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是個民工,不該把自己混同於縣上鄉上的幹部

俺是一個民工,所以注定俺必須一年四季遠離老婆孩子熱炕頭,奔波在這城市的各個角落,用俺的雙手,建造著一棟棟美麗的別墅,但到頭來,屬於我的,只有簡易工棚裡那一床潮濕發酸的破棉被和永遠在結算卻永遠也不會結算的清的少的可憐的工資。

俺沒有文化,但在這裡,俺卻成了一種文化符號,成了一種象徵----俺代表著愚昧,代表著貧窮。

自古以來笑貧不笑娼,俺貧窮,俺當然要被人所不齒。俺衣衫襤褸,背著骯髒的編製袋擠上公車,駕駛員用審視階級敵人般的目光審視著俺投幣,好像一不留神,俺便會逃過那一塊錢的車票。俺往車廂裡走著,濃妝艷抹著裝品位並不比俺高多少的庸俗脂粉趕緊捏著鼻子遠遠的躲避著俺。

俺就這樣被人鄙薄著,甚至連這城市裡的狗也知道,見到衣著光鮮的「高貴人」要狠勁搖尾巴,而見了俺這樣的民工則可以肆無忌憚的追著狂吠不止,大發狗威。

俺是民工,俺更是個人,所以俺也會有七情六慾,也會有想女人的時候。於是,在一次發完工資以後,俺決定去「享受」一次。而身在異鄉, 俺享受的途徑只有一個,那就是嫖。不幸的事,俺被抓了。

神勇的公安干警在搜光俺身上僅有的不夠他們去吃一頓飯的錢後,要求俺作出深刻的檢討,於是俺寫道:「俺忘記了自己是個平頭百姓,把自己混同於縣上鄉上的幹部,以為可以像他們一樣逍遙……」

在工友們眼裡,嫖娼不恥辱不可笑,嫖娼被抓便是恥辱可笑的了。俺知道自己會成為他們的笑料。俺不想成為他們的笑料,至少不想親耳聽到自己被他們笑,於是俺決定逃離這裡。回到自己的家,那個真正屬於自己的地方。

在家裡,俺在和鄰居閒聊的時候,聽到這樣一條在俺們那小道流傳的消息-----俺鄉鄉長嫖娼被抓,他也做了深刻的檢討:「由於放鬆了學習,忘記了自己是個黨員幹部,把自己混同於普通老百姓,混同於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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