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中原原檢察長與多名女性有性關係被查

9日,鄭州市紀委向媒體通報,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胡志忠、原政治處主任馬霖、原辦公室主任陳彤、鄭煤集團紀委紀檢員高永亮等人貪污、受賄、挪用公款、行賄、串供等重大違紀問題被查處。

鄭州市紀委的通報說,現年55歲的胡志忠在鄭州市中原區檢察院任檢察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貪污公款人民幣541萬元,收受賄賂415.9萬餘元人民幣、7000美元,挪用公款250萬元,收受禮金、有價證券共計9萬元,非法佔有19萬餘元等,違紀總金額達1453.8萬餘元;另外有30.8萬餘元、 13.55萬美元、47.7萬餘港元、12萬餘加拿大元財產來源不明;違反財經紀律,私設「小金庫」,金額達4756.8萬餘元,亂支亂花,離任前指使他人銷毀有關賬簿及部分會計憑證。此外,胡志忠作風腐化、道德敗壞,長期與多名女性保持不正當兩性關係;多次參與賭博、且賭資巨大;在組織對其進行調查期間,胡志忠賄賂市紀委借調的辦案人員高永亮及數名陪護人員,使他們為其泄露案情,安排串供,干擾組織調查。

鄭州市紀檢委還查明,馬霖在任中原區檢察院辦公室主任和政治處主任期間,受賄 14.3萬元,收受禮金13.6萬元等,違紀金額共計63.3萬餘元,另有100.5萬餘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曾任中原區檢察院會計和辦公室主任的陳彤,貪污公款174.5萬餘元,受賄3萬元人民幣,1000美元,收受禮金2.6萬元。此外,陳彤受胡志忠指使,銷毀「小金庫」財務賬簿及部分會計憑證。鄭煤集團紀委正科級紀檢員高永亮,在抽調至市紀委查辦案件過程中,嚴重違反辦案紀律,為胡志忠透露案情、幫助串供、干擾組織調查,先後收受胡志忠及其家人13 萬元。

據鄭州市紀委介紹,此案也是鄭州市紀委成立以來查處的涉案金額最大的一起案件。胡志忠串案共查處違紀黨員幹部5人,涉及違紀金額6000餘萬元,收繳贓款人民幣1200餘萬元、14萬美元、47.7萬餘港元、12萬餘加拿大元,收繳四臺轎車等贓物,共折合人民幣2000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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