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跪市長的市裡的一則見聞

2005年7月4號,上午8點,我出差去山東省濟寧市時,出租車來到琵琶山路光河路十字交叉道口,正南和正北有兩幅白底黑字的大橫幅卻攔住了車輛的通行,橫幅的口號是:「我們需要陽光,抗議違法施工」。

聽司機介紹說,「昨天攔截路面車輛不得不繞道而行,今天也只好如此。這些攔截路面的人是因為前面中國人民銀行的北面十五層商品房的住戶因不接受緊挨著他們將建設36層商品樓群的事實,所以就與有關部門交涉,但施工的塔吊仍然是隆隆做響,眼看著住戶們將要告別陽光怎能甘心?卻又沒有一個部門給予正確的答覆,他們只好依靠攔截路面來製造社會影響,好使那些『合法的』違法決策者受到遏止。可是,在中國的大陸法律以及執行者,從來就是為官吏服務的,官吏即使明顯非法,也得不到執法人員的干預和制止,更不要說制裁了。

過去,筆者對濟寧市印象還很不錯,但聽到當地人的頻頻議論,沒有不罵政府官員的,因為官員的每一次的決策,無不是影響合法公民的切身利益,換句話說,處處侵害著公民的合法利益卻受不到法律的制裁。

如今大陸的官吏不是以民眾的利益為工作目標,而是以一己的私利地演繹著深令民眾噁心的事情很普遍,而濟寧市的官吏們的作為又是令人們更不能容忍的一部分。所以說,濟寧市的民眾們一提到這些人就與「流氓土匪」劃等號,所以也為不得不擁有著這些惡人還在上邊指手畫腳深感恥辱,也就自然的罵娘聲不斷了。

下午,警車來了,打橫幅的人將被帶走,因為他們擾亂了社會治安和影響了交通,至於市裡批准的違法建築的塔吊隆隆作響,執法者卻充耳不聞,或合法地出面干涉,到是無助的附近住戶卻要自動的去路面攔截車輛去捍衛自己的採光權才能驚動有關的執法,但真正的違法行為是否能被遏制,還在另字之中,但以以往的經驗來看,民眾抗議勝算的概率很低,因為市府的官僚們還執掌著一切大權,他們是從來就不為自己的非法行為擔負什麼法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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