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成,53歲,曾任濟南軍區軍醫學校訓練部藥理藥化室教研室教員,1981年轉業任鄭州市化學製藥廠製藥工藝工程師,1993年下海,他自述1997年在新疆伊犁被「農四師法官搶劫集團」搶劫,歷經地方一系列不公平的法院判決,對公檢法腐敗有深刻的感受。
李小成從1997年到2004年被逮捕為止,他赴京上訪歷史長達7年後,他連續撰文《中國共產黨的極端政治腐敗》並在北京四處張貼,引起廣泛的反響。
2004 年7月,為了抗議地方公安和信訪官員對訪民的任意攔截和毆打等,他依法向北京市公安局提出8月7日在天安門廣場舉行萬人大遊行的申請。8月5日,李小成被冒充記者的北京公安從其他訪民的保護中騙出來後,被塞到白色轎車中帶走,而後公安向數度抗議的訪民們宣布他們已經逮捕了李小成。
在李小成申請八七大遊行後,申請918大遊行的葉國柱也相繼逮捕,葉國柱在今年被中共判刑四年。而李小成一案為什麼拖了這麼久,記者請教了中國著名了律師高智晟。
記者:中共為什麼拖了這麼長時間才提起公訴呢?
高律師:在中國大陸,你還有這疑問嗎。他們完全是用這個黑幫方式來處理百姓的權益問題,你沒法用正常人的思維去理解這些問題。法律在這些黑幫面前是一文不名,這兩年打擊的不是很明顯嗎?誰跟我在法律上較真我收拾誰,誰把法律當成一回事我就收拾誰。
記者:請教高律師,現在他們把對李小成的公訴還特意在報紙上公布一下,是什麼用意呢?
高律師:那他就是去嚇唬國內的其他人員,同類人員,這是他們的一貫做法,所謂的震懾,嚇唬嚇唬你們,看你們誰還敢這樣。
6 月12日,包括《人民網》在內的大陸媒體紛紛刊登北京青年報的報導,報導沒有報出當事人的真實身份和姓名,「外地來京人員李某因煽動他人到天安門廣場遊行示威,昨天被豐臺檢察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提起公訴。……檢察機關認為,李某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情節嚴重,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91條之規定,構成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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