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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農民集體上演「苦肉計」:排長隊離婚分家

 2005-09-16 21:3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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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長春市綠園區西新鎮的幾個村熱鬧極了。許多村民家不約而同地鬧起「家庭政變」,「分家」的「分家」,「離婚」的「離婚」,辦理分戶的人把派出所圍得水泄不通,這是村民集體上演的一出「苦肉計」!
擠得水泄不通等著分戶 分戶是為了多得補償

昨日中午,派出所大廳、門口擠滿了人,有四五十人之多。「上午比這多多了,足足有幾百人。」一位村民說。

村民手裡都拿著一張分戶申請表,他們都是來辦理分戶手續的,都等著派出所所長簽字。記者與一位大姐聊起來,她的分戶申請書上面寫著:和丈夫因感情不和協議離婚,家中共有房屋四間平分,雙方均無異議。一位大叔的分戶理由是兒子成家另過,想把戶口分開。記者看了10個人的分戶申請表,有4張寫的原因是「離婚」,理由均是「感情不和」。

怎麼會突然一下子有這麼多人來分戶呢

原來,大夥聽說這裡要規劃拆遷才急著分戶,他們認為,分了戶補償就多了。為了分戶村民真是想盡了「辦法」。

兩套房子的這樣干 趕緊辦房證要補償


派出所門口,一位中年男子告訴記者,幾年前他在自家院子裡蓋了間房子,也沒辦手續,馬上要規劃拆遷了,有房證的才能給補償。他趕緊來把他和兒子的戶口分開,這樣才可以辦房證。

也有的居民說,當時蓋房子手續齊全。但房證一直沒辦下來,剛聽說能辦了,才急著來分戶。

一套房子的這樣干 一家的「房證」分成兩個

而只有一套房子的人家,則想出了「離婚」和「分家」的「苦肉計」。

一位村民道出了其中的秘密:離婚是假,想多得補償是真,錢一到手,他們馬上復婚。原來大夥都聽說,如果把一家的「房證」分成兩個,便會得到更多的補償,「你看,他們就是兩口子,離婚手續都辦完了,還整天吃住在一起。」

沒房子的這樣干 現在申請蓋個房


一位姓李的大哥則抱著僥倖心理。「我戶口還和父母在一起,如果分開後,我就可以申請自己蓋個房子,再辦個『房證』,到時我也許能得到補償。就算辦不下來,無非多花8塊錢的工本費,反正戶口早晚要分開。」

離婚是平時二三倍 西新鎮村民佔一多半


派出所那邊忙活著,婚姻登記處這邊也沒閑著。「平時每天也就十幾對辦離婚的,這一週猛增了不少,每天都有二三十對,是平時的兩三倍。」綠園區婚姻登記服務中心的有關人員說。在這些離婚的夫妻中,西新鎮的村民佔一半以上。

現在分戶也不能多得補償

那麼,是不是分了戶,分了「房證」,村民真的就能多得補償了?

長春市拆遷辦的工作人員說,2004年夏天,長春市人大常委會就這個問題出臺了一個有關拆遷的解釋條款,其中規定,2004年7月30日以後再分開的房證,將不再按規定增加補償。不管是離婚還是分戶,都不能多得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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