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頒布的規定,對網際網路即時實施多項管制,其中包括時政類電子公告服務中含有違反該規定內容的,應當通知其刪除。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單位應當立即刪除,保存有關記錄,並在有關部門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
中國內地網民認為,「時政類電子公告服務」主要針對網上發表的時政言論。新規定的頒布,意味了今後將會嚴控網上的言論。
《強國論壇》上其他意見還包括有:
「防民之口,甚於防川。」
《管理條例》不要把人民趕上『敢怒不敢言』的絕境吆!」《管理條例》明顯是做『短線』,圖『一時之安』,將『難題』留給我黨的『子孫後代』,貽害無窮。」
《強國論壇》有緊遵宣傳官員指示的版主把守,尚且有這麼多的不滿之聲;在向來言論較開放的《燕南社區》,網民更見怨聲載道:
「妨礙公民的言論自由權利,是不是違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
批評政府算不算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如果人民沒有監督政府的權利,如果人民只能對政府歌功頌德,請在憲法中找出依據。」
和諧社會要由四權合一來建構。更多的冤獄將被製造出來。」
太長了,有點像懶婆娘的裹腳布。」
沒有看到制定的依據,如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幾條第幾款或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法》第幾條第幾款規定,所以,按聊先生的話,是假貨。」
普遍違法,選擇執法。」
「還好, 沒有包括歷史!歷史不算新聞吧!...........可惜,創新的還不夠。」
其實很嚴密,目的就是哢哢你......呵呵..」
這個就好像和跳入地鐵罰款500,是一樣的.不死也要負法律責任..... 」
有網民特別指出,新規條禁止「煽動非法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的」,但網民詰問:「不『煽動』,那又如何組織集會、結社、遊行等等活動呢?先不管它非法與否。」結論是「真是個天才的兩難命題!」
可以預料,《燕南社區》將會是中共宣傳系統官員們引用新規條來開刀的首批對象之一。網民們的憤懣即將成為電子民主牆上最後的悲鳴。
當然,網上評論仍有支持的一方,儘管是絕對少數。新華網上有如此發表:
中國網際網路發展到今天,實在是一件大事和幸事。但網路因其虛擬性等特點,導致網路管理一直與線民預期存在距離,各種資訊魚龍混雜,黃色、暴力、網賭、迷信等等充斥其間。對此,經常上網的朋友們是有感觸的。很多人都感嘆,網路如果不管起來,只會越來越亂。很多人都期望網路能有一個良好的秩序,使網路真正給大家的生活帶來福音而不是污染。此次規定的出臺,無疑有助於網路健康發展。」
但這不是一般的帖,而是新華網責任編輯的「編輯感言」。要找一個普通網民說出同樣的大道理,看來仍然不容易。
亞洲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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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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