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8月25日致信加拿大安全部部長、移民部部長和外交部部長。信中要求加拿大政府拒絕向薄熙來和夏德仁發放簽證,並稱「這一要求是依照加拿大反人類罪和戰爭罪(相關法律)以及加拿大履行國際法的責任提出的。」
來自渥太華、蒙特利爾和多倫多等城市的法輪功學員在國會前進行了反酷刑展、集體煉功、征簽等活動。
* 「加拿大不應為反人類罪犯敞開大門」
加拿大法輪大法學會主席李迅說,「薄熙來和夏德仁在遼寧省任職期間,積極參與、執行以及維持對法輪功的滅絕性迫害。截止到8月,遼寧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已經有341人,僅次於河北省和黑龍江省,居全國第三位。至少三名加拿大人的親屬,法輪功學員被監禁在遼寧省,並被判長達8年的監禁。」
多倫多居民曾曉楠在新聞發布會上證實,他的母親黃新因修煉法輪功至今被中共非法監禁。年過半百的黃新曾被反覆逮捕、關押,未經審判被綁架並被判刑8年。在被關押期間,黃新遭到體罰等酷刑,並被強迫注射破壞神經的藥物,令她喪失說話和行走的能力,她幾乎無法辨認自己的丈夫。曾曉楠說,我媽媽的經歷只是中國千百萬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的一個例子。
據李迅介紹,薄熙來和夏德仁已經在多個國家被起訴。2004年7月28日,美國華盛頓地區法院宣布針對 「種族滅絕罪」和「酷刑罪」的指控,薄熙來將面臨缺席庭審。夏德仁因濫施酷刑、反人類等罪行於2002年2月7日在美國被起訴,2003年6月被美國舊金山法官愛德華•陳判宣判罪行成立,不能享有外交豁免權。
根據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系統性和廣泛性,加拿大難民委員會在最近的一項裁決中將這場迫害歸為「反人類犯罪」。在新聞發布會上,李迅向媒體提供了兩個官員參與迫害的長達13頁的證據報告。李迅說,這些證據大多來自第三方國際組織。
著名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25日致信加拿大相關官員,要求加拿大政府拒絕向薄熙來和夏德仁發放簽證,麥塔斯律師指出,根據「加拿大移民和難民保護法案」 如果有合理的依據可以認定申請來加者犯有反人類罪,那麼這個人就不會被允許進入加拿大。麥塔斯說,「如果允許這樣的官員進入加拿大,將向公眾傳遞一個信息,即加拿大容忍群體滅絕和對基本人權的傷害。加拿大必須按照國際人權法和加拿大『反人類和戰爭罪』相關法律履行責任,決不能讓受害者自己保護自己。」
國會議員喬高表示支持大衛-麥塔斯信中的結論,他表示完全同意不允許這兩名官員進入加拿大,因為「他們是傷害法輪功學員人權的幫凶。」
* 制止迫害是國際社會的共同責任
法輪大法學會在聲明中強調,六年中,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以及對真善忍信仰的壓制在不斷升級。今年5月至7月間,又有757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突破中共封鎖傳出來的消息表明,迄今已有至少2780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監禁,其中18名加拿大人的親屬至今被非法關押。
李迅在新聞發布會上說,加拿大政府不能因貿易訴求而向這些罪犯敞開大門,包括加拿大在內的國際社會應當對這場由煽動仇恨、經濟摧毀、酷刑和謀殺構成的嚴重反人類犯罪展開調查,並立刻制止這場迫害。
喬高在發言中稱,毫無疑問,法輪功在世界上任何其它國家都是完全合法的,但是在中國卻遭到全國範圍的殘酷迫害。他呼籲中國政府遵守自己的法律,尊重公民的基本權利。喬高說,迫害必須停止。
背景介紹:
* 薄熙來、夏德仁迫害法輪功的簡要犯罪事實:
薄熙來曾任中共遼寧省委副書記,遼寧省省長,原大連市委書記、市長。自迫害開始以來,薄熙來直接操縱、指揮遼寧省對法輪功的迫害,薄熙來在大連市任職期間,大連市成為全國迫害法輪功最嚴重的城市之一,15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在遼寧省省長薄熙來主持下,遼寧省投資10億元在全省進行監獄改造,僅在瀋陽於洪區馬三家一地就耗資5億多元,在2003年建成中國第一座監獄城,大量法輪功學員被關押在此,遭受酷刑虐待。
遼寧省副省長夏德仁任大連市市長期間,曾於2004年2月9日代表大連市政府在人民代表大會上支持鎮壓法輪功。因濫施酷刑、反人類罪行,2002年2月7日在美國被起訴,2003年6月法院已宣判罪行成立。
* 45名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被加拿大皇家騎警列入監視名單中
截至2004年1月底,加拿大「反人類和戰爭罪方案」 (Crimes Against Humanity and War Crimes Program) 的有關官員已經將參與迫害法輪功罪行嚴重的45名各級中共黨委、「610」負責人、政府官員和勞教所不法人員被列入加拿大皇家騎警的監視名單之中。如果這些人試圖進入加拿大,將會立即受到調查,結果可導致這些人被拒絕發放簽證、並被禁止入境,甚至會因其犯下的「反人類罪」在加拿大遭到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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