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致真於2004年7月在紐黑文市訪問時,被法輪功原告以「教唆、協從犯罪、密謀和指使對中國法輪功修煉者的酷刑和群體滅絕罪的指控」將其告上法庭。這個有關中共喉舌的負責人在迫害法輪功中的作用的訴訟案,引起了西方媒體的廣泛重視。9月22日出席聽證的媒體就有美聯社及康州當地媒體。
由於法庭只能容納百餘人,一些希望聽證的群眾包括很多遠道而來的法輪功學員無法進入法庭,只能在門外等候。被告出席聽證的代表是一直撰文反對法輪功的鄧子閑,趙致真本人沒有出庭。
被告律師羅森(Bruce Rosen)首先陳述了要求撤訴的理由,說趙來美出席女兒的畢業典禮接到傳票出乎意料,趙所製作的有關法輪功電視片是其「科學」工作的一部分,趙知道法輪功學員所思所想因為其父與其本人也曾在文革中受迫害,還有趙不能為中國當局鎮壓法輪功的決策負責等。羅森還質疑法輪功學員試圖「利用」美國的法庭達到某種「政治」目的。
法輪功學員的律師瑪什(Terri Marsh)則指出,法輪功學員起訴趙致真並非干涉其所謂「新聞自由」,而是因趙的言行作為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系統的一個組成部分,在迫害中起到了對法輪功學員酷刑、洗腦的作用。
凱提格尼法官中途插話,詢問瑪什律師法輪功學員為何要選擇起訴趙致真,他們又有何證據說明趙致真參與了迫害。瑪什介紹了中共歷次迫害無辜人民的運動都是媒體宣傳先行、肉體精神折磨緊隨的特徵。趙致真作為這場鎮壓的急先鋒與其他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一樣應受到審判,無論他來美國的目的是什麼,法輪功學員都有權對他提出訴訟。
根據美國法律有關責任的條款,趙致真作為原武漢市廣播電視局局長、武漢電視臺臺長及專為迫害法輪功而成立的中國反邪教協會的常委和中國反邪教網的創立人,必須為其屬下的媒體所播放的一切煽動仇恨的節目及文章負責,並且為這些宣傳所對法輪功學員造成的死亡、酷刑與其它傷害負責。
瑪什說,「正是因為趙致真自己也曾經歷過政治迫害,他因此非常清楚其所製作和播出的宣傳將會加重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及法輪功學員在社會上所受到的歧視。趙創立的反邪教網收集了所有中國媒體上反法輪功的文章,其中很多激烈言詞要求『消滅』法輪功學員。」
瑪什還介紹了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兩個階段,一個是趙致真制做和播放煽動仇恨片的1999年7月,另一個是當江澤民發現鎮壓轉化法輪功學員不成功而準備加大力度「從肉體上消滅」的2000年,此時「天安門自焚」、「煉功殺人」等血案紛紛出籠並在武漢播放,反邪教網成立等等。瑪什律師還將趙與納粹負責宣傳機器的戈培爾作了類比。
瑪什說,原告現提供的與被告有關的煽動仇恨宣傳的證據只是很少的一部分,一旦法官決定此案可以進行下去,原告將會提供大量的翻譯文件足以證明被告在迫害法輪功中的責任。
出席聽證的原告之一,法輪功學員陳剛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趙致真不是真正的學者,他只是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犯罪中必不可少的煽動仇恨的打手,理應受到懲罰。」陳剛曾在中國的勞教所中被迫觀看趙制做的「仇恨片」,並在拒絕被洗腦時飽受酷刑折磨。
幾位在法庭工作的官員問一位法輪功學員,「你們在美國起訟趙致真究竟為什麼?能得到賠償嗎?」這位學員解釋說:「在中國許多學員為了到北京為法輪功說一句公道話,傾家蕩產沿路乞討,甚至付出生命。在這片自由的土地上,我們這樣做是理所當然的。」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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