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成曾志偉老婆 "寶媽":我從不後悔嫁給他(組圖)

當年,18歲的王美華成了19歲的曾志偉的第一任妻子。生活在一起3年,共同孕育了3個孩子後,他們選擇了分手。據紅網--瀟湘晨報報導,昨天電話連線中的「寶媽」王美華依然肯定而深情地表示:「我從不後悔嫁給他。」

  因為曾志偉曾有過「要生一個足球隊的孩子」的想法,18歲的王美華結婚後便不再從事原來發展很好的歌手職業,而是專心在家相夫教子,生完第三個孩子時,她才21歲。但曾經的幸福夫妻,因為工作上的隔離,因為曾志偉那時候總認為「家總要回的,但外面不是總去的,朋友也是要交的」,甚至新婚階段都接連三天不回家,而和朋友在一起喝酒,兩人最終走到了婚姻的盡頭。但離婚後,兩人在處理雙方關係和兒女的教育方面都十分理智,從不在兒女面前說對方的壞話,而且依然是朋友。




  難怪3歲時父母就離婚了的曾寶儀,昨天也動情地說道:「我相信生我時,爸媽是相愛的。人生總是多變化,我們必須坦然面對。」

  說起現在的相處,王美華在電話那頭說道:「當年我們都太年輕,別人還在賺錢,我們已經是孩子的爸爸媽媽了。現在我發現,原來很多話做夫妻時不能說,但現在做家人時就可以說了。曾先生讓我學會了什麼叫『放下』,沒有他,就沒有我的現在。所以,我從沒後悔嫁給他。」







曾志偉和女兒一起出席金像獎頒獎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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