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指出,檢察院的數據是指已進入司法程式的案件,而審計報告中提及的問題只是「線索」。審計報告自六月底推出後,4家資產管理公司的有關負責人均表示「將全力整改審計中發現的問題,並按照規定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兩個月快過去了,審計風暴另一重災區出版界傳出多名官員下馬的消息,但在四大資產管理公司這一塊,卻暫時沒有相關發展的報導。
上屆中國總理朱鎔基曾下定決心,要處理好中國國有企業的不良資產。 1999年,中國央行聘請外國顧問評估相關問題,當時境外專家指出:不良資產回收率應在50%左右,五年過去了,中國政府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的回收率卻只有 20%。今年審計報告共查出各類違規,管理不規範問題和案件線索共值715.49億元人民幣。
「資產管理公司的誕生就是政策性產物,對於它的任何問題,都要考慮它誕生的背景,要用歷史的、辯證的眼光看待。」這是中國銀監會監管一部主任閻慶民對外界質疑的回應。
又據閻慶民的說法,在715億的線索中,真正屬於違規的有59。4億,佔問題金額的8.3%;屬於經營不規範的有573.9億,佔80.2%;涉及違法犯罪線索的有82.17億,佔11.5%。在查處的40多起案件中,涉及資產管理公司的有八件,涉及案件金額共計3.68億元。
事實是否這樣嗎?據中國《財經》雜誌7月11日的報導:「在這次審計中,違規和不規範問題涉及272.15億,主要表現為評估和拍賣環節管理不嚴,走過場,有的甚至虛假操作,故意低價處理;在不良資產剝離環節,違規和不規範問題達169.18億元。另外,一些資產管理公司財務管理混亂,違規挪用資產處置回收資金為職工謀利或公款私存,也造成回收資金損失。」
《財經》雜誌又表示:「在債權人權益得不到充分保護、市場發展不充分導致參照系缺失的現實下,內部人上下其手的空間自然疏可走馬。較之違法違規更糟糕的情況是,交易各方在具體操作中往往分歧大於共識,這不僅體現在價格的認同上,也體現在操作程式、評估方法等基礎的價值認同上。由於缺乏基本的評價工具,也造成了審計署與被審計物件各執一端、是非難辨的現象。」
專家指出,中國在處置不良資產方面的法規不完善,給予貪官上下其手的空間。今年6月底,中國工商銀行進行不良資產招標,過去五年業績最差,不良資產回收率低於10%的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奪得35個不良資產包中的17個;反而表現最好的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卻只中標5個。這次招標採「價高者得」的辦法,但大量人民血汗資產卻落在業績最不好的公司手上。
也有分析指出,中國在處置不良資產方面的問題,始終還是跟官方干預太多,市場機制無法發揮作用有關。現時中國不良資產管理實質上全由四家中方公司壟斷。但 1997年南韓面對金融風暴,要理順不良資產問題時,卻是採取放寬對外資限制的方式,讓外資管理啟動市場運作。結果,南韓如今已很快地恢復過來。(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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