農民、知識份子。凡是牽涉到政治即統治者的利益,法庭辯論毫無例外地都不過是一個幌子,真正的判決卻是在法庭之外的幕後進行的。我寫此文的時間是9月22日早晨,已是開庭後的第十天,還沒有接到老梟關於此案判決的電子郵件。照直說,我心中沒有懸念,因為我對「我們的法庭」不抱任何希望。
但是我仍然贊成老梟「舌戰龍泉,捷報初傳」以及「辯方在法條辯論中取得了壓倒性勝利」的說法。老梟所說的「捷報」、「壓倒性勝利」,是按照天理、國法、人情這些常規進行的判斷,而法庭的判決卻常常違背天理、國法、人情而倒行逆施。西方的唯物主義哲學,到了中國就蛻變成了「唯物質利益主義」的市儈哲學。所有違法行政的政府,無不是為了一小撮貪官污吏的特權利益而肆意踐踏國法,更不必說什麼天理和人性了。但是,即使他們違法判決被告敗訴,他們的「勝利」也是不堪一擊和壽命不長的。天道在恆久地運行,正義之劍永懸。只要公平和正義得不到彰顯而邪惡暫時得勢,鬥爭就沒有窮期。
平衡,或者更準確地說,趨向平衡的運動,是天道的最根本規律。這一規律在人類社會的反映,就是公平正義的原則。不知從何時起,我們的法庭上也採用了天平的標誌。以「統治者意志」自我標榜的法律,居然也把公平正義視為準則,這不是一種滑稽,而是一種轉變。如果法庭堅持以統治者的意志(實際上是以統治者的特權利益)作為自己的原則,它就不可能是公平正義的;如果一個法庭把公平正義當作自己的最高原則,它就不可能代表一小撮統治者的特權利益。邪惡的人欲同無所不在的天道作鬥爭,即使「勝利」,也不過得逞於一時,無法逃避最後的慘敗。
漢宣帝時的宰相魏相先生把戰爭分為五種:義兵、應兵、忿兵、貪兵、驕兵。他說:「救亂誅暴,為之義兵,兵義者王;敵加於己,不得已而起者,謂之應兵,兵應者勝;爭恨小故,不忍憤怒者,謂之忿兵,兵忿者敗;利人土地、貨寶者,謂之貪兵,兵貪者破;恃國家之大,矜人民之眾,欲見威於敵者,謂之驕兵,兵驕者滅。此五者,非但人事,乃天道也。」現在一些地方政府侵犯老百姓的權益,不論是通過違法行政,還是通過歪曲法律的手段「依法侵權」,都是出於貪婪的目的,謂之 「貪兵」;他們都迷信權力萬能,像林彪先生一樣,信奉「有權就有一切」,置法律和人民的權利於不顧,謂之「驕兵」;他們認為老百姓應該俯首帖耳地任他們隨意宰割,遇到反抗,便暴跳如雷,喪失理智,動而愈出,不惜用後來的一百個錯誤去掩蓋、維護前面的一個錯誤,謂之「忿兵」。兵忿者敗,兵貪者破,兵驕者滅。而它的對立面,首先是受人欺侮,不得已而起的受害者,謂之應兵,兵應者勝;應兵就是哀兵,「哀兵必勝」和「兵應者勝」是一件事情的兩種說法。而那些仗義執言的律師、公民辯護人和聲援者,不為利動,不怕威脅,堅持的是救亂抗暴的正義,依據的是法律和真理,謂之義兵。「兵義者王」,並不是他們要稱王稱霸,但是他們所堅持的法治社會的真理,必定會在中國取得最後的根本性的勝利。
陝北地方政府2003年通過違法行政的惡劣手段,搶奪了六萬民間投資者的石油資產,引發了歷時兩年之久的上訪、抗議和訴訟。政府為了打擊鎮壓,不惜採用 「文化大革命」中的酷刑捆綁、遊街示眾等犯罪手法,並先後非法關押多人。今年五月,竟非法拘捕了當事的維權代表和北京的朱久虎律師,以為只要採取卑劣的 「斬首行動」,就會熄滅人民反抗暴政、依法維權的正義烈火。誰知這些受害的「哀兵」們,竟像魯迅先生說的那樣:「糾纏如毒蛇,執著如怨鬼,二六時中,沒有已時」,反而愈挫愈奮,愈摧愈堅。不但如此,非法拘捕朱久虎,使北京的律師們拍案而起,連續四次到陝北要求會見並釋放朱久虎律師,而且主動承擔起民間投資者的訴訟代理,深入展開調查取證以準備繼續訴訟,從而粉碎了地方政府通過抓人以企圖「息訟罷訪」的陰謀。最後在國內外和中央的強大壓力下,不得不在9月 19日釋放了朱久虎律師。可以肯定地說,陝北石油投資者的維權活動不但不會止息,而且將上升到一個新的高度,進入護法維權的新階段。
如果龍泉法庭在關於林樟旺案的判決中,被告竟得到有理敗訴的結果,我相信事情絕不會就此停止,當事的和堅持正義的人們還會堅持鬥爭下去,直到「哀兵必勝」的真理得到完全的實現,直到「貪兵必敗」的可恥下場擺到光天化日之下。
200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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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議報》第217期 http://www.chinaeweekly.com(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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