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委書記徐光春美國遭刑事訴訟

﹝大紀元記者陸平舊金山報導﹞7月21日河南省委書記徐光春在舊金山遭到世界人權組織的刑事訴訟。該組織以酷刑罪和群體滅絕罪起訴徐光春在任職河南省黨委書記期間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目前河南省就有95名的法輪功學員被證實迫害致死,而實際死亡人數還要高的多。這是中共高官首次在美國被起訴的刑事訴訟案。

徐光春是攜河南代表團出訪舊金山時被出其不意地起訴。世界人權組織訴訟律師默敦思克拉表示,根據美國法律18項2340條,在美國境外犯酷刑罪的人也會在美國得到制裁,美國海關和移民法亦禁止犯酷刑罪和違反人權的人士進入美國。

思克拉指出,那些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共官員總有一天在他們自己的國家也會遭到民事和刑事的訴訟。正像對撒達姆和米羅舍維奇的審判,國際社會不再會容忍和赦免那些對自己的百姓施酷刑和犯群體滅絕罪的惡棍。

原告之一是一位現仍在中國大陸的法輪功修煉者,他曾被強行送到河南省第三牢教所遭受折磨,以迫使他放棄信仰和修煉;該原告曾被強迫做奴役勞工,為瑞貝卡頭飾公司(Rebecca Hair Product )製造出口產品。

在此之前已有數位中共高級官員,包括中共前總書記江澤民,因迫害法輪功學員而在海外被告;北京市長劉琪和遼寧副首長夏得仁也曾在舊金山被起訴,並被判決有罪。但是,徐光春一案是首次在美國被起訴的刑事訴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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