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2月16日9時,北寧市公安局刑警中隊接到一名叫姜勇的男子報案:「中安鎮耿屯村辛海濤傢俬藏雷管!」他還拿出一份辛海濤的遺書。
20分鐘後,刑警中隊對辛海濤的住宅進行搜查,在他家裡找出數枚已經安裝導火索的雷管,他的床下有兩把用鐮刀頭做的月牙刀,枕頭中間藏著兩把斧子。
一個普通的農戶人家,為何要藏這麼多的凶器?如此精心準備,如臨大敵,究竟是要對付誰?
清純少女愛上「強姦犯」
1983年冬,北寧市耿屯村的李寶寶跟隨父親到鄰村的哈山山場拉石頭。20歲的李寶寶長得水靈靈的,可她自小身體弱,父母對她特別疼愛,生怕嫁錯人家,如今李寶寶已成為大齡青年,看著身邊玩伴都已紛紛穿上了漂亮的婚紗,李寶寶心中又羨慕又著急。
離開哈山山場正準備上車的時候,一個個子不太高的男人拿過一件舊棉襖遞給李寶寶,那個男人不好意思地說:「女孩子怕涼,自己可要多注意啊。」李寶寶呆呆地看著眼前這個男人,情竇初開的她被這個老實、善良的男人吸引了。
第二天,李寶寶以還棉襖為由,又來到山場找這個男人,從此,兩個人掉進愛河,頻頻約會,不久便偷嘗了禁果。
過了一段時間,辛海濤托媒人來李寶寶家提親,遭到了李家父母的堅決反對,原因很簡單:辛海濤家境困難。李寶寶見心上人被父母罵得一文不值,便整日茶不思飯不想,在父母的再三追問下,她終於說出了自己與辛海濤已行夫妻之事。為徹底讓女兒斷絕跟辛海濤的來往,李家父母向公安局報警,稱辛海濤強姦了李寶寶。
李寶寶得知此事後,急忙到公安局以受害人的身份向警察說明事實,辛海濤見李寶寶為了自己和父母決裂,便帶著她遠走他鄉。
在留給父母的信中,李寶寶寫道:「這一生只愛辛海濤一個人,自己是跟定這個『強姦犯』了,就是死也絕不再嫁他人。」而且還在信中安慰父母,說自己會過得很幸福的。
丈夫無能「逼」妻子紅杏出牆
5年後,李寶寶跟著辛海濤回到家鄉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終於成為了正式夫妻。李寶寶喜憂參半,喜的是可以與心上人光明正大地住在一起了,憂的是這幾年來丈夫越來越不像個男人了。
妻子常常看著別人家的孩子發呆,辛海濤很心痛,對此,妻子儘管嘴上沒說什麼,可是辛海濤還是從她眼神裡看到了深深的失望。於是,辛海濤每天除了在山場拚命幹活努力掙錢外,回到家就是喝酒解愁,躲避妻子的熱情。
正當李寶寶一個人忍受著沒有任何「性」福而言的婚姻時,第二個男人在她的生活中出現。
1993年的一個冬夜,辛海濤喝多了,被一個高高大大的男人架了回來,這個人是辛海濤在山場打石頭時結識的炮手姜勇。等把辛海濤安置好後,姜勇拿眼瞄著風姿綽約的李寶寶,不肯走,直到李寶寶忍不住地不停打哈欠後,他才戀戀不捨地離去。
第二天晚上,姜勇拎著酒菜來看望辛海濤,順理成章地在辛家吃了第一頓飯。李寶寶看著眼前這個高大魁梧男人,她的心裏湧起一股股熱浪。
沒過多久,姜勇打聽到辛海濤外出的消息,他又來到了李寶寶家。李寶寶正在屋外幹活,突然把手蹭破了,姜勇小心地握住李寶寶的手,李寶寶只覺得被握住的手酥酥的,麻麻的。見她沒推托,姜勇伸手把她輕輕地摟入懷裡,被丈夫冷淡多年的李寶寶內心深處壓抑著的那種慾火在這片刻猛地躥起,燃成了熊熊烈火……
自此,姜勇便常常來辛海濤家,與李寶寶做起了地下夫妻。
兩個月後,李寶寶懷孕了,辛海濤明知這個孩子不是自己的,但他生怕妻子會因此離開自己,於是對妻子更加關心了。丈夫的呵護使李寶寶心生愧疚,暗下決心要與姜勇一刀兩斷。
1994年末,李寶寶生下女兒辛春,正當他們一家三口其樂融融時,姜勇又將魔爪伸了過來。李寶寶剛剛30歲,精力旺盛,於是兩人舊情復燃。
妻子與姜勇的事,丈夫辛海濤早就瞭如指掌,可是,讓妻子守活寡的他又有什麼資格去指責妻子呢?為了妻子的快樂,為了妻子能繼續留在身邊,他認命了,從此,每當姜勇來到家中,兩眼像死狗似地盯著妻子,他便知趣地帶孩子出去,為妻子偷歡提供便利。
姜勇從此也更得寸進尺,行為更加放縱,他開始計畫著要奪回女兒和「妻子」李寶寶。
脆弱男人最終選擇魚死網破
2003年秋,9歲的辛春哭著從外面回來了,恰好姜勇在辛家吃飯,辛春哭哭啼啼地說:「姜姥爺家的姜姥姥(姜勇的妻子)剛才在商店當眾罵我是野種,還不許其他的小朋友和我玩。」姜勇聽後勃然大怒,不久便與自己結婚30多年的髮妻離婚了。
離婚後的姜勇便把辛家當成了自己的家,每月開始給辛春200元錢用於讀書花銷,姜勇與辛海濤正式開始了兩人共妻的家庭生活。2004年1月26日,姜勇見辛海濤在責罵李寶寶,便酒後吐真言,準備帶走李寶寶母女。辛海濤忍氣吞聲10年的怒火全部爆發,他將姜勇轟出家門,並強迫妻子寫下保證書,言明與姜勇斷絕關係。
從此辛海濤對妻子嚴加看管,稍有不順意就對她大打出手,每一次折磨完妻子,他都會痛哭流涕地對妻子懺悔,說,「自己這樣做,真的是因為太害怕失去這個家!」
2004年2月4日,辛海濤買了30個「二踢腳」,他悄悄地把「二踢腳」拆開,將藥末倒入黑瓷罐做成土炸藥,為增加殺傷力,他還特意在炸藥內放了46段小鐵柱和一支雷管。
被李寶寶發覺後,辛海濤說:「如果你和孩子跟姜勇那個禽獸走的話,我就和你們同歸余盡。」兩天後,辛海濤又特意在妻子面前給弟弟寫下遺書。
在搜出炸藥的當日,辛海濤被行政拘留,後經北寧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辛海濤非法製造爆炸裝置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他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
2004年3月1日,李寶寶起訴離婚。2004年4月28日經北寧市人民法院調解,李寶寶夫妻二人離婚,女兒辛春歸李寶寶撫養,婚後財產、房子和債務歸李寶寶所有、償還,李寶寶另給付辛海濤1000元錢。
被宣判後,辛海濤惡狠狠地對妻子說:「你告我,我也不怕你,有我活著,你別想跟姜勇過!」充滿恨意的字字句句如一把把鮮血淋漓的尖刀在李寶寶眼前晃來晃去。為此,筆者只有勸告辛海濤,早日放下心魔,迷途知返,正視生活,不要再違法而行,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了。(文中人物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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