舶來品的「拿來」,這固然沒有什麼不好。用智慧,用意志,用體能,用技巧,挑戰自我,超越生命的極限,創造了一個又一個之「最」,成為吉尼斯世界記錄,比如在水中靜坐多少分鐘、在水面靜躺多少小時等驚世之作,無不到了及至的地步,為世人所大開眼界。更重要的是,從中可見中國人不甘人後的那種精神,那種品質。
不過,現在的有些「吉尼斯世界記錄」,確也乏味得可以。你說,那只高4米、重3.5噸的「第一大火腿」,是一條豬腿嗎?恐怕大象腿也沒有這麼大,莫非是恐龍腿吧?那只用38張牛皮製作、長6.38米、重一噸多的「世界最大鞋」是人穿的嗎?要麼是出口巨人國的吧?那個重5噸多的「中華月餅王」,最後讓誰吃了呢?沒有一點文化含量,沒有技能含量,也沒有實際意義和實用價值,追求的只是物的簡單堆積和肆意放大。這哪裡是在創造,分明是譁眾取寵、沽名釣譽,分明是勞民傷財,分明是對「吉尼斯世界記錄」的玩弄。
這種走調的「吉尼斯世界記錄」,如同割韭菜一樣,總是會不斷地冒出新葉來。便是雞年春節,常德旅遊局在桃花源風景名勝區舉辦大型祈福活動,推出直徑9米的桃花糍粑,搞什麼「糍粑食佳賽」。我猜不透為何搞這麼大的糍粑,個中究竟藏著何種玄機,但從主辦方將以此申報「吉尼斯世界記錄」目的看,便恍悟「醉翁之意不在酒」。到了元宵節,瀋陽一家房產商在公司門前推出一個直徑2005毫米、重4000公斤的特大元宵,聲稱也將申報「吉尼斯世界記錄」。頗有戲劇性的是,如此巨大的元宵無法下鍋煮熟,於是只能晾在冬日下,任憑寒風吹刮,以至引起公眾質疑,說是在「暴殄天物」。
這種走調的「吉尼斯世界記錄」何以不能絕種,關鍵是「吉尼斯世界記錄」圖的就是一個「最」,凡「最」是選。那麼好,中國的「第一貪」既然成了貪官之「最」,豈不也可以登上「吉尼斯世界記錄」的嗎?倘若如此,當事人即便被押上刑場,也終有進入「吉尼斯世界記錄」的萬般榮耀,也就死得其所了。同樣,湖南一千萬富翁於雞年初八懸樑自盡,其生前曾與2000女子上過床,曾先後花300萬元包養兩名女大學生,在其71歲時還包養姦佔了一名18歲女孩,並致其懷孕生育。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算得上一「最」,自然有資格進入「吉尼斯世界記錄」了。如果是這樣,無疑是對「吉尼斯世界記錄」莫大褻瀆,它除了諷刺與愚昧,除了無聊與荒唐,恐怕沒有任何實際意義。
看來,「吉尼斯世界記錄」應當有個選擇標準。沒有選擇,來者不拒,只能導致走調的「吉尼斯世界記錄」不斷出現。事實上,走調的「吉尼斯世界記錄」大有愈演愈烈之勢,我真的擔心某一天還會有更大的「火腿」、更大的「元宵」出現。
這種走調的「吉尼斯世界記錄」該到此為止了。我多麼希望上海的「吉尼斯世界記錄」總部能夠發個聲明,明確拒絕那些毫無智慧含量、文化含量、體能含量、技能含量的項目,以遏制那種無休止的物的簡單堆積和肆意放大。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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