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新城區法院院長腐敗醜聞大曝光

黃國興在原銀川市新城區法院擔任院長期間,以膽大包天、胡作非為聞名,他的作風橫蠻、粗暴,生活糜爛,多吃多佔,索賄收賄等壞名聲,並非空穴來風,從2002年1月,黃國興從原新城法院調到興慶區法院,擔任代理院長,就充分暴露他的腐敗作風,以權謀私,貪贓枉法,拉山頭,搞宗派,培植親信、心腹,經營獨立王國,在法院內部實行順我者昌、逆我者亡,把法院變成他的黃家天下。

興慶區法院在新建的銀川中級法院對面,原城區法院住宅樓(執行庭)底層有15間門面房,作為營業房出租,原城南法庭(長城東路363號3樓),該法庭已經撤銷了,共有279平方米辦公用房,城區法院大門口有4家營業房,黃國興將以上3處法院公房全部出租,每年收取房租幾十萬元(做為黃國興的小金庫),隨意支取,主要把這筆錢用做「糖衣炮彈」,向上級領導進貢,拉攏、腐蝕上級領導幹部,為他官位提升製作關係網,為他自己腐敗製作保護傘,進行權錢交換,陞官發財。

他把原城區黨委、人大、政府的有關領導以公款請吃請喝,大擺宴席,還送禮送紅包,向上級領導進貢,並以新建審判大樓(現主體還沒有完工)裝修為名,用公款陪同上級領導到杭州、蘇州等著名風景區遊山玩水,籠絡人心,進行感情投資,編製關係網,為他腐敗行為找到了靠山以及保護傘。黃國興為了編織他的關係網,除了興慶區黨委和人大等,他還向銀川中級人民法院有實權的領導極力巴結討好,為他們的親戚、子女、好友網羅在興慶區法院工作,不經過考試,違規違紀,開後門招收進來,享受公務員的待遇。

原城區法院女法官李銀萍貪污、挪用公款57萬多元,各新聞媒體曝光後,法院巨額財產丟失。作為法院一把手的黃國興負有失職、瀆職、包庇的罪責,興慶區紀委不追究黃的責任,因為黃國興與紀委書記王某某有特殊關係,因興慶區法院財務支出由王某某簽批把關,黃國興利用小金庫的資金,經常請王某某出入餐飲娛樂場所,送禮行賄,隨同遊山玩水。結成了莫逆之交。

李銀萍在經濟庭擔任審判員,她貪污、挪用公款57萬元,據李銀萍交代,其中10萬元給了原經濟庭長張某某購房用了。張是黃國興的心腹,黃國興不但不追究他的責任,東窗事發後還提拔他為法院辦公室主任,黨組成員、政工科長,並與紀檢組長張建國、院長黃國興共同管理操持興慶區法院審判大樓的工程。黃國興在某法院實行買官賣官,誰向他進貢多,忠於他,他就給誰官帽戴。女審判員劉某在法院多次收受賄賂,她把受賄的錢孝敬了黃國興,黃國興把她提拔為民一庭副庭長,最近又破格提拔為正庭長。馬虹原是一般審判員,馬虹向黃國興巴結送禮,提升為民三庭的副庭長,現在又到刑庭當副庭長。呂銀芳原是一般的幹部,提升為立案庭副庭長,現在又到民三庭當副庭長去了。劉靖也是從一般幹部提升為辦公室副主任,利用管理檔案之便,一人收費,一人開票,違反財務規定,查一次檔案20元,她收50元,多收不開票部分,據為己有。原來是辦公室秘書的倪某,因為跟黃國興的關係特殊,提拔為辦公室副主任,黃國興要想把他提拔為辦公室主任,由於競爭上崗不合格,興慶區紀檢委,根據群眾舉報,查封倪曉軍原在執行庭十餘萬元執行款賬目,考察時干警意見大,沒當上辦公室主任。紀檢組長張建國,群眾舉報他強姦當事人,還舉報他受賄,張建國自己說他當官是花了十萬塊錢買的官,他原是平羅縣某學校的老師,到了法院以後,買官買到民三庭庭長、紀檢組組長,他受賄的方式除了自己受賄以外,他的老婆在四中當老師,通過他老婆受賄。立案庭庭長李建民,他原是當兵的不懂法律,李建民既是黃國興的心腹,他從來沒有辦過案件,他把他調到刑庭當庭長,這樣黃國興可以隨時控制李建民辦案,完全聽命於他處理。

2003年,原城區黨委書記李澤峰(現已調到吳忠市任副市長),把他的特殊關係人物陳學文,通過黃國興調到法院,此人從沒辦過一件民事案件,黃國興任命他為民一庭副庭長,同時任命他的親信打字員李淑萍為立案庭副庭長,法院很多人對這件事有意見,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興慶區人大常委會不但不進行監督職責,違反組織原則,立即任命為「審判員」,使其不合格的審判庭副庭長成為「合法化」。黃國興除了利用法院的小金庫,拉攏腐蝕一批領導幹部外,還不斷把上級領導子女、親戚網羅在法院內部重用,使他的上級領導成為他牢固的「靠山」和「保護傘」。興慶區干警編製96人,黃國興又擴大編外人員,招兵買馬,擴大自己的勢力,利用職權,為他的親戚朋友、關係戶安置近60名臨時工,每月發工資數萬元,其中7人沒有經過正規的考試,都是黃國興一手操縱的關係網,從後門進了法院重要崗位和審判崗位,他們都是上級領導的子女和親友(所謂皇親國戚),都享受國家公務員同等待遇:1、原興慶區黨委書記李澤峰的親屬何小斌;2、銀川市中級法院院長張克文的侄女張暉;3、中級法院副院長李桂蘭在原銀川市委機關黨委司機王某某;4、興慶區黨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紀委書記王的妻侄鄭某某;5、興慶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楊少君的女兒楊某某;6、興慶區法院院長黃國興的妻侄女王媛媛;7、銀川市交通局局長董建忠的兒媳趙某。其中原興慶區黨委書記李澤峰違反人事組織原則,違紀、違規安插陳學文、何小斌兩人,黃國興把這兩人提拔重用,黃國興在興慶區黨委、人大、中級法院等有如此多的「靠山」和「保護傘」,黃國興在他的工作範圍內,違法亂紀,瀆職侵權,貪贓枉法,貪污腐敗等問題,都暢通無阻,有人為他大開綠燈,如果有人向上級告狀,如泥牛入海,一去不返,還有人為他開脫罪責,沒有人對他追究責任。法院有近20輛公車,都由院長及其親信庭長把持,每月耗油萬元以上,但公車大多是私用,干警有公事、急事,但公車派不上,只好另外僱車,公車用來院長應酬,借公濟私或接送親友子女上學,送親友子女到培訓學校進行小提琴等培訓考試,以及紅白喜事等;黃國興的妻子、母親(2004年)及其妹妹(2002年)在附屬醫院住院治療,法院用專車侍候,光黃國興的妻子住院,法院用專車侍候了幾個月,黃國興與寧夏醫學院附屬醫院院長孫濤,多年來互相利用,互相勾結,人情往來,當事人訴訟醫學院和附屬醫院的官司,在黃國興的照料下,打的人情官司和關係官司,總是醫學院和附屬醫院勝訴,黃國興的親友住院得到孫濤的格外照顧和優惠。黃國興的妻子是西夏區文化局的國家幹部,享受公務員一切待遇,黃國興以院長名義在法院財務上擅自批領補助費5000元給其妻,這樣做法損害國家利益,是瀆職侵權行為,是變相的貪污公款。相反,興慶區法院一干警的兒子,因車禍住院,花費了幾十萬元,黃國興不聞不問,漠不關心,法院有人向他求助,他一分錢不批,干警只好自發捐款;去年黃國興的岳母去世,東郊法庭劉光忠,開法院警車奔喪20多天。黃國興違反組織原則,沒有經過競爭上崗考察,直接任命劉光忠為庭長、張志舂為政工科長。在審判各種案件中,黃國興有很多的關係戶,向他送禮說情,他受了錢財,黃國興直接向審判員打招呼,照他的意見辦,並利用職權對關係戶以違反原則批辦緩交訴訟費,每年有近百萬元的訴訟費,在黃國興的人情中,順其自然的就流失掉,黃國興得到一些好處費;對法官違法辦案的人員,特別是他的心腹,百般護短包庇,從不追究。有一杜某因債務案,執行人員非法將銀行凍結款幾十萬元解凍放行,當事人感到損失太大,堅決不服,向檢察院、人大等反覆上訪,在黃國興的包庇下,拒不追究責任,實際上黃國興犯了瀆職侵權和包庇罪。

今年春天,黃國興搞政績工程和形象工程,為自己樹碑立傳,在民運村西側建立14層高的審判大樓,是寧夏最高、最氣派的審判大樓,計畫投資3000多萬元,除財政撥款外,主要是自籌資金,黃國興從訴訟費和執行費中違規收取,現在審判大樓主體工程還沒有完工,已經欠區建一公司債務900多萬元,肥水不流外人田,黃國興及其心腹張建國、張志舂三人主管這項工程,在工程中撈取好處費。審判大樓在今春開工典禮時,黃國興邀請了興慶區各級領導和銀川市有關領導100多人,參加儀式,發給每人一份購物卡,每份200元,這是納稅人的錢和當事人交訴訟費的錢,討好上級領導,黃國興採取經濟手段,以金錢帶路,疏通關卡,獲得種種榮譽,頭上戴了好多動人的光環,什麼「人民滿意的好法院」、「黨風廉政先進」、「精神文明先進集體」、「先進模範示範單位」等頭銜,都是黃國興煞費苦心、騙取得來的光環。

黃國興生在中寧縣,原是渠口農場的工人,在改革開放中得來機遇,他一貧如洗,從中寧來到銀川郊區,後來在新城找到工作,進了法院,從一個不懂法律的農工,居然成為當今基層法院院長。他的發家史令人深思,他每天抽好幾包高級煙,都是中華、芙蓉王一類,他的手機也是更新換代,用最高檔的,他的消費水平、包括他的吃吃喝喝,都是工薪階層望塵莫及的。他擁有私人住宅至少有4套,在到原城區法院以前,他在新城和老城有兩套住宅,近兩年他在興慶區又增加三套住宅,即湖濱西街(住宅)、南門(出租)、購買市中級法院家屬房(未交工)、購買興慶區雙莊村幹部住宅(正在建設中),從他的工資總收入來看,就是不吃不喝也買不起這麼多住宅,俗語說:「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當事人常到他辦公室,見到黃國興抽的都是高級煙,從不間斷,他經常粗暴對待當事人,常常撕毀當事人的訴狀和判決書等材料,他對弱勢群體常常暴跳如雷,大發雷霆,把當事人趕走,在辦公室裡經常聽到有女人給他打電話約會。據傳,黃國興在新城就有好幾個情人,生活作風不檢點,可以從他的法院小金庫的使用來源,以及財務賬目的漏洞,特別是執行庭的賬目以及生活作風等多方面,可以找到他的腐敗等問題。

興慶區法院是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滿意的好法院,銀川市黨風廉政先進單位,銀川市中級法院審判標兵,興慶區黨委、政府、人大、紀檢委認定的模範示範單位,但是,這些桂冠都是黃國興上竄下跳,以權謀私,拉關係,尋找保護傘,弄虛作假,巧立名目,暗箱操作,排除異己,所取得的虛假成績。上級各部門到興慶區法院檢查驗收工作時,黃國興提前獲悉情報,在辦公樓門口,向干警宣布注意著裝,注意紀律,上級要檢查,並告知干警如何應付上級領導的檢查,每週上班抽查點名時,他自己到崗就抽查,自己不到崗就不抽查,點名時只點干警,不點領導,禁止干警休工休假,但他自己不守紀律,卻超休工休假,年底結案率達不到上級的要求,將未結案件全部報結,弄虛作假,欺上瞞下,謊報成績,給自己臉上貼金,為自己撈取「政治資本」。

銀川市中級法院紀檢組長瀋桂芳最近退休了,黃國興獲得這個消息以後,現在正在積極活動,要官跑官,千方百計提升職位,從副處級提到正處級,要當中級法院紀檢組長,這一跑官要官的活動,興慶區法院的干警都知道,造成很惡劣的影響。像黃國興這樣的以權謀私,不為人民辦實事的法院院長,還能繼續陞官嗎?

(有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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