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紅冰在審判中共悉尼國際法庭立案程序後答公眾問。
問:法庭陪審團的成員將從何而來?
答:悉尼及世界各地普通的、有正義感的人們願意做陪審團成員的話,都可以報名,沒有具體的、特定的要求。按照慣例,陪審團的名額是七到九人。
問:對於與法輪功有關的案子,法輪功學員能不能當陪審團成員?
答:可以。法輪功學員可以做陪審團的成員。但是,被告有申請迴避的權利,他可以申請迴避。法官就要根據公平審判的原則來作出決定。
問:被告如果不來應訴,在缺席審判的情況下,是否也要指定辯護人為被告進行強制辯護?
答:是的。因為這樣的案子是一個極其嚴重的指控,是一個反人類罪行的指控。按照世界各國法律的通例,這一類的指控案件,有起訴,就必須有辯護。只有起訴,沒有辯護,這種審判就是不公正的。
問:審判中共這個法庭與海牙法庭有什麼區別?
答:從人類歷史上講,任何一個法庭的建立都是一個創造歷史的過程。二次世界大戰之前,沒有什麼國際法庭,二次世界大戰之後,人們為了審判二次大戰中的戰犯,成立了紐綸堡法庭和東京法庭,接著又成立了海牙法庭,現在又成立了一個國際法庭,等等。
整個國際法上正發生著一個巨大的變化。這個變化意味著什麼呢?大家可能聽到過一件事,就是前南美的一個總統,皮諾切克,他到倫敦去訪問的時候,一個西班牙的法庭發出傳票,要把他逮捕起來進行審判,因為他在國內犯下了反人類的罪行。那麼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一些法律的情況?
前一段時間又成立了一個由六十多個國家簽署成立的國際刑事法庭,對今後的發生在任何一個國家的反人類罪行,它都要受理。當然它對它成立之前的案件,比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案件,它就不管了。
為什麼發生這樣的一些情況?是大家要看一看,二次世界大戰以後,一個最基本的事實是,獨裁者利用專制的國家權力屠殺和虐待自己的人民,所犯下的反人類罪行是人類所有罪行中最嚴重的。柬埔寨紅色高棉利用它專制的國家權力,在一年內把自己的人民屠殺了四分之一;米洛索維其也對前南聯盟成員國家的人民犯下了種族滅絕罪;薩達姆也是如此;金正日現在仍然在利用專制的權力虐殺著他們自己的人民。而所有這些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最驚心動魄的人權災難又是在中國發生的。在中國共產黨官僚集團的統治下,迄今為止已經有八千萬的人民被他們以國家權力的名義所殺害。
那麼如何制止獨裁者利用專制的國家權力殘殺和奴役自己的人民,就成為當代國際法上和國內法上、當代法律界必須要解決的一個問題。
我們這個法庭的成立,就是其中的一個嘗試。我們為什麼要做?就是因為中國共產黨官僚集團統治56年以來,已經殺害了八千萬的中國同胞。是這些冤魂要求我們必須這樣做。
剛才陳紅也講了,曾錚也講了,法輪功學員只不過是要鍛練鍛練身體,進行自己的精神修煉,居然要受到這樣的殘害。想想這個高蓉蓉,想想那個嬰兒都被殺死的那個母親王麗萱,哪個罪惡的政權可以這樣做?不應該把他們推上歷史的審判臺嗎?
為了伸張正義,無論有多少艱難,我們也必須做到底。
問:中國大陸有人要遞訴狀的話,如何進行?
答:郵寄、發電子郵件都可以。我們已經公布了地址和電子郵箱。現在我們通過電子郵箱已經收到了七、八個起訴。但是,由於是電子郵件,它的法律要素還不夠完整,我們還要繼續查證,因為這種起訴不能搞出法律的漏洞、法律的笑話來。
問:剛才我聽到訴訟狀中還有民事訴訟的請求,我不太懂什麼是民事訴訟?它與刑事訴訟有什麼區別?
答:是這樣的,法輪功學員在全世界都在起訴。剛才曾錚講到她很悲哀。其實我們都很悲憤。據我所知,現在法輪功學員的絕大部分起訴案件都是民事訴訟,包括章翠英起訴江澤民案,都是民事起訴。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刑事案件它不受理。
所以我們成立這個法庭,要從刑事犯罪的角度,追究江澤民等人的刑事責任。但是,在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的同時,也要追究他們附帶的民事訴訟的責任。
什麼叫附帶民事訴訟呢?它的全稱就叫作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
這種附帶民事訴訟責任是怎麼產生的呢?就是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直接給被害人所造成的物質損失的賠償問題,就叫作附帶民事訴訟。就是當這個人把你打傷了、殺害了,等等,對你犯下刑事罪行的同時,他也可能給你同時造成了經濟上的損失。比如將好多法輪功學員打傷了以後,他要去治病啊;打死了以後要安葬啊,有的抄家、沒收的財產,他要償還啊。
因此,在對他進行犯罪指控的同時,原告一方也可以提出附帶的民事訴訟請求。
附帶的民事訴訟請求主要包括直接的經濟損失和物質損失,原則上精神損失不能通過附帶民事訴訟來進行索賠。
那麼這個附事的民事訴訟請求在什麼時候提出就是合法的呢?就是在一審的刑事判決作出之前的任何一個訴訟階段,都可以提出來,所以你可以有一個充分的時間去估價它。
問:那麼判決下達以後,怎麼實施它的刑罰呢?
答:這是很多人問的一個問題。就是你們這個法庭審了以後,做出判決以後,有用嗎?
那麼我們看一下什麼叫有用、什麼叫沒用。
第一點,共產黨56年來對中國老百姓想殺就殺,想打就打,而且他們向來是以法律的名義來迫害人們,包括今天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都是以法律的名義進行的,一會兒一個行政決定書就把你送到勞教所,一會兒一個法庭審判就把你判了多少年徒刑了。他們在以法律的名義進行犯罪。
那麼我們今天這個開庭,我相信,我們這個傳票交到江澤民手上的時候,我相信他會感到恐懼。為什麼?因為人是一個精神的動物,人的歷史是心靈的歷史,當我們從心靈的角度戰勝了他,給他以強制的時候,那是比肉體的強制更深刻的強制。我們的法庭的判決和它所有的活動,對犯罪份子的震攝,首先就是一個心靈的震攝,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我們的法庭判決一旦做出以後,就會發給世界各國的議會和政府,發給聯合國的所有的機構,同時我們會發出全球通緝令,要求所有的有良知的政治力量協助我們輯拿反人類罪行的罪犯,把他們繩之以法。
他難道不會感到震撼?那些惡警們,那些每天在幫助中國共產黨官僚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迫害基督教成員、迫害那些異議人士的惡警們,他們難道不感到膽寒嗎?
通過這樣的審判,我們要給整個人類確立這樣的原則,就是任何一個獨裁者,都不可以再用壟斷的國家權力任意地殘害自己的人民。儘管我們做出判決以後,江澤民之流暫時還可以躲在專制權力的鐵幕之後逃避法律的直接懲罰,但是,在心靈上,在心理上,在歷史上,他已經成為了一個罪犯。
我想,我們所做的所有的裁決,所有的活動,它有一個最基本的作用,那就是它伸張了正義,而正義是戰無不勝的!
問:那麼是不是如果這個法庭的判決能夠得到各個政府的承認,他一旦到了海外,他就不能逃避了?
答:對,我相信有這樣的前景,關鍵是我們要去這樣做。我們做的每一步都要能打動人類的良知。我相信人還是都有良知的,只要我們感動了世界,世界就會支持我們。那麼我們首先要感動的就是中國人。
悉尼法庭的座右銘是我寫的,我想在此再讀一遍,如何來召喚中國人:
一切被中共暴政摧殘與迫害的中國人,一切被貪官污吏欺壓和凌辱的中國人,一切被命運無情拋棄的中國人,只要你們還有控訴暴政的意志和勇氣,《悉尼國際法庭》將通過正當程序對暴政的審判,將打開正義之門的鑰匙交給你們。
2005年8月19日(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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