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生命財產受到威脅時 「人民警察」哪裡去了?

2005年8月20日上午,河北景縣劉集鄉常莊村常某夫妻(孕婦)騎摩托車去劉集趕集,行至離村不遠的田間路時,有三人拿扳子猛擊二人頭部,常某被幾人痛打一頓,摩托車被搶走。

人民的生命財產受到威脅時,「人民警察」在幹什麼呢?

同日上午九時許,劉集鄉派出所所長夏長明帶領干警王東升、王帥和一照相的闖到劉集鄉向莊法輪功學員張書勝家,進屋就掀缸。當時張書勝家中只有兩個孩子,其子問他們有什麼事,他們不答。孩子懷疑是強盜(此地區經常有錢財、摩托、牛等被盜被搶的事,因報案公安部門也沒解決過問題,還要花許多錢,所以群眾自認倒霉也不願花錢報案)。叫他們出示搜查證,他們拿不出來,半晌拿出一個什麼檢查證搪塞,他們還強行亂拍照。孩子制止說:「你們這是私闖民宅,侵犯人權,憑什麼在我家亂翻亂拍?」夏長明掐著孩子摁到床上,氣洶洶的又喊又罵,威脅、辱罵孩子。幸虧這時聞聲趕來的村民極力勸阻,孩子才沒受傷害。

孩子要去趕集買鞋,他們抓著孩子不讓關門。村民們看不過去,議論紛紛:正事不幹,大人不在家(張書勝下地幹活,其妻去趕集)打人家孩子,把孩子嚇壞了咋著?有嘛事找大人說,跟孩子鬧啥?他們一看勢頭對他們不利,便拿出一張紙填寫:張書勝涉嫌擾亂社會治安。孩子一看純屬無稽之談,拒不接受。

老百姓氣的罵娘:放著偷盜、搶劫、嫖娼、賣淫的不管,專欺壓老百姓。人家法輪功安份守己過日子,有什麼根據說人家涉嫌擾亂社會治安?這是什麼世道?這政府算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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