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的BBS生活:網名奧拉朱旺 口糙被踢出局

你第一次上網是什麼時候?

1999年亞錦賽之後,網路剛火起來那段時間。回到上海,在沙伊林(好朋友沙伊峰的弟弟)的公司裡,當時頁面一打開就是新浪。

當時你聊天的網名叫什麼?

奧拉朱旺,或者薩博尼斯。

我記得你那時候在聊天室罵過人?

那是開玩笑。我當時和王胖子,王晗,吉林隊的。我們一起在國青打過球。那時候還打打電話,有時候一塊上網聊天。但當時在鯊威體壇裡(後來被TOM兼併) 你只要一打FXXK之類的,馬上就會被踢出去,而且IP地址就會被記錄,24小時之內都上不來。我一開始不知道,剛打一個詞兒,就看見屏幕上說「天空中劃過一道閃電,薩博尼斯立刻化成灰燼」,我就完蛋了。

看到有人,比如姚黑攻擊你的時候,想不想罵回去?

不想。很早以前,用普通網友的身份在論壇上發過幾張帖子,就覺得自己特別愚昧。那些罵我的人不懂籃球,特愚昧;我不懂網路,所以我也特愚昧。網路上沒有永恆的真理,你永遠找不出一張不可能被攻擊的帖子來,就算你拍一塊30000字的磚,也會被人拍回來。我想我根本沒必要,所以那之後就很少寫過。

在你的官方網站裡,你最喜歡的內容是什麼?

最出彩的應該就是BBS了吧。

你在BBS上寫了很多帖子,怎麼看待寫東西這件事?

寫點東西挺有意思。我覺得寫東西不用很活潑很激進,但也是一種宣泄。我回答別人意見和提問的時候,不是一味的虛心接受。如果我認為不對,就一定要反駁。雖然我是公眾人物,但我也有反駁的權利。想說什麼就說什麼,這就是我現在寫東西的風格。

你什麼時候會去寫東西,什麼時候又不會?

你這個問題跟BBS上的網友說的一樣。我記得有篇東西叫《上網的規律》,他們已經總結了。比如:輸了球,客場,不上;贏了球,主場,肯定上。我是想說,人是有心情的。我心情不好,可能就在上面溜躂溜躂,沒心情再說話。說白了,如果我打得不好,也沒臉再說話。

在所有網友的帖子裡,哪一張帖子給你的印象最深?

是BIG EVENTS寫的那篇特別長的,關於我加盟NBA第一個月的日記,把那時候的一點一滴都記載在裡面。我看那篇東西的時候,就像看我自己寫的日記。我原來寫過日記,雖然不是天天寫,但以後看起來,想到你當初的那些感受和走過來的一步一步,心裡面就會很寧靜。

在你的官方BBS上公開發言之前,你在網上有沒有主動跟別人說過你是姚明

沒有,從來沒有。

如果你不是姚明,你會怎樣在網上聊天?

那我就只交女網友,讓她們把照片發過來。哈哈哈哈。沒有如果,如果是沒有用的,我就是姚明,我不會那麼做。

這一天

姚部可及

記者米佳8月7日北京報導 大燈熄滅,追光閃爍,屏住呼吸,一片寂靜。入場的大門被一張白紙遮擋,單等姚明登場。

鑼鼓點輕輕敲響,55名幸運的姚明球迷和姚明官方論壇的版主左岸姐姐一起倒數火箭升空:3-2-1-來啦!白紙應聲被撞破,照相機的鎂光燈刷刷亂閃--一個1米8的傢伙一頭飛到所有人面前。所有人都傻了,這傢伙左顧右盼,然後舉起一包麥當勞說:「誰點的外賣?」

是誰把這小子放進來的?正在猶疑之際,只聽背後的員工通道裡傳來一聲低低的聲音:「我,我要的。」

這是星期六下午在北京建國門的凱萊酒店三樓運動城餐廳,姚明的官方網站專門舉辦的姚明網友見面會,聚會的主題就叫「姚部可及」。姚明穿著淡藍色的襯衫和深藍色牛仔褲,從酒店後門潛入大堂的時候說:「我恐怕有三年沒來這兒啦。」

見面會在下午3點正式開始,但2點半不到,經過工作人員遴選出的經常在姚明官方BBS上發言的網友們已經齊聚一堂。男男女女,從十幾歲到四十幾歲,形形色色,口音各異,有北京的,也有從外地趕來的,見了都這麼打招呼:你是誰呀?我是B2,我是喜子,我是明明,我是大力金剛。

前面的遊戲先是兩項,第一項是暗數 30秒。有5名網友被抽中和姚明一較高低,結果一位「北國風雪」數得最漂亮,30.9秒叫了停,當然拿了冠軍,得到了全場第一個姚明的簽名籃球。姚明自己才是三等獎,24.9秒就喊了停,差得太遠。按規矩,姚明可以得到自己的一張簽名照片,左岸姐姐派一位叫總裁的網友頒給他,結果 「總裁」那這就不捨得撒手,乾脆自己收著吧。

第二項遊戲最好玩,挑出六位網友來做姚明模仿秀,看誰最像。六位評委分別是姚明自己、他的中方經紀人陸浩、從前的翻譯潘克倫、體能訓練師法爾松、本報副總編楊毅和體壇週報的記者朱駿煒。六位網友分別表演了六個場景,喚醒了大家在姚明征戰 NBA歷程中的點滴回憶。做得最像的是「大力金剛」,他把三年前姚明在宣傳片中打太極的一幕重新展現在大家眼前,最後從後腰上抽出一件姚明球衣,當作毛巾往肩上一搭說:「我喜歡這比賽。」

「大力金剛」當之無愧拿了冠軍,姚明亮給他99分,他因此得到了全場第二個姚明簽名籃球。接下來遊戲一項接著一項,最後是姚明和網友對飆CS,結果姚明因為在美國長期不操練,狙擊手本色已經不見,常常被「爆頭」擊斃。「這玩意兒不打真不成,」姚明說, 「尤其我是狙擊手的,一槍一槍比人家慢,你只要一槍打不死別人,別人肯定打死你。」

直玩到日落黃昏,總共發出簽名籃球6個,11件火箭球衣,杯子12個,照片23張。大夥兒好爽。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