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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傳媒冷待副書記李意珍?

 2005-06-16 18:57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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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時報在線陳穎慈撰文/深圳國際文化產業博覽會有限公司於6月15日成立,市委副書記李意珍及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王京生為公司揭牌。深圳主要報章《晶報》及《深圳特區報》將該段新聞刊於內頁不起眼位置,當中的原因可能是因為去年首屆深圳國際文化產業博覽會(以下簡稱文博會),李意珍的妻子和女兒的公司投得《文博會會刊》的主編權,當中涉及利益衝突的醜聞有關。

《晶報》以「深圳國際文化產業博覽會有限公司掛牌」為文章的題目,並將該文刊於A6版面;《深圳特區報》則以「三大文化集團聯手,打造文化產業品牌,深圳國際文化產業博覽會有限公司成立」為題目,並將該文刊於A5版面。兩篇文章也沒有相關活動的相片。

以李意珍市委副書記的新份,這兩份報章報導有關他的新聞的手法頗為不尋常,首先是新聞的位置,文章刊在內頁不當眼處,也沒有相片。《晶報》在文章的引言已經提及李意珍為公司揭牌,但《深圳特區報》卻在最後一段才提到李意珍,明顯希望淡化這段新聞的重要性,同時希望淡化李意珍的角色。

兩份有關報導大致相同,文章指:「深圳國際文化產業博覽會有限公司的成立標誌著「文博會」將按照專業化、國際化、市場化的方向,進一步探索運用市場化手段運作政府主辦展會的新路子……目前正在進行編印宣傳資料、簽訂合作協議。」

成立這家公司的目的,就是為了籌備第二屆的文博會,希望辦得比去年辦得更好。文章提到「成立公司標誌著市場化的方向」,其實就是暗示去年李意珍私相授受的做法不當,所以今年才要成立一間公司,將所有投標的工作規範化。

去年第一屆的文博會於11月18日開幕,總指揮就是中共深圳市委掌管文教宣傳的副書記李意珍。大會開幕前即傳出關於李家的醜聞,迄今未有官方承認或否認。據福建《海峽都市報》2004年11月7日報導,李意珍女兒李倩妮為大股東及法人的深圳市夢想隧道技術影視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憑藉父親關係中標深圳《文博會會刊》主編權,再將其轉包而從中獲利。

深圳市夢想隧道技術影視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就是投資拍電影《時差七小時》的公司。《時差七小時》是一套由李倩妮根據自己創作的小說《長翅膀的綿羊》改編並參與編劇、演出的電影,2004年10月27日在全中國公映後,深圳市市委組織部下達文件,組織深圳市的初中學生到影院觀看該影片,每人收費20元(人民幣,下同),遭受到一些深圳家長的不滿和批評。

由於李倩妮的父親李意珍是深圳市委副書記,掌管文化藝術的發展,所以不禁令人懷疑李倩妮能夠出版小說《長翅膀的綿羊》及發行電影《時差七小時》是否和父親的權力有關。這是李家的另一宗醜聞。

報導稱,《文博會會刊》是大會唯一正式會刊,深圳市於5月12日在北京舉行首屆文博會新聞發布會,作為主管宣傳和文化的李倩妮父親、深圳市委副書記李意珍也赴京參加了新聞發布會。5月下旬,文博會組委會在深圳電視臺、深圳廣播電視報連續發布了「《文博會會刊》(系列)招標公告」,對該會刊的編輯出版和經營發行業務進行公開招標。

該報記者找到當時參加投標的10多家公司的名單,其中有李倩妮當法人、母親賴新平為董事的深圳市夢想隧道技術影視文化發展有限公司,還有南京英龍影視文化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簡稱「深圳英龍公司」)、深圳森之源廣告公司等多個企業參與投標。七月份,深圳市宣布夢想隧道技術影視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為唯一中標單位。深圳市夢想隧道技術影視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在中標之後,又將廣告代理業務轉讓給了南京英龍影視文化深圳分公司。

條件是英龍向夢想隧道交納十五萬元人民幣押金,後者分享廣告收入22%的利潤。有人指出,深圳市夢想隧道技術影視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的人曾公開聲稱:因為他們在市裡「有關係」,才能中標。事實上,英龍公司不僅代理廣告業務,而且負責了會刊的編輯工作,深圳市夢想隧道技術影視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甚麼都不用做,就能坐地分成。

英龍公司製作了第一期會刊後,因為在交押金的戶口問題上與夢想隧道意見分歧,夢想隧道便取消與英龍的合作,再將廣告業務轉包給另一家公司。

深圳市委11月12日公開對李倩妮事件及相關問題的調查,當中提到關於李意珍的配偶、女兒經營三家公司的情況,深圳市委的調查稱:李意珍的配偶和女兒所經營的深圳市夢想隧道技術影視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仁和公司和參股的披克電子公司三家公司中,有兩家由於「沒有資產」,「屬於接受空殼轉讓」,其配偶和女兒沒有實際投入資金,參股的披克電子公司實際投資150萬元人民幣,分三次投入。

假如深圳市夢想隧道技術影視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屬於接受空殼轉讓」,又沒有沒有實際投入資金,那麼,這間公司又憑甚麼中標深圳《文博會會刊》主編權?如此一來,李倩妮的公司在深圳的勢力,並不限於開拍電影、出版小說,還可以利用關係,投得《文博會會刊》的主編權。

但這份經公開招標、製作費用不菲的會刊到大會開幕後卻給躲起來。據亞洲時報在線記者去年在文博會現場所見,《文博會會刊》沒公開派發,上述與李家有關的三家公司名字也均未出現於會場,但李家女兒倩妮仍是場內亮點。

李意珍於2004年11月6日的公開道歉中透露,「去年(2003年)9月起他分管意識形態工作,對貫徹中紀委有關規定沒有及時學習,沒有讓家屬、子女迴避利益衝突,客觀上造成不良影響,他已要求家人盡快從他分管範圍內的經營業務中退出來。」

深圳市委11月12日終於公開對妞妞(李倩妮)事件及相關問題調查處理意見。對李家屬涉違反黨紀問題,深圳市委認為只屬李對中紀委的規定「在認識上有誤區,理解上有片面性,沒有認真執行」。不過,深圳市委常委會仍要求李意珍要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盡快讓其配偶和女兒從其分管領域的企業中全部退出,並由市有關部門監督執行。據悉,李意珍已按有關規定和市委常委會的意見,督促家屬從這些公司中全部退出。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76條指出:黨員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反有關規定在該黨員領導幹部管轄的區域或者業務範圍內從事可能影響其公正執行公務的經營活動,或者在該黨員領導幹部管轄的區域或者業務範圍內的外商獨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中擔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級職務的,該黨員領導幹部應當按照規定予以糾正;拒不糾正的,其本人應當辭去現任職務或者由組織予以調整職務;不辭去現任職務或者不服從組織調整職務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今年再辦文博會,籌備的形式已經有所不同。深圳國際文化產業博覽會有限公司的成立,或許會令文博會的投標過程,較去年更具透明度,任何人士也沒有這麼容易濫用權力,從中得到利益。深圳的報章低調報導有關事件,是因為這家公司的成立,與深圳市委副書記過往的醜聞有關,在不得不報導的情況下,唯有刊於內頁,避免再度引起公眾的關注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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