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盡可以對當前的國學熱,對儒學與現代化的關係,對儒學的作用發表意見和爭論,但我看不出有什麼理由讓鄭家棟事件和我們的文化討論發生關係。研究某種學問,信奉某種教義的人何止千萬,其中難免有在道德、操守等方面不合格者或一時失足者,如果個別人的劣行可以傷及那門學問、那種信仰,那麼世界上將不會有任何學術和信念存留。
我同意陳明等學者的看法,鄭家棟事件純粹是個人事件,既與他所在的單位、團體無關,也與他從事的學科、事業無關。我甚至覺得這個道理是如此簡單,連聲明的必要都沒有。他們發表聲明,是因為有錯誤的聯想和批評在前,徐來先生把他們的聲明說成是「此地無銀」之舉,有違事實,有失公允。
我在前不久發表過一篇文章,從「長江《讀書》獎」事件的回顧和教訓中論及知識份子與公共事務之間的關係,我強調,「不能認為被批評者的失誤與其學術觀點和社會文化立場有必然聯繫」。我對那場爭論感到滿意的原因之一,就是我們把對一個事件的批評和事件涉及之人碰巧所持的立場、觀點的評價當成截然不同的兩件事,在不同的空間和時間中進行處理。現在看來,劃清個人的缺失和學術觀點、社會文化立場的界限,實在很有必要。如果我們對某種觀點和立場持批評態度,我們只應該從學理、歷史、經驗事實等方面找論據。學術不是政治,醜聞在學理之爭中不起作用、毫無地位。
鄭家棟事件之所以引起較大關注,我想原因在於案情離奇,刺激了人們的好奇心,還有就是鄭本人也有相當的知名度,在某種意義上算是一個公眾人物。我們不應該用「『儒學大師』鄭家棟如何如何」這樣的語式談問題,實在要說,最好用「鄭家棟事件」之類的提法,以劃清個人和儒教的關係。當然,如果真是一個儒學大師發生苟且之事,那麼對儒學聲譽的傷害就在所難免。臺灣佛教寺廟中發生過和尚對尼姑的性侵犯事件,美國發生過教士對幼童的性侵犯,曾經鬧得沸沸揚揚,對當地的宗教造成了負面影響,但說到底,也就是證明任何事業、任何活動都有不良分子雜入其中,而佛教仍然是佛教,天主教仍然是天主教。同理,出了鄭家棟事件,儒教一如既往地仍然為儒教。
如果鄭家棟真是公認的「儒學大師」,那事情又將如何,我看就很難說了。由此可以明白一個道理,鄭本人以及學術界以前對鄭的地位、成就、名聲持平實的估價,是正確的。想想看,如果鄭已經被炒作成「儒學大師」,現在的局面會有多難堪?說到這裡我倒想對當前倡導國學的學者冒昧建言,如果你們珍惜自己的事業,對之有長遠打算,那麼一定要保持低調,力戒鼓噪;首先而且長期埋頭做學問,把對我們的傳統文化的補課工作做好,至於那些微言大義、事業理想,等以後再說。
記得上世紀90年代初國學熱時興了一陣,馬上被打壓下去,原因是有人(尤其是儒學研究隊伍內部)對國學熱的所謂「意識形態動機」大加追究,而不是因為像我這樣的人從學理方面提出了疑問與批評。歷史的經驗值得注意,我以為,艱苦、長期、低調的文化建設而非張揚、鼓噪,是復興國學的建設性道路。
新京報(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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