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學者指境外記者在中國採訪易踩地雷

香港資深記者程翔被中國以間諜罪名拘捕事件,引起香港和國際媒體的關注、憂慮。香港多位演講人今天在一項研討會上都表示,由於中國在間諜情報與新聞消息的界定上不清晰,加上任何未經公布的事項都可列為機密,很容易讓境外記者在中國採訪時誤踩「地雷」,隨時可能身陷牢獄。

香港記者協會今天舉行研討會,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中國法制研究計畫研究員王友金錶示,程翔案件引發兩大問題:一是,間諜情報與新聞消息界定的不清;二是,記者、學者與間諜分別不清,容易讓記者、學者誤踩「地雷」。

他指出,境外記者在中國採訪時,必須注意中國三條有關法律,包括:一九八九年頒布實施的「保守國家保密法」;二零零一年一月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關於審理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和「刑事法」第一百一十一條所指的「國家秘密」條文。

他又說,中國的國家機密分為「絕密」、「機密」和「秘密」三級,任何未經公布的事項都可列為機密事項。由於機密的定義不清晰,加上沒有時間期限,譬如人民解放軍在五十年代幫助朝鮮而出兵攻打南韓,和七十年代的文化大革命等事件,至今仍被中國列為國家機密。因此,境外記者在中國採訪時,很容易因為不慎,而被控竊取國家機密。

他表示,中國至今仍以舊的思維,將間諜與記者混淆在一起,以致境外記者經常在中國採訪而被懷疑為是「間諜。」

資深中國新聞評論員林和立也表示,中國新一代領導人胡錦濤、溫家寶執政後,對媒體的控制比前領導人江澤民時代更嚴緊。香港媒體為了不得罪中國新的領導班子,因而不敢刊登引起中共憤怒的新聞消息,這是香港記者遇到的新「地雷。」

另外,資深的中國新聞評論員劉銳紹表示,中國對新聞文化方面的瞭解有很大的差異,包括對記者職能瞭解的差異,譬如將記者與間諜混淆;對瞭解時局效應的差異,譬如報導中國的一些事情,有時允許報導,但有時就屬違法。

他呼籲,境外記者在中國採訪時,必須將採訪的消息用在新聞上,以免被誤會為其他機構收集情報。


(新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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