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燕案洛德斯被判無罪

一年前在美加邊境旅遊遭到美國國土安全官員毆打的中國天津籍女子趙燕,一年後再次出現位於美加邊境的水牛城。9月8日,陪審團經過長達5個小時的商討,已經達成一致意見,宣布洛德斯無罪。


美聯社報導稱,洛德斯在警員的陪同下從法庭的後門離開,當審判結果被宣布後,他沒有對媒體發表任何評論。洛德斯的律師科恩(Steven M. Cohen)告訴記者說,他的當事人曾被威脅會將其整死。陪審團的決定可能引起中國媒體或官方的憤怒,如果沒有特殊情況發生,洛德斯將免於10年牢獄之苦。

對於這一案件的法庭審理,7日在水牛城就已經結束,檢辯雙方當天分別向法庭進行了總結性陳述。檢方認為,被告涉嫌侵權一案證據確鑿、事實清楚,應判有罪;辯方律師表示,原告證據不足,警員洛德斯執法得當,侵權案不成立。

按照規定,法官已經提醒陪審團,要用法庭准許採用的證據作為投票決定被告是否有罪的依據,否則法官有權推翻陪審團的裁定。曾有前FBI的探員、警察局的督導和警方標準程序專家李維尼幫其作證,稱由於洛德斯當時無法知道趙燕是否身藏武器或者毒品,而且趙燕的抵抗又非常激烈,只能當場制伏。

8月30日,趙燕案件在水牛城正式開始審理,第二日,趙燕曾在法庭上痛哭失聲,此後,雙方唇槍舌戰,直到庭審結束當日也絲毫沒有減少,彼此都在做最後的衝刺,不放過任何一個可能致對方於不利的機會,由此可見趙燕一案庭審的激烈程度。


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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