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被打的趙燕或涉嫌謀殺

中國公民趙燕曾於2004年7月21日晚11時在美加邊境的尼亞加拉大瀑布美國一側遊覽時被多名美移民局警員毆打。《紐約每日新聞》7月26日最新報導稱,聯邦地區法庭推遲趙燕被毆打案件的審理,因為一些尚未證實的指控稱,她在中國涉嫌偽造文件、走私藝術品以及謀殺等案件。

聯邦地區法庭大法官阿卡卡(Richard Arcara)宣布,將允許涉案的移民局督察洛德斯(Robert Rhodes)的律師收集更多關於趙燕是否涉嫌在中國諸般罪行的證據,審理日期推遲到8月18日,此案件原訂於2日開審。洛德斯的律師科恩(Steven Cohen)表示,他將奔赴中國調查,如果一切屬實,他將在法庭上對趙燕的誠信進行質詢。

據美國助理律師李特佛爾德(Martin Littlefield)透露,2004年夏天,兩名中國公民在北京曾向美國的官員傳遞了相關信息,但在美國官員將這些指控信息轉交給辯方律師之前,調查人員認為這些信息不足為信。告發者對當局稱,趙燕向100多名中國人出售偽造的文件,以騙取美國簽證。

此外,他們還指控趙燕在尼亞加拉大瀑布被毆打的時候,其實正在為走私策劃路線。告發者還說趙燕涉嫌一樁婦女被殺案件。科恩對《紐約每日新聞》說,「她有沒有撒謊的理由呢?我想,她現在有1000萬個理由。」(趙燕要求的賠償金是100萬美元。)7月27日,《水牛城新聞》報導,趙燕的律師也在這個不利於自己客戶的時機開始向對方開火。

《水牛城新聞》引用里根(Stanley J. Legan)的話說,「為什麼當局只選擇了一個官員來指控?從一開始,她就一再聲明,她被超過一個人以上的警官毆打。」據悉,趙燕本人表示,毆打她的美國官員一共三人,對她的臉部和身體造成多處嚴重傷害。洛德斯對趙燕的指控全部否認,並稱他之所以被停職是因為他是公開同性戀的緣故。

據多維社早前報導稱,2004年7月21日,趙燕參加了從紐約市出發的「尼亞加拉瀑布兩天一夜遊」旅行團。旅遊團抵達瀑布區後,晚上11點多,她和另外兩位女團員黃寧和謝芳步行到距離下榻旅館僅10分鐘路程的彩虹橋,那裡沒有任何限制旅行者進入的標誌,她們準備在那兒拍幾張照片留念。

趙燕說,拍照的時候她們看見一個明亮的窗戶,那實際上是一個門,有一個警察坐在裡頭向她們招手。「我的同伴看見了,說他是不是需要我們的幫助?我們是好心。我沒有看見地上躺了一個黑人,當我看見他招手的時候才看見那個黑人。結果我再看的時候,那個警察憤怒地衝了出來,我當時就傻了。」當時趙燕的兩位女同伴立即跑開了。

在開審沒有推遲以前,按照原定計畫,2005年8月5日,趙燕本人將抵達美國並於當日出庭作證,8月8日、9日,該案將在水牛城正式開庭審理。里根律師樓有關工作人員透露,該案的一名關鍵目擊證人、一位美籍華裔女子已被找到,這名證人也將於8月5日到美國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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